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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舉能獲任命掌終審法院 香港司法界大吹左風?

圖左為張舉能,前面中間為馬道立。(路透社資料圖片)

香港立法會通過周四(18日)通過張舉能擔任終審法院首席法官的任命。張舉能一貫被認為立場親中,加上最近有多宗涉及反修例示威者的判案引起爭議,有本港律師對香港法治前景表示觀望。(文海欣報道)

立法會周四通過任命張舉能接替馬道立擔任終審法院首席法官,任期從明年1月11日開始。

張舉能的作風多被指保守,立場較傾向政府,曾於前立法會議員梁頌恆及游蕙禎「宣誓風波」一案中,採納人大常委會就宣誓問題的釋法內容。

香港法律專業團體「法政滙思」成員、大律師蘇俊文周五(19日)接受本台訪問時表示,過去部份案件的判詞問題是個別法官問題,與司法機構及張舉能法官沒有直接關係。

蘇俊文說:無論哪一個上都好,我們律師對新首席大法官的期望,都是希望他真的可以用我們普通法的法律原則,去公平、公正地處理…我想他們的官階處理的都是終極上訴、終審法院的案件。希望可以有持平、客觀、引用我們法律的原則作一些公道裁決。

是次任命在立法會上以39票贊成、5票反對和11票棄權投票獲通過,是首次在任命法官的議案上有立法會議員投反對和棄權票,當中全部是泛民議員。

有份在議會內投「棄權票」的民主黨立法會議員許智峯指,香港巿民過去相信香港司法獨立,但現時的民意已不能同日而語,他們民主黨投「棄權」就是要為全港巿民、法律界和司法機構響起重要警號。

親建製法律學者、經民聯立法會議員梁美芬就支持張舉能,認為其過去的判詞值得細閱,表現大公無私和無畏無懼。

另一方面,香港司法體制過去一直備受國際社會稱許,但最近有多宗涉及示威者的判案,引起了極大爭議。

最新的一個案例出現在周四(18日),首次有社工因涉及「反送中」示威被判刑。當事人劉家棟涉及在去年7月的「反送中」示威中,在警方與示威者之間調停,當時他手持社工證展示其身份,結果被裁定一項阻差辦公罪罪成,重囚一年。

署理主任裁判官蘇文隆的判詞說,警員當時作驅散行動,有權沖向示威者令人群瓦解,「過程中有人與警方推撞,倒地受傷都無可避免,強調「無人可阻擋警員的去路」,又批評被告行為已令警陣打開缺口,打亂警方部署。事件讓香港社會福利界震驚,反駁指社工在衝突現場履行人道支援工作的使命,是恪守其專業及履行天職。組織並發起「一人一相片」活動聲援被重判的社工。

另一引起爭議的案件,就是將軍澳「連儂隧道」斬人案中,區域法院法官郭偉健對被判意圖傷人罪成的被告,竟然在判詞當中稱讚其「情操高尚」,令人譁然。

還有一宗就是一名小學老師於十一月「三罷行動」中,駕車上班時疑車速太慢遭交通警截查,被指提膝撞向警員腹部,最終被控襲警罪成。裁判官吳重儀指老師是有文化,不相信警員會無緣無故、用粗口罵他,亦不相信警員曾說「從天橋掉你下去」,認為被告供詞「令人難以置信」,質疑他心智有問題,還柙小欖精神病院。而吳重儀更指案中三名警員證供不一,顯示各人沒有「夾口供」,稱讚三警誠實可靠。事件引起各界關注,有人認為還柙精神病院做法不尋常,質疑法官濫用權力。

這種種把個人意見加入判詞的做法,令部份人憂慮香港法律的公正問題,令巿民看不到公義得到彰顯。對此,蘇俊文就認為,反修例下個別法官有一些情緒投射,影響中立或客觀性。不過現時仍有機制可作上訴。蘇俊文續指,相信情況無關法官要透過判詞表忠,而只是個別法官問題。

蘇俊文說:反修例的發生,的而且確可能在你剛才說的判詞裏,有些法官是有值得商榷的地方。我也覺得作為法官可能要避免情緒上的(介入),但至少現行機制可以上訴。我亦覺得似乎這些不是因司法機構有甚麼轉變,所以這些官就這樣判案,純粹是個別法官的判決。

他舉例指在將軍澳「連儂隧道」斬人案中,最終終審法院首席法官馬道立都明確表示法官或司法人員公開發表不適當或無必要的政見,有機會損害不偏不倚形象,影響公信力,所以決定郭偉健暫時不應審理任何涉及類似政治背景的案件。可見司法機構都是一貫作風,要向市民表現出司法獨立。

而對於警員證供不一及有被告被送到精神病院的問題,黃國桐就指做法非常罕見。他說法庭非精神科專家,而且判決並非基於事實根據、只根據主觀因。不過整體來說,他對香港司法前景仍保持觀望態度。

黃國桐說:我們都是拭目以待,因為很多案件都是開始開審中,大家拭目以待。

從香港警方回覆本台的最新數據顯示,由去年反修例運動初至今年5月31日,有近九千人被捕,當中1,808人已經或正在進行司法程序。

責任編輯: 夏雨荷  來源:自由亞洲電台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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