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 > 史海鈎沉 > 正文

中共比不了:民國土匪不姦淫婦女 不越界 分贓有規矩 還有殺富濟貧

—民國時期土匪組織內幕

作者:
「四盟約」為:1、嚴守秘密;2、謹守紀律;3、患難相共;4、與山同休。「八賞規」為:1、忠於山務者賞;2、拒敵官兵者賞;3、出馬最多者賞;4、擴張山務者賞;5、刺探敵情者賞;6、領人最多者賞;7、奮勇爭先者賞;8、同心協力者賞。「八斬條」為:1、泄露秘密者斬;2、執令不遵者斬;3、臨陣脫逃者斬;4、私通姦細者斬;5、引水帶線者斬;6、吞沒水頭者斬;7、欺負同類者斬;8、調戲婦女者斬。

土匪是民國時期的一個嚴重社會問題。當時的土匪不僅人數眾多(據有關史料記載,全國約2000萬),而且分佈全國各地。作為專以掠奪為生的土匪人群,在打家劫舍、殺人越貨時,也需要有組織和紀律。通常在土匪組織內部,設有種種頭目,頭目之間,各有職守,不相逾越;為了約束成員的行為,他們有各種規範和章法,有賞有罰,界限分明;他們掠奪的方法甚多,分贓也有一定順序,行動出沒,還有特殊的暗號和隱語。凡此種種,構成了鮮為人知的土匪組織內幕。

土匪的組織形式

據有關資料透露,土匪的組織領導和組織形式,基本上分為三類。

第一類是小股土匪。一般由一兩個頭領在地方上拉起杆子,聚集數十人,結拜成為匪幫,在比較小的地域範圍內進行搶劫活動。小股土匪內部的組織結構比較簡單,每股擁有一兩個匪首,成為頭目或杆首,頭目以下均為弟兄。小股土匪在聚集成幫之初,一般都要舉行結拜儀式,在河南一帶稱為「孤莊」,與幫會結拜兄弟的儀式相仿。據有關資料記載,土匪「孤莊」(結拜)時供奉的是關雲長,除了陳設供燭表饌外,桌上還擺着壓上瓤子(子彈)的勃郎寧、自來得手槍,幾個人按序分列站立,儀態莊嚴。燒香磕頭時,他們口裏念的咒語是:關爺在上,弟子某某在下,今晚「孤莊」我某兄弟,從此以後,互相扶持,對待眾家兄弟,不准有三心二意,如有三心二意,上前線炮打穿心而過,五狗分屍,肝腦塗地。每人磕頭時,先燒一炷香,然後燃着表,端端正正地跪在關老爺面前,口裏即念此咒語,念畢,朝關老爺磕三個頭,仍舊站進原位(見姚文蔚:《匪窟餘生記》,《河南文史資料》第24輯)。最後由土匪頭目發誓,加念幾句咒語,以表示其誠懇和耿直。這種以結拜兄弟組合起來的股匪,主要依靠首領與成員間生死與共的關係連結起來,但匪首大多武藝高強,勇猛善戰,能保護部眾;匪眾則以其忠誠報效頭領,並與頭領比較熟悉,因而凝聚力比較強。小股土匪,民國時期遍佈全國各地,據王汝桂、王賡熙探報,1912年在河南的寶豐、舞陽兩縣就有30餘支(見杜春和:《白朗起義》)。據當時不完全統計,「九一八」事變以前,僅分佈在吉林、黑龍江兩省幾個局部地區的馬賊匪隊,就有百支以上。小股土匪的名稱各地不一,在東北地區稱「綹子」,在華北一帶稱「杆」,在華南地區則有稱堂或股的。據陸榮廷報告,民國初年,廣西匪勢猖獗,恭城灌陽一帶,「匪據巢穴,共有八館,有天勝、龍勝、陸大、明勝、到勝諸名目。每館百數十名至數百餘名不等,並攜有快槍刀械,抄擄村莊,捉人勒贖,潛藏村內,此拿彼竄」(見陸軍部檔《1011》)。

