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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友群:被判死刑的「血債幫」要員趙黎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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趙黎平親手殺了人。但是,一審、二審、最高法院覆核時,他一直不承認自己殺了人,更不認罪,以為只要死扛到底,就可躲過一劫。 但是,欠債要還;欠血債,更要還。更何況,趙黎平不僅殺了他的情婦,還對他任職期間被迫害致死的法輪功學員負有不可推卸的領導責任和法律責任。 善惡有報的天理在制約着所有人。到了趙黎平還債的時候,是禍躲不過。

內蒙古公安廳長趙黎平被判死刑(大紀元合成)

中共自1999年7月20日發動對法輪功的迫害以來,為強迫法輪功學員放棄對「真、善、忍」的信仰,對他們實施群體性迫害,將大量法輪功學員迫害致死,形成了一個以江澤民曾慶紅為首的中共「血債幫」。26年來,中共「血債幫」的許多要員以不同形式遭到惡報,有的正在自毀前程。從2025年10月2日起,我們陸續發表中共「血債幫」要員遭惡報或自毀前程的典型案例,以儆效尤。

原中共內蒙古公安廳廳長、政協副主席趙黎平,也是以江、曾為首的中共「血債幫」要員之一。

一、被判死刑並執行死刑

2016年11月11日,從警40年、時年65歲的趙黎平,被山西省太原市中級法院一審判處死刑,並決定執行死刑。

趙黎平被控犯故意殺人罪,受賄罪,非法持有槍支、彈藥罪,非法儲存爆炸物罪。

法院認定,2015年3月20日,趙黎平在內蒙古赤峰市持槍將被害人李某某殺害。2008年至2010年,趙黎平利用擔任內蒙古公安廳廳長的職務便利,在企業經營、幹部選拔任用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受賄2368萬元。公安機關勘查殺人相關現場時查獲了趙黎平藏匿的轉輪手槍、六四式手槍及49發子彈;還在趙黎平的辦公室內查獲其非法存放的91枚雷管。

但是,趙黎平拒不認罪,不服判決,向山西省高級法院提出上訴。2017年2月底,山西省高級法院二審駁回上訴,維持原判,並報請最高法院核准。最高法院覆核時,趙仍不認罪。

2017年5月26日上午,太原市中級法院按照最高法院核准執行死刑的命令,對趙黎平執行了死刑。

趙黎平是中共當政以來第一個被判殺人罪成立的省部級高官,也是中共十八大後第一個被執行死刑的省部級高官。

二、槍殺比他小37歲的情婦

2015年3月20日晚上,趙黎平開一輛奧迪車,從呼和浩特開到赤峰市,與小他37歲的情婦李嘉一見面,兩人在車上發生激烈爭吵。趙黎平拔槍就打,但未打中,又用槍身猛擊情婦頭部。

滿臉是血的李嘉一掙脫後,跑到立交橋東側橋面上,攔停一輛白色起亞車,向車內三人求救。趙黎平趕到,持槍威脅三人不要管自己家事。李嘉一趁機駕駛白色起亞車逃離,趙黎平立即駕車追殺。

被搶的車主馬上報警。李嘉一邊開車,邊打110報警,說趙黎平要殺他。李嘉一還給自己的家人打電話,稱趙黎平要殺他。李嘉一的母親、姐姐也報了警。

趙黎平緊追不捨,一直追到李嘉一住的赤峰市松山區百合新城小區一棟樓下。然後,趙黎平下車,跑到李嘉一開的起亞車旁,將情婦一槍斃命。然後,將情婦屍體拖入自己汽車的後備箱離開,並在半路上焚屍、掩埋。焚屍前,趙黎平又朝情婦連開兩槍。

趙黎平馬上逃離現場,但被赤峰警方攔截並抓獲。

三、一邊貪財好色一邊被提拔重用

趙黎平與江、曾當政時被提拔重用的許多高官一樣,都是貪財好色之徒。

趙黎平生於1951年,他的情婦李嘉一生於1988年。2006年兩人相識,趙55歲,李18歲。

到了2013年,李發現趙又有了新情婦,還在給新情婦買車買房,並對李日漸冷淡。從2014年起,李多次撒嬌將趙黎平哄到自己住處,先準備好錄音設備,再趁其打電話時,假裝「無比乖巧」地走開……就這樣,她悄悄錄下了趙很多違法、受賄的證據。

2015年初,李向趙攤牌,如果不給錢就舉報。當時,內蒙古公安系統已傳出上面在調查趙。焦頭爛額的趙只好「服軟」。2015年2月25日,趙開出一張欠條:「3月8日前,還李嘉一300萬,如果逾期,加息20%。」

但是,趙壓根兒就沒有打算給錢。欠條不過是趙的緩兵之計。趙擔心李會成為他填不滿的無底洞,已決定除掉這個心頭之患。

在和李周旋的日子裏,趙已備好兩把手槍,並準備好了汽油、鐵鍬、斧子、繩子等,期間還多次從呼和浩特前往赤峰市踩點。

2015年3月20日,身穿迷彩服的趙,約李前往赤峰市大牛圈山附近的205省道旁見面。

這一見,李不僅沒有拿到1分錢,反而斷送了性命。

趙黎平在內蒙古公安廳任職期間,負面傳聞一直不斷。

2007年,內蒙古發生一起轟動全國的「萬里大造林」案,此案被定性為「以團伙傳銷形式實施非法經營活動」。4年後,一封由「萬里購林客戶」聯名的舉報信在網上發佈。信中舉報趙黎平的四大「違法事實」:暗箱操作假拍賣,資產嚴重流失,長時間大範圍設備損毀,涉嫌非法挪用被凍結管護資金。

