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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全球徵稅:新一輪割韭菜引起華人恐慌 45%的高稅率誰來承擔?

—中共全球徵稅:是合理徵稅還是割韭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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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0日彭博社報道《中國開始向公民的全球收入徵稅》,目前中國已經開始向在香港、新加坡等地方工作的中國居民發出納稅通知,要求他們上報2019年的收入,以便向中國納稅。這篇報道被轉到知乎上網站,立即引起華人的關注與恐慌:按照新個稅法,自己要不要被徵稅呢?這是被合理徵稅還是被割韭菜呢?若是按照新稅法,中國個人所得稅最高要繳納45%的稅,相對於本地的稅率的兩三倍。對於企業管理人來說,中國的高稅率是讓他們最為擔憂的事情。

一名白領走在香港金融區街道上。(2020年3月27日)

7月10日彭博社報道《中國開始向公民的全球收入徵稅》,目前中國已經開始向在香港、新加坡等地方工作的中國居民發出納稅通知,要求他們上報2019年的收入,以便向中國納稅。這篇報道被轉到知乎上網站,立即引起華人的關注與恐慌:按照新個稅法,自己要不要被徵稅呢?這是被合理徵稅還是被割韭菜呢?

此次個稅改革不僅是收入範圍的變化,更是明確了稅務居民

中國新的個稅法早在2018年底便推出,2019年1月1日開始執行,2019年作為一個完整的計稅年度,在2020年6月底完成彙算清繳,這就是為什麼最近這個話題比較熱,並不是說現在才開始執行改革。德勤中國一位不願意透露姓名的稅務師接受了美國之音的採訪,介紹了此次個稅法改革的重點:「本次改革最重大的變化是綜合徵收,過去只是工資薪金代扣代繳,這次收入的計算是包括所有的內容——投資、工資、利息、稿費、勞務等。以前個稅方面的改變只是起征點的變化,這次是收入範圍的變化。其中更是明確了如何界定稅務居民——即什麼人需要在中國納稅。」

這一次個稅法引起海外華人的關注,便是因為新稅法中對稅務居民的規定:「在中國境內有住所,或者無住所而一個納稅年度內在中國境內居住累計滿183天的個人,為居民個人。居民個人從中國境內和境外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規定繳納個人所得稅。」

德勤稅務師指出,在稅務居民定義方面,這和美國很相似,中國公民哪怕是居住在美國,其實也要在中國申報收入;這和居住在中國的美國公民要在美國申報一樣。所以未來一定會發生同一個人,按稅法既需要在美國申報,也需要在中國申報,兩邊都認為你需要繳稅。其實,之前長期居住在國外的中國公民也有國內申報義務,只是在這一點上,中國一向有法不責眾的情況,基本上無人回國申報。同時,因為DOUBLE TAX TREATY的存在,個體公民也不用太擔心,只要按居住國的法律納稅,不會被雙重課稅。

2014年,全球共同申報準則(CRS)成立,2017年1月1日中國實施了信息自動交換系統,2018年9月中國把CRS下的金融賬戶涉稅信息進行了第一次自動交換。也就是說,2018年年底,中國政府實際上掌握了中國稅務人在全球100多個國家的金融賬戶信息。德勤稅務師說:「只不過沒有採取行動而已。」「CRS會對下列人員有很大影響:1)中國公民海外有賬戶、有收入;2)按照居住地原則在中國居住的外國人——也需要在中國履行全球收入納稅義務。」

45%的高稅率誰來承擔?

儘管新的個稅法在2018年底便已推出,但對於中國人來說依然很陌生,尤其是其中細則,讓他們感到困惑。若是按照新稅法,中國個人所得稅最高要繳納45%的稅,相對於本地的稅率的兩三倍。對於企業管理人來說,中國的高稅率是讓他們最為擔憂的事情。

Z先生中國護照,持有美國綠卡,在中國沒有居住地,主要工作是為中國一家公司管理拉美市場,同時自己也在拉美有公司。對於新的個稅法,Z先生有些困惑,不知道自己是否需要向中國納稅。不過,按照新的個稅法,他公司的其他員工、他自己公司的員工中都有人要向中國納稅。對於Z先生來說,擔憂的問題來了,「我們(中國)要交45%的稅,當地只要交20%幾,是否要補交這個差額?如果是這樣的話,會導致我們的運營成本上升。」「而且裏面有一條操作很困難也很不合理,海外收入和國內收入要合併起來一起交,這樣就比較麻煩了。國內的個稅比較高,合併就沒有考慮在國外交過的部分。這個實施起來既不合理也不太可行。」

L律師是中國一家律師事務所為外資企業的提供法律諮詢的,也為中國企業向其他國家投資、併購提供法律服務。在L律師看來,新的個稅法執行起來有一個難處,認定稅務居民和非稅務居民,都是按照各自國內法來的,每一個國家都不一樣,這樣會導致一些混亂。但L律師也同樣擔憂,新的個稅法可能會對企業保住人才帶來困難。「一旦涉及海外徵稅,就要補上它的稅率,比如香港,個人所得稅很低,員工被認定大陸稅收居民的話,即使消除雙重徵稅,但在大陸會進行補稅,對這些人的影響會比較大。如果脫離國企,去別的國家成為稅收居民和中國不發生關係,這種情況下,身份問題發生轉變,作為公司來說,員工就會跑掉了,所以要想辦法留住員工,增加的稅公司承擔,讓員工安心工作。」

新的稅法能否改善稅制問題?