第二類是大股土匪。一股由數個或數十個小股土匪聯合組成,共推一勢力較大、最有膽識者為大頭領,也叫總杆首,亦稱當家、掌柜。大頭領對內有發號施令生殺予奪之權,對外有代表其所部接洽一切之權,匪眾稱大頭領為大爺,以下之頭目依次稱二爺、三爺、少爺等。大股土匪,少則擁有數百人,多則擁有數千人以至數萬人,在廣闊的地域範圍進行掠奪活動。這種大股土匪總部與分部的建制,各地不盡一樣,聯合匪股的多少,則根據形勢和戰略的需要而定。據報道,1913年8月白朗起義進入高潮時,他已聯合34支各有幾百人不等的股匪,總計二三萬人(有的報道稱5萬人)。白朗為大杆首(總杆首),以下白瞎子、宋老年、張起雲、張建德、李鴻等34人為分杆首,「其餘小者,實難數指」(見杜春和:《白朗起義》)。大股土匪除了總杆和分杆之間有明確的建制外,一般在他們的總部還有核心領導機構,白朗部就由白朗、宋老年等組成領導核心。山東棗莊抱犢崮的孫美瑤集團則建立了一個六人委員會,其分工通常有寨主、二寨主、軍師等不同名目。有的土匪核心中設有相、大都督、先鋒、當家官、戶部尚書、巡查使等職(見陸軍部檔《北十一》)。此外,在土匪隊伍內部,還設有書寫公文的文書、掌管財務銀行的會計、刺探情報的偵探等職司名目。這種詳細的職責分工,1925年研究土匪問題的專家何西亞在《中國盜匪問題之研究》一書中寫道:土匪「山寨自頭領為寨主外,並置有參謀數人,號曰軍師,亦曰師爺;書記數人,號曰白扇,亦曰牛一;會計數人,掌管全山銀行、出納事項,號曰賬架,亦曰水箱;指揮數人,指揮土匪進退戰守事宜,號曰炮頭……其組織之嚴密,實堪令人口噤舌咋。」

第三類是土匪軍隊。即軍隊化的土匪和土匪化的軍隊。他們都按照軍隊的編制組成,設軍、師、旅、團、營、連、排,並有參謀、軍需、軍法、偵探等。其開差、操練、戒嚴口令等,亦均仿照軍隊。如山東土匪毛思忠,「其部下積聚一萬餘人,竟照陸軍編制,取名定國軍,並設有參謀、軍械、執法、秘書、偵察等處」(見《時報》1917年10月2日)。這就是一支軍隊化的土匪。另據報道,民國初年,四川省許多潰軍駐紮各地,充當土匪,他們「有號令,有軍服,有教練,有約束,器械精良,營具完備,一如軍之佈置也」(見陸軍部檔《北十一》),這就是土匪化的軍隊。

土匪的組織紀律

從土匪的組織紀律來看,在多數土匪隊伍中是有紀律約束的,有的土匪隊伍組織紀律還相當嚴厲。何西亞在《中國盜匪問題之研究》一書中寫道:絕大多數土匪隊伍要求遵守的紀律有:四盟約、八賞規、八斬條。「四盟約」為:1、嚴守秘密;2、謹守紀律;3、患難相共;4、與山同休。「八賞規」為:1、忠於山務者賞;2、拒敵官兵者賞;3、出馬最多者賞;4、擴張山務者賞;5、刺探敵情者賞;6、領人最多者賞;7、奮勇爭先者賞;8、同心協力者賞。「八斬條」為:1、泄露秘密者斬;2、執令不遵者斬;3、臨陣脫逃者斬;4、私通姦細者斬;5、引水帶線者斬;6、吞沒水頭者斬;7、欺負同類者斬;8、調戲婦女者斬。土匪規定的四條盟約,最早來源於秘密社會結盟的誓詞,後來被土匪採用。土匪的八條賞規和八條罰規,與青紅幫的幫規大同小異。土匪制定盟約和條規的根本目的,是為了約束和協調其成員的行為步調,有效地抗擊和躲避官兵的追剿,以保證其自身的生存與發展。

