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體報道安徽某市副局長和別人老婆發生關係,被老公發現,老公帶着孩子去做親子鑑定後發現兒子不是自己所生,副局長生活作風問題被舉報後紀委介入調查。
每年網絡上都有很多當事人向律師諮詢這類案件,也容易引發刑事案件。
結合本案,我們來討論這裏的法律關係。
丈夫作為受害人的維權問題。第一就是可以起訴離婚,老婆出軌並與第三者生子,這是法定離婚理由,法院可以判決離婚。第二就是可以要求賠償,老婆是過錯方,老公作為受害方可以要求賠償。
老婆應當承擔法律責任和道德責任。第一就是由於自身過錯侵犯了老公的性自由權,應當向老公賠償。第二就是可能涉嫌重婚罪,可能承擔刑事責任。
副局長應當承擔道德責任、行政處分。副局長故意和有夫之婦發生關係,破壞別人家庭,這是不道德的,會受到社會的譴責,也可能涉嫌重婚罪,同時根據公務人員的相關規定,會受到相應行政處分。
如果老公實行報復,毆打副局長,則是侵權行為,可能涉嫌故意傷害。法律禁止私力解決糾紛。
如果老公以舉報為威脅手段向副局長索要金錢,則可能涉嫌敲詐勒索。
隨着社會的發展,傳統道德已經支離破碎,兩性關係由矜持轉向放縱,容易引發社會矛盾。近年來落馬官員的生活作風大都存在嚴重腐化問題,官員由於掌握權力,容易接觸優秀女性,加強自身修養更為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