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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清漣:從武漢肺炎看瘟疫期的公共倫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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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倫理是建立於非常時期個人選擇服從於公共利益的一種責任倫理。在隨時面臨死亡的瘟疫時期,疫區的人,出於個人利益考慮會選擇逃離疫區,獲得求生機會;但因為他們是潛在的病毒攜帶者,他們的逃離過程就是將病毒傳往非疫區的過程,會危及他人的健康,有損公共利益,因此,患者與疑似患者必須接受強制隔離,嚴重時還得接受封鎖疫區。這次武漢肺炎,除了政府在疫情初期處置不當導致疫情迅速擴大,形成不可彌補的損失之外,中國的公共倫理教育缺失導致個人公共責任觀念淡薄也是值得檢討的重要方面。

由於新冠病毒爆發,在上海外灘照相的遊客2020年1月30日也戴上了抗爭。(美聯社

武漢肺炎疫情初起,我一直在關注疫情的變化,1月23日武漢封城之後,推特上一片反對封城之聲,更有將疑似患者拒絕檢查被強制隔離視為中共暴政。我覺得有必要談談瘟疫期間的公共倫理。在封城之前,我談的重點是「社會疏離」,建議人們在疫期減少甚至取消一切與人接觸的活動。在封城之後,我重點談現代國家對法定傳染病的相關措施,自我隔離與病患為何需要被強制隔離,以及人們在非常時期應該遵守的公共倫理。

現代國家對法定傳染病的相關措施

現代國家對傳染病都有一套嚴格的法律,除了人類早就公認的各種傳染病之外,每個國家還有自己的法定傳染病(Legal Authorities)凡列入法定傳染病的有完整的檢疫與隔離措施( Quarantine and Isolation),各國醫療條件差別很大,但對於傳染病的檢疫與隔離措施基本包含以下兩點:

1、強制隔離治療:對病人、病原攜帶者,予以隔離治療,隔離期限根據醫學檢查結果確定;對疑似病人,確診前在指定場所單獨隔離治療。

2、封鎖疫區:對已經發生嚴重傳染病病例的場所或者該場所內的特定區域的人員,由所在地政府相關機構採取實施隔離措施。

這兩項措施並不象推特上一些人說的那樣是侵犯人權。疫情時期,強制隔離,既是專業防治需要,也是法律規定。體現的人權要求是:疑似病毒感染者有接受隔離的公共責任,健康者有不受感染的權利。美國疾控中心網站CDC專列Quarantine and Isolation(檢查與隔離,https://cdc.gov/quarantine/index.html),日本、澳大利亞、英國都有類似法律。澳大利亞在距離本土1000公里的聖誕節島隔離其600名撤返的公民,為期兩周;英國從武漢撤回兩百名英國公民,均被要求籤署一份隔離同意書。從中國其他地方返回的人將不會被強制隔離,但也建議他們「自我隔離」14天。

中國應不應該封鎖疫區與強制隔離?

中國疾病防治有《傳染病防治法》與《傳染病防治法實施辦法》,都是中國改革開放以後參考西方國家的同類法律制訂的,專業性極強,基本與國際接軌。這次疫情處理最受詬病的是中國特色的隱瞞疫情、控制言論,抓捕披露真實情況的人。但在疫情爆發後採取的強制隔離治療與宣佈封鎖疫區,從原則上來說,並未超出專業範圍。問題在於封城之前的12月30日至1月22日,武漢已經有500萬人離開,這些人當中的病毒攜帶者已經將病毒傳播至其他城市與世界各國。目前中國人旅遊最喜歡去的東南亞、美國、歐洲,以及中國移民多的加拿大、澳大利亞均已經發生多起確診的病例。

對於武漢封城,武漢人最初也很抗拒,認為這是地域歧視。我在推上發言,認為這是必要的封鎖疫區之舉,但是中央政府應該想方設法保障疫區的醫療條件與物質供應。西方各國的病毒學家對封城一事均持肯定態度,只是認為封鎖這麼大的城市相當罕見,很困難,更重要的是:在封城之前就有馬兒跑出來了,這馬兒當然就是指上述前往全國各地與國外旅遊探親的那500萬人。

1月24日,德國之聲訪問了澳大利亞傳染病學專家麥肯泰爾(Raina MacIntyre)。這位病毒學家認為,目前中國採取的「封城」措施能有效減少海外的感染案例。因為目前為止,大部分的案例都發生在武漢,表示散播病毒的源頭仍在武漢。不少海外的案例都是透過感染者的旅程,散播到包含泰國、新加坡與美國等國家。武漢封城計劃如果切實執行,一定能減輕病毒傳播,也能讓海外的感染案例變少。

武漢封城計劃展現了中國政府對阻止病毒傳播的主動性,算是對前一向舉措不當的彌補,算是止損。事實上,到1月28日,英國、德國、加拿大、美國的航空公司已經紛紛宣佈將停飛中國的往來航班(有的非全部)。此前,澳門、香港、台灣也紛紛取消大陸旅行團。估計武漢肺炎病例較多的東南亞國家將會相繼採取措施。據BBC報道,武漢疫情蔓延開後,中國遊客到訪東南亞遭遇「反中」情緒,在好幾個國家,簽證未到期被要求提前返回中國。1月23日,韓國總統府青瓦台官方網站的「國民請願」出現一則「請禁止中國人入境」的請願書,截至1月28日,這封請願書已獲得超過53萬5000人聯署。而青瓦台規定超過20萬人以上的請願需要給予答覆。