然而,各地的土匪以及各種不同類型的土匪所規定的紀律其側重點、詳略情況和嚴重程度是不盡相同的。一般地說,土匪在剛拉隊伍時,規定的紀律都比較簡單明了,隨着隊伍的擴大,其紀律條規也就逐步煩瑣起來。如河南王天縱初拉起杆子時,只有三條禁令:一禁姦淫婦女;二禁在保護區內搶劫;三禁私吞公財。後來,他對山寨的守衛、供給、敵情偵察等都作了具體規定,紀律條規就煩瑣起來。在諸多類型的土匪中,社會土匪(俠盜型)的宗旨是劫富濟貧,因此,這類土匪的紀律也側重保證劫富濟貧宗旨的貫徹,而且執行紀律比較嚴厲。例如,白朗隊伍規定的三條紀律中第一條就是:「專打大戶老財,對貧苦人民則多方體恤,秋毫無犯」,「違者就地正法」(見《白朗起義調查簡記》,載《史學月刊》1960年第四期)。河南魯山俠匪秦椒紅,專找富戶作對,不驚窮人。他對其部眾派糧派款作了相應的紀律約束。有一次秦椒紅的表侄,外號「海里怪」,向農民強索了一筐紅薯,這事被秦椒紅知道了,多次責備其表侄,「海里怪」總是不服,於是秦椒紅就把其表侄給殺了。秦對其兄弟們三令五申,不許欺壓窮苦百姓,到任何地方,只要能弄到口糧,除供應兄弟們伙食外,要全部分給窮人(見《河南文史資料》第14輯)。

在土匪隊伍中,制定的條規紀律最全面具體的要算東北著名馬賊張白馬部。張白馬部是19世紀末20世紀初在北滿赭土嘎河流域金礦地帶活動的胡匪首領,這裏曾出現過烏托邦式的「赭土嘎共和國」,20世紀初這個共和國滅亡後,張白馬就為他的部眾制定了13條紀律,其中對什麼人屬搶劫對象,什麼人屬禁止搶劫對象,對部眾的行為準則,對入伙者的選擇標準和入伙者的手續要求,以及對掠奪到的財物進行分配的原則,都作了明確具體的規定。從條規的內容看出,張白馬應屬劫富濟貧的社會土匪。儘管張白馬的13條紀律是全面具體的,但卻不能視為各地土匪遵守的普遍條款。即使同是劫富濟貧的社會土匪,他們各自製定的紀律與張白馬部也不盡一致。例如,張白馬禁止搶劫外國人,但民國時期土匪搶劫和綁架外國人卻是普遍現象。

綜觀各類土匪所規定的紀律,其中最突出的一條,就是他們都禁止姦淫婦女。這是何原因?有的學者認為,這是因為他們懼怕女人的「陰氣」會帶來厄運。也有的認為,民國時期那些土匪首領嚴禁強姦婦女主要是為了維護他們自己的名聲,爭取民眾尤其是本地民眾的同情和支持。如洛寧的丁老八,只要發現其部眾有「採花」行為,就將他們身首分家。白朗關於禁止部眾侵犯婦女的紀律也特別嚴厲。據白朗的護衛兵劉紹武回憶:「白朗最忌諱欺負女人,凡欺負女人的,就地正法。他令我親手打死的,就有十來個。不管他是誰,是兵是官,只要犯了這一條,隨即就打死」(見《白朗起義調查報告》,載《開封師範學報》1960年第5期)。儘管這些土匪頭領多以嚴厲的紀律禁止部眾騷擾婦女,但實際上當他們的部隊擴展到成千上萬的規模時,也很難控制他們的行為,即使像白朗這樣的社會土匪首領,到後來也約束不住他的部眾。據報道,在白朗攻下陝西彬縣和河南欒川之後,凡年逾10歲的女子,竟無一不遭姦污。

土匪的生活特徵

從土匪的生活狀況來看,他們與普通人是不一樣的。20世紀20年代,何西亞在《中國匪盜問題之研究》一書中寫道:「土匪之生活,殺人放火之生活也;奸淫擄掠之生活也;吃驚受嚇、朝不保夕之生活也;餓死飽死、忽苦忽樂之生活也;東奔西竄、飄忽靡常之生活也;見棄社會、不齒人類之生活也;只圖利己、不顧他人之生活也;雖生存於社會,而不與社會合作之生活也;簡言之,即與人類共存原則極端背道而馳之生活也。」這基本上概括了土匪生活的主要特徵。

