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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媒:解讀《港版國安法》魔鬼藏在細節中?

香港主權移交23周年之際,《港版國安法》正式生效、付諸實行,但仍有大批香港民眾不惜以身試法、走上街頭示威抗議,警方出動水炮車驅散人群,並亮出新的紫色警告旗,逮捕數百人。

由於《港版國安法》條列的罪行鋪天蓋地,不但最高可處無期徒刑,而且當中第38條甚至涵蓋非香港公民,美國國務卿龐佩奧批評此法「蠻橫無理,冒犯全世界所有的國家」。

究竟《港版國安法》有哪些具體內容?魔鬼是否藏在細節之中?

國安法第38條體現習近平的自負,而非自信

對於蓬佩奧國務卿形容港版國安法第38條是「蠻橫無理,冒犯所有國家」,旅美知名政論作家陳破空表示,該條法律所體現的,不是習近平的自信,而是他的自負:他認為中國已強大到如此程度,可以對其他國家發號施令。

這一條說,非香港居民在香港以外地區觸犯中共所頒佈的這部新國安法,也可依照該法治罪。所以,若有境外人士去中國,或去少數幾個和中國有引渡條例的國家,或去香港、澳門旅行,都可能遭中共逮捕。

訂立這部法,中共表面上的意思是直接切斷港人與外國的聯繫。另一個意圖是直接警告外國人,讓他們打消支持香港(的民主抗爭)的念頭。

借國安法向世界宣戰,習近平趕超慈禧

陳破空指出,這部法律的兩個副作用不可忽視。

第一,外企外資本來就在逐漸撤出中國,這部法律的推行只會加速這一過程。

另外,這也會減少前往中國和港澳地區旅行的外國人。所以這在客觀上形成「閉關鎖國」的勢頭,中國自我孤立。

通過這一立法,習近平展現一種極端的姿態,即中國不惜用自我孤立和閉關鎖國對付世界。

蓬佩奧國務卿將此比喻為中國向世界宣戰,這讓人想起當年的慈禧太后。當年的慈禧太后是對11國公開宣戰,今天的習近平是借港版國安法向全世界200多個國家和地區宣戰,大有超過慈禧太后的架勢。

把任何反對都視為犯罪,一個大國不該如此脆弱

「守護台灣民主平台」理事長宋承恩表示,港版國安法的主要問題在於它的要件太過寬泛,太容易觸法。

第一個罪名是分裂國家罪。設立分裂國家罪沒有錯,正如香港特首林鄭月娥所說,每個國家都有保護自己國家安全的法令。但是,所謂保護國家安全,是指不受武力顛覆。比如有個內戰團體想用武力發動內戰,那麼這個國家當然有正當防衛的理由。但若僅僅是主張分裂國家都構成犯法,那就draconian了,就成了嚴刑峻法。

當年蘇格蘭人曾在英國政府允許下公投,那按這種標準,那些投脫離英國的人,都犯了分裂國家罪?加拿大的魁北克省也曾舉行獨立公投,那是不是所有投獨立票的人都犯分裂國家罪?這些都只是正常行使公民權利,是人民內部自決權的行使,而非分裂國家的罪行。

第二個罪名是所謂的顛覆政權罪,中國的這一罪名在世界上惡名昭彰。當初劉曉波只是發佈一個《零八憲章》,沒有訴諸任何武力,只是表達了一下對中國的期望,就被說成是顛覆政權罪,被關到死。還有「709大抓捕」中,那些被抓的人都只是維權律師而已。這些都是中國對法律的濫用。

第三,在所謂恐怖活動的問題上,你不能把反對某個政策的行為說成是反對政府,也不能把稍微激烈一點的反對手法說成是恐怖主義。反對不能直接等同於威脅。中國那麼大,應該是能包容的,而不該把任何的反對當成是對自己的威脅和傷害。一個大國不該這麼脆弱。

第四,在試圖隔絕香港人與外國的聯繫方面,當今世界,每個國家、每個地方的人民都該對世界其他地方人民的人權有正當關懷,否則我們就不算一個「地球村」。世界關懷中國人權,不等同於「勾結外國勢力」,也不等同於要推翻中國政府。沒有那麼嚴重。

現在有很多人擔心,是不是我批評中國就構成犯罪,甚至可以被判10年甚至更多的有期徒刑?這種定罪要件過於寬泛,同時刑度又這麼重的法律,那就是嚴刑峻法。​

保護國家安全不是封人民的口

在「長臂管轄」的問題上,宋承恩表示,以國家安全罪來說,是的,別國也有「長臂管轄」。比如,某國內部有個叛亂組織要從國外進口軍火,那麼為了保護國家安全,哪怕這個賣軍火的人是個外國人,也是在外國做了這筆交易,一旦這個人到了我的境內我可以抓他。因為這個人給我們國內的叛亂組織提供了軍火。這樣的長臂管轄很多。

但問題在於,如之前所講,分裂國家的定義必須以是否使用武力暴力為原則。國家沒有那麼脆弱,你要保護國家,不該是針對自己的人民。不是人民說了什麼話就是要瓦解這個國家,而是如果有人要用武力推翻我,我可以採取相應的行動。對國外軍火商進行長臂管轄,有道理的。別的國家也有這麼做,如果中國也這麼做,不會有人批評。但問題是,有人在海外主張香港獨立,或掛一個港獨旗幟,到了中國就會被抓,那我想中國沒有脆弱到這種地步。

關鍵不在於長臂管轄這件事本身對不對,而在於立的罪名對不對。如果罪名太過寬泛,對任何人都能長臂管轄,甚至在別國是基本人權、自由表達範疇內的事,到了中國就變成分裂國家,那這樣的管轄不但是長臂,哪怕在所在地這麼做也讓人難以接受。

不是別的國家沒有長臂管轄,關鍵在於這些國家對於罪行的定義是明確的,其保護的利益也是正當的。而中國現在說,只要批評中國就構成分裂國家,這個主張本身就不正當,所以世界各國也沒法接受這樣的管轄主張。

憎恨北京和港府也入罪國安法把文革帶到香港

陳破空表示,中共不僅把「黨領導一切」加在香港頭上,它也把文革帶到香港。港版國安法第29條第5款說到,如果導致對中央政府和香港特區政府的憎恨,也算罪。這就叫管情緒。

文革中有句著名的話叫「狠鬥私字一閃念」,也就是要進入人的靈魂深處,不僅僅是你做什麼、說什麼,甚至你想什麼都有可能治罪。比如北朝鮮金正恩出行時,旁邊的官員就要拿小本子記錄。如果你不記錄,或站姿不對,或看金正恩的眼神不對,都會被治罪,甚至被處死。中共現在把文革手段和北韓的手段推到香港,一步到位。情緒治罪,非常荒唐。

陳破空繼續指出,鼓勵港人互相檢舉揭發,這也是文革做法。習近平想用一代人的時間把香港徹底改造成中國,而且是改造成文革下的形態。這一切都與21世紀的世界背道而馳。從中可看出習近平、王滬寧栗戰書這些人的腦袋有多麼陳舊。陳破空說,他對這些人的總結是:舊時代的幽靈在新時代的舞台上遊蕩。

責任編輯: 李廣松  來源:美國之音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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