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伍凡:中共政權垮台 引渡法才能被各方接受

—為何香港政府要修定逃犯條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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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政府就趁這個機會,說我來修定這個條例。修定條例,你跟台灣修定就算了,它不,這次它要擴大,要擴大到中國大陸跟澳門,我們三家都可以有互相互通。這樣一來的話,香港老百姓就恐慌了。香港老百姓想,你中國大陸你的司法系統跟香港完全不一樣,你不公開的,黑箱作業,你來一個通輯令,把我們的人抓到大陸去以後,你怎麼處理,香港的家屬等等根本無法探聽到我的家屬在大陸判刑或者處理的任何狀況。

4月28日下午,香港民間人權陣線不足一個月內發起第二次大遊行,反對港府修訂《逃犯條例》,由於參加人數眾多,遊行提早於下午3時40分起步,遊行至金鐘政府總部。(李逸/大紀元

什麼叫逃犯條例?實際上就是世界各國統稱的犯罪分子的引渡法。在今年的4月28號,香港居民有13萬人上街抗議示威遊行,要求香港政府停止修改逃犯條例。

這件事情怎麼引起的呢?在前不久,香港有一對情侶到台灣去旅遊,在旅遊期間,男的突然把女的殺了,殺了以後,把她的屍體裝在行李箱裏丟到郊外,他一個人就逃回到香港。但是家屬發現孩子不見了,一查就把這個男人在香港給抓了。結果一審問,他承認有這麼一件事情,他把女朋友殺了。

香港政府沒法處理,因為這件事情沒有發生在香港,而是發生在台灣。台灣要求香港政府把這個人引渡到台灣,由台灣來處理。

這個叫屬地主義,哪個國家的人不管,你在我台灣犯的罪,我由台灣法院來處理。可是香港政府說NO,我們兩個之間沒有引渡法,我不能送給你。

這個事件怎麼處理呢?香港政府不是說我個別的單獨的就給你處理這件事情,它說,我們倆之間沒有引渡法,乾脆我們把香港過去所制定的逃犯條例進行修改。

香港的逃犯條例是在1997年,香港回歸大陸之前的兩個月,也就是1997年4月份制定的這麼個條例。條例裏邊特別規定,跟中華人民共和國和台灣中華民國以及澳門,這三個地方沒有引渡關係,我們之間沒有引渡犯人這麼一個條例。

現在,香港政府就趁這個機會,說我來修定這個條例。修定條例,你跟台灣修定就算了,它不,這次它要擴大,要擴大到中國大陸跟澳門,我們三家都可以有互相互通。

這樣一來的話,香港老百姓就恐慌了。香港老百姓想,你中國大陸你的司法系統跟香港完全不一樣,你不公開的,黑箱作業,你來一個通輯令,把我們的人抓到大陸去以後,你怎麼處理,香港的家屬等等根本無法探聽到我的家屬在大陸判刑或者處理的任何狀況。

現在大陸不是有一個「709案」中的維權律師嗎?一抓抓進去幾年,家屬每個月抗議,到最高法院去抗議,都不讓見,不接受。所以這種事情給香港老百姓很強烈的反感。既然你這樣的處理,為什麼為了這個條例的修改,把我們香港老百姓的安危啊,自由啊,人權啊,法律保障啊,這些都犧牲掉了呢?所以他就不願意,他們就抗議。本來月初就抗議一次,就一萬多人,到了4月28號,第二次,13萬人,並且主持這個抗議的香港人民陣線他發話了。他說你林鄭如果繼續進行這麼一個修改的話,我再發動更大的抗議,甚至包圍你立法院。

