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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怡:政府與市民為敵 暴政催生復仇暴力

—暴政催生民間暴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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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大傳播與民意調查中心自修例以來所作的第五輪民意調查,在10月8日至14日進行,調查結果對香港警察「零信任」的比例,從9月的48.3%上升到51.5%。而第一輪即6月初的調查,對警察「零信任」的只有6.5%。

回答「當大型和平示威活動都未能令政府回應,示威者有激烈行動系可以理解」這問題,表示「同意」的有59.2%,較9月的55.7%再升高。

有三分二的受訪者認為應該大規模重組警隊。

這次調查,是在警方和示威者的暴力大升級後進行。警方自10.1開始的鎮壓力度大增,推出反蒙面法,大舉逮捕無辜人士,而示威者則以「香港人反抗」的行動在18區遍地開花,對港鐵、中資及為鎮壓撐腰機構的設施破壞和縱火。

示威者的行動,對市民日常生活帶來直接滋擾,按理較難為「沉默大多數」理解,但民調顯示民情更趨於向示威者傾斜,對警察的信任度就再下降。

更多市民站在抗爭者一方,說明香港已處於警察無法維持社會秩序的狀態。所有鎮壓的加強版,從反蒙面法,到可能再引用緊急法加辣,即使可以暫時壓抑住抗爭浪潮,但只會更深更廣地播種對中共及港共政權的仇恨。

這是一種什麼狀態?是政府與市民為敵、市民也與政府為敵的狀態,是准戰爭狀態,是「城市游擊戰」的預備狀態,政府已經很難有效管治了。

倘若社會有明確的三權分立,有民意授權的行政機關,有充份反映民意的立法和獨立司法的體制,那麼所有民間暴力,包括復仇、「私了」都應該反對。但最新民調顯示多數市民已經不認為香港有公平公正的三權分立體制了。

在前述的民調中,支持獨立調查警隊的達88%,認為林鄭應引咎辭職的達73%,支持雙普選的達81%,說明目前的政權已盡失公信力和認受性。為什麼說沒有暴徒只有暴政呢?因為暴民是暴政催生的,古時官逼民反是「替天行道」,暴政下暴民的刑毀、復仇、「私了」就有了合理性與正當性。

較文明的「私了」是發動向白宮「We the People」的簽名運動,以制裁被點名的港官港警與建制派。而暴力的「私了」就如早前網上的《抗爭者立場聲明》所說,要暴警「全家上下二十四小時千萬不要有一分鐘落單,否則不要怪我們不留手。」

中國春秋時代,從思想家到民間社會,普遍都肯定「私了」的復仇。《禮記》說:「父之仇弗與共戴天,兄弟之仇不反兵,交遊之仇不同國。」意思是殺父之仇是不共戴天;殺兄弟之仇不用返回去拿兵器,馬上就得戰鬥;朋友之仇就是與朋友仇敵不同處一國。這就是儒家所倡導的大復仇精神。所謂「大復仇」,指以復仇為大,崇尚復仇。

有學者對「大復仇」作這樣的解釋:「禁止私人復仇的前提,是國家司法的有效和公平。如果國家的立法、司法、行政都不公平,近乎邪惡,那麼私人復仇就是約束邪惡的必要條件,就是對正義的必要補充。春秋社會肯定大復仇,就是將大復仇視為實現社會公正的重要組成部份。」

香港過去是現代文明社會,政府和市民的所有行為都受法律約束,極少人作刑毀、復仇、「私了」等違法嘗試。但這四個月來,太多事實顯示政府與警方一直用違法的、區別對待的方式執政執法,手段卑污無所不用其極,香港已從文明社會倒退到極權專制政治。在這種情況下,市民忍無可忍,除了用另一種方式去實現社會公正之外,還有其他辦法嗎?

責任編輯: 趙亮軒  來源:蘋果日報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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