土匪是以搶劫、勒贖為生的人,因此,暴力搶劫、綁架勒索也就成為他們生活的主要內容。土匪搶劫的方式和規模往往隨其自身力量和形勢的變化而有所不同。小股土匪通常是從夜間盜劫個別農戶、搶割莊稼、盜掘墳墓等等,開始其犯罪生涯的;其後進一步發展到在當地市場上或在交通線上襲擊旅客,搶劫財物,勒索過境的保險費,即「買路錢」。當土匪團體獲得了足夠的武器、人馬,也就是由小股土匪發展到大股土匪時,他們的搶劫活動也就發展到規模更大、更加魯莽的地步。所以,大股土匪搶劫,其目標一般是遠處的村寨和城鎮,其搶劫行動、計劃部署,極為周密。各杆首均聽從總杆首調動,而匪眾又受各所屬杆首指揮,不得稍有違忤,否則立即處死。在襲擊之前,必先放內線,即先派匪探若干,分赴各地調查貧富,對搶劫地點民戶之虛實,地理之形勢,駐軍情況,連進攻之路線、財家之方位、欲搶財物置於何處,都了如指掌,然後回匪巢報告。匪首開會,決定搶劫目標,作出分工,下達命令,有擔任把風的,有擔任梭巡的,有擔任搶劫的,有擔任接應的,並指明搶劫地點、時間,以及臨時的口令暗號等,然後行動。如果順利,一般在前半夜可搶劫完畢,後半夜滿載而歸,回巢喝酒分贓;遇到敵手,必全力以處,解危而止。大股土匪的搶劫方式,以1923年9月2日《時報》報道的河南孟縣被匪洗劫的實例說明:「1923年8月4日上午,從黃河南岸竄出大股土匪,約四五百人,逕行渡河,至孟縣城,由南門進城,先將巡警局門崗警士打死,入局將槍支全行搶去;又到武裝警察隊駐處,將槍支搶去;遂將縣署付之一炬,將監獄攻開,所有監犯及看守所犯人全行釋放;分赴各街挨戶搶劫,女校及高小學生全行拘去,共計架去一百餘人;紳商之稍殷實者,均不得免。臨去牽走牛馬百餘頭,並將『肉票』財物裝載大車三十餘輛,從容出城,如入無人之境。」這次大規模的搶劫,土匪事先作出了周密調查,並將搶劫目標都作了暗號。《時報》說:「據孟縣公安局長某君之報告,言匪未入城時,先有喬裝軍隊之匪到城,言有軍隊開到,駐紮城內。城中人以為真軍隊來,遂不為備。至十二點,匪隊蜂擁而至,入城後即大肆搶劫,架去學生四五十人,紳商五六十人,女校學生未與其難,惟女校校長閆某與曾任寶豐知事之畢濯纓君,同時被拉去。事後調查,被劫之戶,門上均畫有暗記,且未破城之前,即有類似便衣軍人者陸續進城,各處暗記,或系該類似軍人之匪所記也」。

綁票,即架票勒贖,是土匪索取錢財最常用的手段之一。它要比搶劫錢財容易得多:首先,劫財必先了解財主錢物藏所等情況,架人而勒其贖命則無此麻煩;其次,暴力搶劫必須出動大隊人馬,綁架只須三四人或五六人,懷藏兇器,隨時可干,所以土匪多樂此為之。同時,由於財主富戶有能力替他們的公子閨女付出大量贖金,所以綁票活動開始時直接對着這些人。如果土匪綁架到一戶富家女子,就叫做「請觀音」;如果綁架到了一個有錢的男人,就稱之為「拉肥豬」;如果綁架到財主家的小孩,就叫「抱童子」。對贖票的價格和付款時間的限定,匪首一般根據被綁戶的經濟狀況和具體要求而定,各有所不同。在綁架未婚少女時,如果女子要求天黑前回家,那就是一種特殊的「快票」,即當天付款贖回。如果隔夜再贖,婆家就不要了,因此,快票得款最快,索價比較低。贖票除用現金外,鴉片、糧食、武器、馬匹等均可抵償。土匪勒贖票價的高低,無統一規定,主要根據被架者家裏殷實狀況,同時也隨時間地點不同而有變化。據陸軍少將錢錫霖1918年報告:「山東土匪搶架勒贖,動輒數萬元,少亦數百元。」這個報告基本上反映了當時的真實情況。山東土匪搶架勒贖,後來發展到四處搶掠、逢人即架時,要價就降為三百元、百餘元、十元即可,甚至無錢時可用百個雞蛋贖要。