這就跟2014年的佔中,雨傘運動有什麼不同啊?就是保護香港老百姓的法律地位和人權。

這樣的事情發生,到現在為止,沒有結果。但是北京一直要求,香港政府要在7月份之前把它制定出來。所以這就把林鄭推到第一線。

中共為什麼要這樣做?實際就是暗渡陳倉嘛。讓香港的政府做白手套,你去服從北京任何一個指令要抓某某人,你就給做白手套,送一個人到大陸。

這件事情人們就想起了,2003年的北京要求香港政府制定23條。

什麼是23條?就是香港境內有關國家的安全,叛國罪,分裂國家的行為,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顛覆國家罪,以及盜竊國家機密,這些大帽子,這些大的罪行,也得香港製定23條來執行。當時的香港老百姓堅決反對,2003年的7月1號,發動了50萬人抗議。最後的結果,正是我當年在洛杉磯的《尖鋒時刻》節目中,我當時就估計,如果你這樣搞下去,董建華非得下台不可。果然,50萬抗議之後,董建華下台,滾蛋。

現在北京又強迫香港政府再做白手套,把修改逃犯條例再加到香港政府身上。它這樣做有什麼好處呢?香港政府不要負任何責任的,我不要去執行任何東西,你這樣有個指令來要抓某某人,我就給你送過去。

為什麼北京現在這麼急着要修改這個逃犯條例呢?讓香港政府去做呢?因為現在香港形勢發生了變化,2014年香港雨傘運動之後,香港的大學生和年輕人,就形成了一個香港獨立思潮,並且2016年台灣民進黨執政以後,香港和台灣的獨立思想活動思潮,兩邊有結合的跡象,所以北京非常恐慌。香港和台灣的獨立思潮,會在香港成為一個基地,要想辦法把這批人用某種方式把他處理掉。所以它現在趁着這個事件的發生,引起修改逃犯條例,順便就把中國大陸也加進去,要制定引渡法。這樣的話,它抓人就容易了,抓人就很簡單了。這是一個原因。

第二個原因,從2015年到2016年,中共央行的外匯儲備從4萬億美金下跌到3萬億,1萬億美金的資金往外流了。往外流的中轉基地是香港,地下銀行,地下錢莊。這些人就通過太子黨啊,官二代啊,富二代這些人又帶到了香港,把這個錢帶回去。現在中共的國庫空了,它在想辦法在香港把這些錢多多少少的弄一點回來,來補充北京的國庫。怎麼弄呢?那就要北京下令,我要抓某某人。通過引渡法,把某某人抓了以後,逼着他把在香港存的錢交出來。

這個有兩個因素,一個政治因素,一個經濟資金因素,促成了北京要香港政府修改逃犯條例。

這樣做的話,我們來看看,現在香港居民的成分很複雜。香港現在有700萬人,這700萬人中間,在我分析,有4部分人。

第一部分人,就是1949年以前香港原居民,當時有100多萬人。老一代人已經過世了,而他們的後代,已經遺傳了兩三代了,這批人長期生活在英國人統治時期,那是充分享受的自由生活,買地啊,做生意啊,我可以發表言論啊,辦報紙啊等等,這是一部分人。

第二部分人,1949年以後,中共從北邊打到上海,浙江,廣東。軍隊佔領了這地方以後,上海的資產階級,廣東的浙江的富商逃跑了,大陸大批的知識分子,還有蔣介石國民政府的官員也大批逃到了香港。這批人他們的後代,基本上是反共的和恐共的。

第三部分人,1960年代大饑荒時期以及以後文化大革命時期,逃過邊界的幾十萬人以及他們的後代,他們是堅決反共的。

第四部分人,改革開放之後,尤其是1997年香港回歸大陸之後,有大量的紅二代,官二代,富二代,他們帶着錢,到香港買地蓋房子,開公司,他們非常不願意因為權力鬥爭,錢權的糾紛或者逃稅漏稅等等原因被引渡回大陸。這就是我上面所講的,中共要在他們手上把錢拿回來。這就破壞了他們在香港的天堂生活。這第四部分人,我估計在香港有20%,大約有150萬人左右。

香港已經回歸了22年了,每年單程簽證進香港的人數要超過6萬人,那麼22年,將近有140萬人,150萬人了。這第四部分人基本上是沒有喜歡中共政權的,不喜歡反民主反自由反人權。

所以在這種狀況下,這批人以及他們的現在的利益,他們要求安定平穩的生活,所以從反對23條到現在反對逃犯條例的修改。這就是為什麼2003年7月1號,有50萬人上街反對23條。一直到現在,2019年4月28號,13萬人上街。

我估計,如果這個事件要繼續發生,林鄭堅決要這樣走,可能有50萬人上街了。那林鄭的特首位置還能穩嗎?