原內蒙古法制辦法律顧問室副主任杜文曾指證,2010年3月末,時任內蒙古公安廳廳長趙黎平以看好一尊銅鼎,需購買後用於向北京送禮為由,從自己手中拿走130萬元。

趙黎平還被指「染指多項工程」。其中之一是內蒙古自治區看守所和安康醫院改建項目。據大陸媒體報導,原來4542萬元立項建設費用在決算時竟然變成1.2億元。內蒙古自治區看守所每平方米改建費用近萬元,建成後卻因監控設施、建造佈局達不到公安部統一標準,只好又投入近千萬元進行改造。

但是,所有這些問題都沒有影響趙黎平的仕途。相反,他還不斷被提拔重用。2005至2012年,他任內蒙古公安廳廳長7年,期間,他還升任內蒙古自治區副主席,之後,又擔任內蒙古自治區政協副主席,直至退休。

誰是他的靠山呢?就是江、曾最重要的幫凶——中共政治局委員、公安部長,後來的中共政治局常委、中央政法委書記周永康。

他給北京送禮,肯定少不了周永康。

2005年、2009年,周永康到伊利集團考察,他陪同。2010年,周永康到鄂爾多斯等地考察,他陪同。2011年,周永康到蒙古訪問,點名他為訪問團成員之一。

四、積極追隨江、曾迫害法輪功

趙黎平是內蒙古公安系統積極追隨江、曾迫害法輪功的主要頭目之一。他多次在公開場合詆毀法輪功。在其任職期間,很多法輪功學員被非法抓捕、勞教、判刑,並遭受酷刑折磨。許多人被迫害致傷、致殘、致瘋、致死。

比如,原通遼市皮件廠副廠長田福金,是通遼市出了名的好人,他和妻子兒女們都修煉法輪功。在江發動迫害法輪功之後,田福金被非法勞教兩次:第一次三年;第二次又是三年。2008年,田福金被當地國保大隊警察以「保奧運」為名,從家中騙出去,關進看守所,又被非法判刑三年。

這一年,田福金和他的妻子、一兒一女都被警察抓走,另一個女兒被勞教,家中僅剩下一個只有11歲的小孫。

田福金在被關進保安沼監獄一年半後,2009年12月14日,被迫害致死。

又比如,內蒙古巴彥淖爾市的善良婦女王霞,2002年8月被非法判刑7年,被關押在呼和浩特市女子監獄,期間遭到各種酷刑迫害,如電擊、吊打、性虐待、大頭針釘入指甲、不明藥物摧殘,以及長達兩年的灌食迫害。

在長期的灌食迫害中,獄警把王霞綁到床上用木板固定,使之根本無法動彈,灌食管長期插着,一至兩個星期才抽出一回。王霞被投入監獄前110多斤,後來僅剩下40多斤,骨瘦如柴,身體幾乎沒有肉,骨盆突出,腹部深陷,大小腿僅剩骨頭,腳完全變形,幾次出現生命危險。

王霞被迫害得皮包骨頭、奄奄一息的照片在明慧網上發表後,震驚世人,讓人們想起了被納粹集中營活着填入焚屍爐的形如骷髏的受害者。

2012年4月27日凌晨2點,王霞再次被當地610人員闖入家中綁架,於6月15日被迫害致死,年僅38歲。

據知情人透露,王霞絕食抗議,遭到看守所惡警野蠻灌食。惡警令多個犯人按住王霞強行灌食,女惡警用高跟鞋踩住王霞的頭,進行搓、捻,灌食用的混合物、血水、淚水摻在一起,流滿一地。最後,王霞被折磨成了急性腎衰竭伴隨多臟器衰竭而死。

再比如,內蒙古自治區鄂倫春自治旗大楊樹鎮法輪功女學員王雪梅,2010年5月21日,在阿里河旗看守所被迫害致死,年僅46歲。

王雪梅是2009年11月6日被大楊樹鎮公安局綁架,非法關押進阿里河旗看守所的。王雪梅的家人曾要求會見,被看守所以各種藉口拒絕。她的家人只是在非法庭審時見過一次王雪梅,除此之外,家人沒有得到關於王雪梅的任何消息,被判了幾年也不知道,判決書也不給家人。2010年5月21日,當家人再見到她時,她已經死在牢房裏。

王雪梅被非法抓捕前身心健康,體重150斤,死時體重只100斤左右。

結語

趙黎平親手殺了人。但是,一審、二審、最高法院覆核時,他一直不承認自己殺了人,更不認罪,以為只要死扛到底,就可躲過一劫。

但是,欠債要還;欠血債,更要還。更何況,趙黎平不僅殺了他的情婦,還對他任職期間被迫害致死的法輪功學員負有不可推卸的領導責任和法律責任。

善惡有報的天理在制約着所有人。到了趙黎平還債的時候,是禍躲不過。

 

責任編輯: 李廣松  來源:大紀元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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