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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的獨立分立恐懼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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奉行一黨專政的中共,對獨立、分立患有嚴重過敏症,甚至是恐懼症,哪怕在被視為較開明的胡溫新政時期也不例外,連吳邦國的正式報告都避提「三權分立」字眼,而用「三權鼎立」。

香港三權分立問題驟然升溫,隱隱約約有香港獨立問題被炒起的影子。問題都由當局針對校園出版物主動挑起,三權分立問題是因教育局審查教科書刪除相關論述,由教育局局長楊潤雄引爆、特首林鄭月娥一錘定音,港獨問題是由時任特首梁振英在施政報告中炮轟港大《學苑》文章而備受關注。有所不同的是,親共政團、政客對講獨是不假以辭色,對三權分立則有不同說詞,但結論都是指向香港權力來自中央授予、不容挑戰,最終恐怕都要列入適用港版國安法範圍。

中共版三權分工林鄭識擦鞋

香港是否有三權分立的爭議早已有之,所謂《基本法》行政主導論,習近平三權合作論,張曉明超然特首論,哪一次沒有引起軒然大波?今時不同往日的,一是習近平如今是黨國核心,二是國安法已在香港實施。就像「講獨」不再是言論自由的範疇一樣,三權分立也不再是思想自由、學術自由的範疇,而是不容存在的政治實踐。

按中共官方的表述,中國的政體是人民代表大會制度。2011年3月,全國人大委員長吳邦國公開宣示:「從中國國情出發,鄭重表明我們不搞多黨輪流執政,不搞指導思想多元化,不搞三權鼎立和兩院制,不搞聯邦制,不搞私有化。」這不是其個人觀點,而是中共歷代領導層的共識。「五不搞」到習近平時代,更是重歸「東西南北中,黨是領導一切的」體制,甚至簡化為一尊體制。

諷刺的是,中共拒絕接受西方國家的三權分立,又不能不承認三權分立、相互制衡的必要性,因此搞出中共版「三權分工」。2014年9月,習近平在慶祝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成立60周年大會上說:「國家機關實行決策權、執行權、監督權既有合理分工又有相互協調。」中共所謂國家機關,包括立法、行政、審判、檢察機關,涵蓋政制上的三權。林鄭月娥所謂香港沒有三權分立、只有三權分工,顯然是甚合朕意,與其說是「正確的說話要有膽講出嚟」,不如說是「擦鞋的說話要有膽講出嚟」。

奉行一黨專政的中共,對獨立、分立患有嚴重過敏症,甚至是恐懼症,哪怕在被視為較開明的胡溫新政時期也不例外,連吳邦國的正式報告都避提「三權分立」字眼,而用「三權鼎立」。2004年11月,湖北《新周刊》一篇批評官場腐敗問題的文章,建議在黨內實施「三權分立」,把決策權、執行權、監督權分給不同部門。雖然建議並未超過中共黨章的規定,但只因「三權分立」中的「分立」犯忌,剛發行七期的《新周刊》遭中宣部勒令關閉。

拒普世藥方恐懼症無藥可醫

中共談「獨立」而色變的又一典型事件是,2011年舉行縣、鄉兩級人大代表選舉時,有一批維權人士、律師、知識分子宣佈獨立參選。當局不斷騷擾獨立參選人和提名的選民,還由全國人大法工委釋法,強調「中國只有由各政黨、各人民團體和選民依法按程序提名推薦的『代表候選人』,經討論、協商或經預選確定的『正式代表候選人』,沒有所謂的『獨立候選人』」。

太陽底下從來沒有新鮮事。中共港共在香港DQ區議會、立法會參選人,推翻三權分立原則,只不過是把在中國演過的戲搬到香港再演一次而已。中共既然拒不接受民主、法治的普世藥方,其獨立、分立過敏症恐懼症就無藥可醫,只能用四個自信(道路自信、理論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來麻醉自己,結果是連黨內都不許三權分立,只許分工、不許分權,豈能容忍政治體制上的三權分立?

責任編輯: 趙亮軒  來源:蘋果日報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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