土匪通過搶劫勒贖搞到錢財後,即行分贓。土匪分贓如同軍隊發餉,個個興高采烈。分贓之多少,也有規定,即按人、槍兩種股份來分配。「人股」是以土匪在匪隊中的地位和作用而定。一般說,土匪的大頭目大當家、二當家可得五、六份,其次是炮頭、軍師、糧台等可得三四份,小頭目棚頭等可得二份左右,一般匪徒得一份,而新入伙又無槍的只得半份。「槍股」是按土匪入股時帶來的槍支數而定,如有槍一支,即可得一股,有二支得兩股,有槍十支可得十股,無槍者無股。若借用他人之槍使用,還得向槍主繳納四成左右的租金。由此可見,土匪內部的分贓,等級分明,苦樂不均。土匪分贓的時節,也不盡相同。有的平時每個杆子得到贖款後,馬上就按人槍股公開分賬。有的,如東北的馬賊,到秋後時節才開始分贓。分贓後,匪徒們多下山過年;匪首們則潛入城市,尋歡作樂,食醉終日,任意揮霍。對於大多數土匪的生活水平來說,不一定比一般農民好多少。他們吃的是極普通飯萊;除搶劫分贓後,很少機會吃肉喝酒。土匪生活的一個很大特點,就是東奔西竄,極不穩定。為了逃避官兵追剿,必須跋山涉水,風餐露宿,馬不停蹄地轉移,弄得筋疲力竭,吃不飽飯,睡不好覺,並經常面臨死傷威脅。土匪不僅要躲避官兵追剿,還要防備內部的火併、廝殺和暗算。尤其是對土匪頭目來說,他們的日子如履薄冰,時刻有殺身之禍的危險。如鄂西興山巨匪高沖道,踞徭子岩,官兵捕拿不到,乃重金收買小匪多人,作為內應,即將高沖道等匪首6人拿獲,梟首示眾。由於大多數土匪首領惶惶不可終日,因此在生活中鴉片幾乎成了一種不可缺少的東西。因為鴉片可以治病,減輕傷痛,調節神經,尤其對土匪的過度緊張不安能起鬆弛作用,故一般土匪都染有鴉片嗜好。

總之,民國時期的土匪,除少數頭領胸懷抱負,想干出一些出人頭地的事外,大多數人是出於生活所迫加入匪伍的。由於土匪生活基本上是搶劫燒殺,顛沛流離,在一個個險境中度過的,所以土匪的感情世界是蒼白的,他們的內心深處仍然覺得當土匪是「犯法」、冒險的生涯,一旦有可能,他們就會洗手不干,或脫離土匪隊伍,或集體接受招撫,成為政府軍和軍官。20世紀20年代,山東安邱縣一支千餘人的土匪隊伍,被政府招撫改變為地方保安隊以後,充當保安隊長的匪首激動地說:「吾輩改變後的收入雖比吃紅錢(掠奪人質的贖身金)時少,但我們當土匪是因饑寒所迫,為匪不但自身難保,而且也禍連家族,不得安寧。今官軍對我等一視同仁,我輩身家共享安寧,理當盡職,報效鄉里」(見長野朗:《土匪、軍隊、紅槍會》)。河南洛寧匪首鄭夏禮,在他得勢時也清醒地認識到,「我是土匪,土匪行為都是越禮犯法的」(見《河南文史資料》第14輯)。在土匪的眼裏,當土匪不僅政治上沒有出路,生活上也沒有保障,因此他們接受政府招撫是順理成章的事。

土匪的隱語暗號

土匪內部通行隱語暗號。土匪的隱語是社會亞文化群發生過程中的產物,它作為一種特種語言,既是土匪自己的習慣和癖好,又是土匪為了維持其系統的生存與發展而創造的交際工具。因此,凡在江湖上闖蕩、在土匪中混跡的人,不了解這些隱語黑話,是寸步難行的。民國時期土匪的隱語很多,各地土匪內部流行的一套黑話,多帶有地方方言特點。如河南中部的汝州,一向是土匪出入的中心,有人認為河南土匪的隱語黑話,是以汝州方言為基礎,混雜各種俚語,因此不經指點不可能完全了解。其它地方土匪黑話的情況也大體類同。土匪隱語的形成,原因繁雜,據學者們研究,主要原因是:

第一,土匪重迷信忌諱。土匪基本上過的是殺人放火、搶劫勒索的生活,經常要冒生命危險,作為心理上的調節,土匪們將一切凶吉歸結為天意,因此,他們辦事、說話,都討吉利。每次出發搶劫之前,都要占卜算卦,根據卜卦的吉凶來決定他們的行動。說話要迴避不吉利的詞語,凡是忌諱的言詞,都以代用詞來替補。如「吃飯」、「喝茶」這兩個日常生活用語,就是他們忌諱的,因為「飯」與「犯」、「茶」與「查」諧音。為了迴避這兩個不吉利的詞,山東一帶的土匪稱吃飯為「上傳子」(東北馬賊叫「啃富」,河南土匪叫「填瓤子」),把喝茶叫「上請傳子」(東北馬賊叫「富海」,紅幫土匪叫「受黃蓮子」)。又如,「睡」與「碎」、「餃」與「絞」、「煙」與「淹」、「豬」與「誅」同音,為了迴避這些不吉利的同音字眼,土匪將睡覺稱「搪橋」,餃子稱「飄洋子」,抽煙稱「啃草卷」,殺豬稱「搬漿子」。此外,日常行為姿勢也有禁忌,如不准背抄手,因為背抄手和背綁着的姿勢相似。玩耍時不准作跪的姿勢,因為這是被抓後見官或被砍頭的樣子。不準將掰開的饃對着別人,因為這類似對口,土匪避諱「對口」二字,「對口」就是「對口供」。不準將筷子架在碗沿上,因為這像受某種酷刑(如壓槓)的姿勢或像兩支架着的指向對面的槍管。土匪特別忌諱網,張網捕鳥捕魚,被他們碰上,非立即把你打死不可,否則就認為有自投羅網的危險。土匪為了應付類似上述各種迷信忌諱需要,就產生了一系列隱語黑話,這是土匪隱語重要來由之一。

第二,土匪行動詭秘。為防止敵人探知底細,創造了一套隱語,這大多與軍事行動有關。如他們把地方官吏稱為「古子」,地方衙門稱為「威武窯」,稱監獄為「快窯」,稱官兵為「冷子」或「風」,稱警察為「蚱蜢」或「兔子」,稱地方團隊為「冷碼」。土匪會晤叫「碰碼」或「碰杆」,放哨叫「把風」,遇敵人行動迫近時,土匪就高喊「風緊」,與官兵接火對擊叫「交亮」,被敵人圍困叫「幔上來」,被捕叫「滑倒了」,受傷叫「掛彩」、「帶彩」或「貼金」,戰死叫「睡了」,撤退叫「順水」、「滑」,趕緊撤退叫「緊滑」,等等。

第三,土匪在其它活動中自然形成的一套習慣用語,也是土匪隱語的一個重要來由。如土匪的一項主要活動是綁架勒贖,因為綁人目的在于勒贖錢財,故江湖上稱被綁架勒贖的人為「肉票」。被綁架的本國人叫「本票」,外國人叫「洋票」,新被綁票的人叫「新票」,被綁架已久的叫「舊票」,被綁架的富人叫「彩票」,窮人叫「當票」,被綁架的男票叫「天牌票」,女票叫「地牌票」或「花票」,拘留「肉票」的地方叫「票房」,管理票房的頭目叫「票房頭」,用財物換回「肉票」叫「贖票」或「領票」,殺害「肉票」叫「撕票」等等。又如投奔土匪的人,大多要隱去真實姓名,土匪彼此交往一般也只稱匪號,除非江湖中人詢問和碰碼時,才用黑話報出姓氏。姓在馬賊黑話中稱「蔓」,姓什麼稱做「什麼蔓」。有的姓以形取音,如姓丁就稱「尖子蔓」(因為「丁」與「釘」同音,釘子頭尖),姓王稱「虎頭蔓」(虎頭上有王字)。有的姓氏則借用土匪黑話,如姓劉的稱「順水」(因為溜走、逃跑在土匪中稱「順水」)。再如,土匪對各種行業、人體器官、動物、天體等都有代稱,久了就形成隱語。如販私鹽叫「走沙子」,臉叫「盤兒」,狗叫「皮子」,日稱「輪子」等(見王希亮:《土匪秘錄》)。在土匪的生活中,還有一套聯絡暗號,大多用於土匪出擊和搶劫活動中。如土匪傍晚集合隊伍出動搶劫前,一般要打出「對碼子」暗號,那就是定更之後,土匪指揮部用手電筒在黑暗野地打出一點兩點閃光,以燈光打出暗語,聯絡到某地集合。再過一會兒燈光全消失,表明土匪隊伍已集合齊,然後鳴槍出發。此外,土匪在逃避追捕時及匪部之間的聯絡也都有暗號。解放前國民黨多次派部隊清剿,總是撲空,其中一個重要原因,就是不了解複雜地形和土匪出沒的暗號。土匪的聯絡暗號,也因時因地而變,相當複雜,不能一一敘述。

炎黃春秋》2002年第3期

責任編輯: 東方白  來源:炎黃春秋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本文網址:https://hk.aboluowang.com/2020/1013/151159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