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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絕認罪!任志強被控四宗罪 重判18年

紅二代、中國華遠集團前董事長任志強被控貪污等4項罪名案,但他被視為批評中共總書記習近平而遭入罪。11日庭審後,有消息指任志強拒認罪,有觀點說他最終會否遭重判10年以上,但也有觀點認為習不敢對任下死手。9月22日,北京二中院公佈任志強被判刑18年。

任志強

紅二代、中國華遠集團前董事長任志強被控貪污等4項罪名案,但他被視為批評中共總書記習近平而遭入罪。11日庭審後,有消息指任志強拒認罪,有觀點說他最終會否遭重判10年以上,但也有觀點認為習不敢對任下死手。9月22日,北京二中院公佈任志強被判刑18年。

據北京第二中級法院22日公佈消息稱,華遠集團有限公司原董事長任志強涉嫌貪污、受賄、挪用公款、國有公司人員濫用職權罪成,判有期徒刑18年,罰人民幣420萬元。

法院聲稱,任志強當庭表示服從判決,不上訴。

任志強今年3月初因私下撰文批評中共極權體制對中國防疫構成威脅,以及不點名批中共總書記習近平是「剝光了衣服也要堅持當皇帝的小丑」等,這篇文章流出網絡後,3月中任志強失聯。之後,中共北京市紀委4月7日宣佈任志強接受調查;7月23日,中共北京市紀委指控任志強涉嫌「貪污、受賄、挪用公款、國有公司人員濫用職權」4項罪名,開除黨籍並移送司法。

北京市第二中級法院9月11日開始審理任志強案。此前有消息稱,任志強家人為他聘請了律師,但他堅決拒絕律師,要求自辯。

中央社11日援引一名消息人士表示,任志強當天面對檢察官當庭指控及法官訊問,絕大部分都拒絕認罪,且給予反駁,也有一小部分則以「記憶不清」回答。內容則涉及任職華遠期間帳務矛盾、資金流向及圖利家人等。當天安排的庭訊時間頗長,從上午9時30分進行到近12時休息用餐。午後繼續開庭,法官直到下午3時過後才宣佈休庭,擇期再審。

責任編輯: 時方  來源:希望之聲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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