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陶傑:香港殺人犯陳同佳人品高於林鄭 建議馬英九領養

—莫「管」他人瓦上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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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前總統馬英九,口口聲聲說台灣應該接收該人犯。不如由馬英九夫婦循孤兒領養的手續,向香港申請領養來台。反正管浩鳴牧師說:陳同佳先生在獄中,已有悔過之意,肯獨力承擔責任,是一個很不錯的年輕人。

陳同佳引渡問題,台灣內政部長徐國勇答記者:「明明是你們香港人,來到台灣,殺了一個香港人。這個殺了香港人的香港人,逃回香港。為什麼你們香港不能審判?」

徐部長又問:「殺人罪在香港沒有死刑,在台灣卻可以判死刑。這個陳同佳卻要離開沒有死刑的香港,來到台灣接受很可能的死刑,這個根本不符合人性。所以我們懷疑所謂的自首,背後有政治操作。」

香港人在其他國家犯了案,特別是謀殺,回到香港,香港可以審判,不一定要引渡。西方文明國家先例:德國人如果去到泰國,證明有嫖雛妓的行為,雖然犯案的地方在德國之外,更在歐盟之外,但嫖雛妓在德國和歐盟犯法,所以一旦德國遊客嫖妓在泰國有此等行為,回到德國,德國一樣可以拘捕審訊。

徐國勇部長可據此例拒絕接收特區政府不負責任的把人胡亂塞送。

至於台灣前總統馬英九,口口聲聲說台灣應該接收該人犯。不如由馬英九夫婦循孤兒領養的手續,向香港申請領養來台。反正管浩鳴牧師說:陳同佳先生在獄中,已有悔過之意,肯獨力承擔責任,是一個很不錯的年輕人。

一個人犯了錯,總應給予自新的機會。確實,台灣方面早已說明:陳先生若回台,不列為自首,以謀殺案檢控,很有可能判死刑。明明沒有死刑的香港,不留下來,要去台灣送死,哪有這種超級笨蛋?香港人個個都是會計數的精仔。

不錯,香港許多年輕人確實是連死也不怕。但陳先生若是這個品種,這四個月來,眾人皆知是遭到了美帝洗腦或付錢,才變成沖前線砸玻璃窗不怕死的黑衫軍。

陳同佳先生一年多都在香港特區的監獄,沒有證據顯示接受美國洗腦或金錢。一出獄就嚷着自首,顯示不凡的道德承擔,其人格確實高於香港特首林鄭月娥,但以理性客觀而論,陳先生一年壁屋,接受懲教署人員看管,應該不會升華為視死如歸的義士。

徐部長的質疑合乎邏輯。至於香港那個姓管的牧師,台灣也一齊禁止入境,可能是被這個姓氏嚇怕。上帝管天國,耶穌管人間,民主自由的人,最怕管這管那,管到航空公司職員的社交媒體發表的意見,管到NBA球星的Facebook,管到澳洲的大學教授如何稱呼台灣。百家姓中有什麼不好姓,偏偏姓管,你喜歡被共產黨管,是你的事,這位牧師還要管來台灣,欲管人家的司法判不判死刑。

中國人對姓氏,是有歧視的,姓賴、姓刁、姓焦,都是戲劇中的丑角。

責任編輯: 江一  來源:蘋果日報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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