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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盟針對Google等科企推數碼市場法 最高可罰全年收入10%

歐盟周二(15日)公佈《數碼市場法》和《數碼服務法》草案,是近20年來最大的相關修訂,它修改了有關「把關者」(gatekeeper)的定義,影響Google、Facebook等科技巨擘,目的是加強監管平台內容及確保企業有公平競爭環境。企業若違反規定,或面臨達占其全年全球總收入6%至10%的罰款。

根據歐盟的新定義,凡擁有數百萬歐洲用戶、業務涉及搜尋引擎或網上廣告等至少兩個數碼服務範疇的科企,就列為「把關者」。有媒體引述接近歐盟委員會的消息人士指,10大科企被列為「把關者」,包括美國亞馬遜、蘋果、Google、Facebook、微軟、SnapChat、中國阿里巴巴、字節跳動、南韓三星及全球訂房網站Booking.com。

其中《數碼服務法》要求網上平台對它們的產品和服務負更多責任,包括移除失德的買賣者以及快速移走非法內容,例如仇恨言論。違反規定的企業或會被罰其全年全球總收入6%的金額。

責任編輯: 楚天  來源:東網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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