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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府31年來首檢控六四悼念人士 支聯會未來仍堅持集會

十三名悼念六四人士周一出庭。(劉少風攝)

香港支聯會六四當晚,在警方禁止集會下到維園點燭光,當日到場悼念的支聯會主席李卓人,以及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等13人,被控煽惑他人參與未經批准集結,案件押後至9月再提堂。李卓人表示,即使實施《港區國安法》,支聯會未來仍堅持六四集會。(劉少風報道)

口號:悼念六四無罪!反對政治打壓!

13名被告周一(13日)下午抵達西九龍裁判法院,包括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支聯會主席李卓人、副主席何俊仁和鄒幸彤、民陣副召集人陳皓桓等。傳票控罪指13名被告,今年6月4日在維多利亞公園(維園)噴水池外,非法煽惑其他身分不詳的人,在無合理辯解下,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

13人在庭上表示明白控罪,其中包括李卓人及陳皓桓等部分被告,直言這是「政治檢控」,又堅持「悼念六四無罪」。各人暫時毋須答辯,案件押後至9月15日再訊,讓警方進一步調查。

控方申請對全部被告附加保釋條件,包括以一千元作保釋金,並指其中7名被告自身牽涉其他案件,在保釋期間有犯案,要求他們不准離港以及每星期到警署報到一次,以免他們潛逃;辯方反駁,控方的要求是欠缺證據及基礎。

主任裁判官羅德泉表示,以傳票形式起訴及下令被告到法庭,絕大部分情況不涉及保釋。他說,案件在6月4日發生,控方沒有使用其他方式起訴,而在6月12日選擇發出傳票,亦沒有解釋發出傳票至今情況有何變化,法庭並無基礎附加保釋條件,拒絕控方的申請。

六四集會30年從未中斷,卻在第31年,被警方以違反限聚令為理由禁止。李卓人上庭前批評,警方打壓人民集會自由,他表示集會被禁,但民心及燭光卻禁不了,即使實施《港區國安法》,未來依然會舉辦六四集會。

李卓人說:雖然今天是我們被檢控,但是我們覺得,是《公安條例》受審,荒謬的《公安條例》,給了警方荒謬無限的權力,用來打壓人民的集會和表達的權利,大家知道過去30年,從來沒有間斷過,在維園燭光集會。竟然去到第31年,警方禁制我們支聯會的維園燭光集會。但你禁制了集會,禁制不了民心、禁制不了我們的燭光。

他又說,悼念六四非煽惑行為,中共屠城才是喚醒民心的根本。

李卓人說:我們認為悼念六四無罪,如果指煽惑罪的話,最大犯上煽惑罪的話,「屠城」本身就是煽惑人心,「屠城」本身就是令香港人驚醒於中共的殘暴。

由於周一開庭當日亦是諾貝爾和平獎得主劉曉波逝世三周年,13名被告上庭前先為劉曉波默哀一分鐘。支聯會主席李卓人表示,晚上8時會於銅鑼灣教協舉辦集會,並會有全球線上悼念會,悼念劉曉波。

13名被告包括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支聯會主席李卓人、副主席何俊仁和鄒幸彤、秘書蔡耀昌及常委張文光、麥海華、尹兆堅、趙恩來、梁耀忠和梁錦威,工黨主席郭永健和民陣副召集人陳皓桓。

責任編輯: 夏雨荷  來源:自由亞洲電台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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