因為這第四批人,從大陸來的官二代,富二代,紅二代,被抓的,有例子。最明顯的一個叫肖建華,北京大學畢業的。畢業以後,他從事金融行業。他是一個什麼人呢?他是專門跟江澤民朱鎔基習近平的家屬這些人有金融往來。是為他們的資產在國外投資的代理人,把大批資金帶到外國來。

前幾年,他在大陸參與了2015年的金融股市風暴,他參與進去了。結果被發現,他趕快逃跑,跑到香港。他以為香港安定,結果不料在香港才住了一年多,中共派了秘密警察把他綁架回大陸,從他口裏邊吐出來,哪些官僚,哪此家族是經過他的手,把錢匯到外國去的。

這是一個引起世界各國尤其英國、美國的金融報紙廣泛報導的事件,它們也很害怕。凡是中國大陸跟這些肖建華之類的人做生意,肖建華這人跑到香港之後都不穩定不安全的,這是一個例子。

第二個例子,香港一個書店叫銅鑼灣書店,在2016年出了一本書,叫做《習近平和他6個女人》。書的內容是真是假我們不知道,這本書出來了,習近平非常惱火,他就派秘密警察把書店的5個人,老闆桂民海,店長林榮基。桂民海是瑞典籍的華人,還有一個英國籍的華人,總共5個人都綁架了。桂民海從泰國綁架,另外4人從香港綁架。到現在為止,只放了一個人。林榮基放了以後,他心裏想,你現在要修改逃犯條例,我在香港呆不住了,所以他最近就移民到台灣去了。他再也不敢住在香港了。

這個事例里,說明香港相當大的一批人,類似於這種人的狀況,中共跟你直接有什麼梁子,有什麼北京不喜歡你,或者你侵犯了中共的利益,它就通過這些綁架。綁架的名聲很難聽啊,它現在用引渡法,用香港政府戴白手套,你來做,所有的事情我來處理,在大陸處理。

所以這個事情,引起了香港為什麼這麼多人的恐慌呢?原因就在這裏。

那麼這個事情就這樣能解決嗎?是還是要50萬人來抗議呢?最終老百姓上街堅決反對呢?

所以最近有個消息就是,香港自由黨榮譽主席田北俊,他公開反對香港政府修改逃犯條例,他說,你就單獨給台灣去處理那個死人的事情,把這個修改條例這事情停下來。可是北京說NO,你一定要這麼做。最新的消息,現在北京要下令,你林鄭一定在7月份,要把這件事情做下去。

這個事情我想啊,既然有第一次50萬人上街,一定有第二次50萬人上街,那你香港政府夾在中間怎麼過?

這個事情應該怎麼處理好?我認為,大陸和香港以及台灣和香港之間這些逃犯的事情,要個案處理。就是說,他是刑事犯,不是政治犯,不是思想犯,不是人權,不是宗教犯,這都不在內。刑事犯也不應該包括那些小小的經濟犯在內。殺人立案,你可以個案處理。這是一個辦法。

第二個辦法,那就等待中共政權垮台,制定新的憲法和法律,讓中國真正進入到推行普世價值的民主的人類社會。這樣中國和其它國家才能夠簽定一個大家都能接受的新的引渡法。否則的話,你看香港只有22個國家接受,中國大陸也沒多少,大家不信任你。那麼這樣走下去,美國和香港的關係,會不會變化呢?我想會的。

這件事情發生不久,美國駐香港的總領事已經發表講話了,他說,請香港政府關注香港老百姓反對逃犯條例的修改,13萬人這件事情的發生。要關注美國企業在香港的利益,因為香港在美國是一個特殊的地位,美國有一個香港關係法,特別給了它很多優惠。如果香港繼續按照北京的命令一意孤行,要修改這個條例,我想美國對香港政府會有不同的看法,從長遠來講,對香港政府,對整個香港社會是不利的。

那麼這個事情最後會什麼結果?我們拭目以待。

事情正在發生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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