備受指責的強制隔離

中國政府對疫情在初起階段的封口,以及對防疫常識的日常普及不夠,加上欠發達省區基層政府工作的粗暴,導致這次防疫動員遇到重重困難,中國國內各省出現的民眾不配合現象相當普遍,以至於需要基層幹部用粗暴的方式封門鎖戶。

這種隔離恐懼症不僅國內民眾有,包括在美國的中國留學生也有。比如美國喬治·梅森大學一位武漢中國留學生回校後有症狀,在同鄉留學生討論區談了,卻不聽勸告去就醫。直到同鄉的留學生們被迫人肉搜索,查出他身在何處報告校方,才被收治隔離。我猜想這位年輕人對美國的了解不夠,擔心會因染病被遣返回國。其實,美國發現這樣的高危傳染病案例,都會先醫治待其恢復後再視其身份是否合法進行後續處置。

在進入現代之前,人類對瘟疫的防治能力差,但都懂得隔離是最好的辦法。BBC曾在2015年登載過《伊姆村:隔離黑死病的寧靜村莊》,講述了一件英國往事:450年前,位於曼徹斯特東南側35英里的伊姆村染上鼠疫(黑死病),擔心黑死病會蔓延到北部,繼而摧毀其他城鎮和社區,在教區牧師威廉·蒙佩森(William Mompesson)的指引下,他們決定將自己隔離起來,用石頭壘起一圈圍牆,並發誓絕不會越過圍牆,其中包括了那些沒有表現出任何染病跡象的人。就在此次英國武漢撤僑行動中,有一位英國人擔心回去傳播病毒拒絕回國。

中國人對傳染病的隔離恐懼症,可能緣於以下原因:

1、缺乏相關常識,美國中學有社會課,會教公共倫理與公共責任這些基本常識。

2、對政府嚴重不信任,總覺得隔離後得不到救治,是等死。這方面,中國政府做得確實很差,因此失去民眾信任,這次疫情初起之時刻意隱瞞就是一例。

3、沒有公共責任心。少數人是我死,也得拉上幾個墊背的——在醫院故意對醫護人員哈氣、吐痰的是這類人當中的極端。人性的陰暗在這次疫情中體現得淋漓盡致,《不止有武漢:湖北疫區16城實錄(上篇)》,在「荊州,一線醫護人員:我看到了人性之惡,但我們不能停止」中談到這一點,也有視頻拍到類似情景。由於這類現象太多,1月29日,湖北省公安廳發佈《關於依法嚴厲打擊涉醫違法犯罪維護醫療秩序的通告》,規定新型冠狀病毒攜帶者在公共場合向他人吐口水、患有或疑似患有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拒絕接受檢疫、強制隔離或治療,過失造成傳染病傳播的,將被追究刑事責任。

疫情期間,恐慌無序加大殺傷力

2003年Sars疫情來得快,去得也快,雖然事後中國政府提出加強傳染病防治,各地政府也有相關行政措施,但防治重大傳染病未成為政府治理的日常工作,事過十七年,Sars記憶已經淡化。武漢封城之後導致的社會恐慌,確實讓在外旅遊的武漢人與湖北人受了不少委屈,旅館商店都視其為瘟神,一律不接待或不按常規接待,不少人還被旅館趕了出來。三五天之後,情況有所好轉。一是專家結論已經出來,指出武漢肺炎與Sars、伊波拉等危險病毒相比,在帶病毒者無症狀的時候就已經傳染給其他人了。二是武漢人將疫情傳播至各國的消息不斷傳出,武漢人(接下來是湖北人)終於願意接受隔離的事實,不再為地域歧視憤憤不平;三是各地政府也開始意識到讓湖北人流落街頭,既不人道,對本地控制疫情也實無好處,開始設置專門招待湖北人與武漢人的賓館。這方面上海做得最成功。上海市政府相關部門梳理了兩周以來武漢、湖北來滬人員,要求各區及時上門,逐一入戶對接,用柔性引導方式,共隔離觀察9804人,居家隔離8706人,集中隔離1098人。對集中隔離的提供免費食宿,願意在家自動隔離的則由居委會幫助購買日常用品、代扔垃圾,每天派社區醫院醫護人員上門檢查。

任何國家應付災難、瘟疫來襲,都需要政府救援與個人自力救濟,二者均需要依賴公共倫理支撐。公共倫理是建立於非常時期個人選擇服從於公共利益的一種責任倫理。在隨時面臨死亡的瘟疫時期,疫區的人,出於個人利益考慮會選擇逃離疫區,獲得求生機會;但因為他們是潛在的病毒攜帶者,他們的逃離過程就是將病毒傳往非疫區的過程,會危及他人的健康,有損公共利益,因此,患者與疑似患者必須接受強制隔離,嚴重時還得接受封鎖疫區。這次武漢肺炎,除了政府在疫情初期處置不當導致疫情迅速擴大,形成不可彌補的損失之外,中國的公共倫理教育缺失導致個人公共責任觀念淡薄也是值得檢討的重要方面。

(文章只代表特約評論員個人的立場和觀點)

責任編輯: 江一  來源:自由亞洲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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