多年來,中國的許多改革,如教育、醫療、土地、企業等關乎民生的重大改革,表面上都似乎與國際接軌,最後似乎都以失敗告終,不少人嘲笑,再好的東西拿到中國就走樣。有識之士指出,這是因為中國沒有這樣的社會基礎。此次個稅改革能否順利接軌呢?這引起許多人的懷疑。

中國新的個稅法明顯模仿美國的稅法,加入CRS系統後,更是有效制止貪官海外轉移資產。專業人士解釋說,加入CRS系統之後,若是某人向海外開了一個賬戶,若他不是當地的稅務居民話,當地就會向中國自動報告他的賬務信息,這在一定程度上可以防止逃稅,以及貪官進行資產轉移。

但專業人士也指出,在中國,個人所得稅非常高,卻沒有房產稅,也沒有遺產稅,這樣的稅制非常不平衡,反而保護了富人,加大了中國貧富差距,這樣的問題不是稅法技術所能解決的。L律師說:「稅制不平衡在中國本身就是一個很突出的問題。法人稅和個人稅之間不平衡,財產稅和勞動收入之間不平衡,造成了貧富差距越來越大,和稅收是有一定關係的。」

此外,在L律師看來,一項法律、一項制度是不能脫離自己的傳統的,是和歷史文化、國民性格聯繫在一起的,稅收也是有自己歷史淵源和傳統的。

「像日本的稅收是有它的歷史淵源的,中國這個地方很奇怪,它處在東亞地區,完全是一個莫名其妙的中國特色,根本看不到東亞地區的文化特色在中國的現行體制內的反應,根本看不到。」

「連戰當時到大陸訪問的時候。第一站是南京。他的發言我記得很清楚,他說過,今天我們站在中國南京這塊土地上,我可以驕傲地說我們台灣值得驕傲的地方就是台灣是一個均富社會。這是台灣社會一個突出的特點,從日本到台灣,韓國還稍微弱一些,有財閥問題。但他們都做的比較好。稅制合理,法律對收入的制衡也比較合理,比較符合東亞文化也即所謂儒家文化圈的社會形態,但大陸就很奇怪,今天依然是一個不倫不類的東西。」

體制性腐敗問題怎麼解決?

作為在中國商界打拼了十幾年的商人Z先生更是直言不諱,指出中國稅務中的體制性腐敗問題,他說無論是私企、國企還是政府機關,其實都有一個潛規則,很多收入是用免稅方式發出去的。大家都心知肚明。

同時,L律師還指出:「中國實際上最大的一個問題是,立法和司法分割的比較厲害。」即便是立法,在L律師看也問題很多。因為立法涉及到利益劃分,尤其是民法。「比如四五年前出台的《物權法》,涉及到業主、開發商等各方面的權益,在立法里就有一個背後的博弈,這個立法本身就偏向哪一個階層,比如偏向於政府、開發商,業主就受到壓抑,在立法中可以看到。但是即使是這種立法,到了司法層面,依然是被扭曲的一塌糊塗。」為此,L律師感嘆:「中國其實是一個有法律沒有法治的社會。」因此,L律師也擔憂中國新稅法的執行問題:「中國的稅務執行也缺乏監督,一個稅務機關在執行的時候也是要受到監督的。」

Z先生對比美國獨立革命時期的一個口號「無代表不納稅」說,納稅與政治權利是相關的,然而在中國,納稅人只有納稅的義務,卻沒有相應的政治權力,交的稅再高,甚至也享受不到醫療、交通、學校等公共福利,誰願意甘心納稅呢?

引起「割韭菜」的恐慌是自然的

彭博社的報道發出後,引起海外華人的恐慌,驚呼:新的割韭菜法!擔心自己成為新一輪的韭菜。Z先生分析,這個政策目前還不清晰,雖然很多人目前實際上影響不到,但為什麼會引起「割韭菜」的恐慌呢,他認為有三個原因:

首先,從法律看,中國是一個所謂的人民民主專政國家,就是是一部分人對另一部分人的專政,這另一部分人別說財產權,生命權都沒有,隨時可以剝奪的。憲法的第二句說,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所有權力都屬於人民,這個人民是誰?是共產黨的支持者,隨時可以剝奪你的財產權、生命權;

其次,從歷史上看,中國不乏這樣的歷史。有中國實行城鄉二元結構,犧牲農業人口的大部分利益養活城市,像中國大饑荒死了幾千萬人,這些死的人都是生產糧食的農民,有的村甚至死絕了,但是城鎮人口、幹部基本上沒有死的。因為掠奪農村保證城市。此外,對民族資本家的改造、對地主的消滅,都是對財產權的隨意踐踏。

第三,有現實需要。經濟衰退需要開財源,過去有過打土豪分田地,公私合營,前幾年說過國進民退等,都是現實需要。我們雖然是私企,但也有國企介入,有黨組織,會不會對私企下手,對財富重新分配呢?大家有這個擔憂。

在人權律師滕彪看來,新稅法就是新一輪「割韭菜」。他說,中國是世界上最不自由的國家之一,也是世界上最不平等的國家之一。戶籍制、福利制度、稅收制度、中央集權的專制體制等等,都造成了巨大的貧富懸殊。此次稅收改革也是新一輪「割韭菜」,中國政府在經濟迅速下滑、維穩支出越來越高、財政壓力越來越大的情況下,會加強對民眾和企業的剝奪。中國政府也清楚,在割韭菜的時候,不會付出太大的維穩成本,因為民眾基本上被剝奪了言論自由、選舉權和抗議的機會。

責任編輯: 楚天  來源:VOA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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