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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消公攤面積:撕掉房價的皇帝新裝 房價冠絕全球浮出水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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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8日,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官方網站發佈《關於等38項住房和城鄉建設領域全文強制性工程建設規範公開徵求意見的通知》。而其中2.4.6條指出:「住宅建築應以套內使用面積進行交易。」

2月18日,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官方網站發佈《關於<城鄉給水工程項目規範>等38項住房和城鄉建設領域全文強制性工程建設規範公開徵求意見的通知》。而其中2.4.6條指出:「住宅建築應以套內使用面積進行交易。」

國內買房的都知道,現在中國絕大多數地區都用建築面積計算房價,而購房建築面積主要包括兩個部分:即:套內面積+公攤面積。

房屋套內建築面積由房屋套內使用面積,套內牆體面積,套內陽台建築面積三部分組成。而公攤面積主要包括兩部分:

第一部分包括:電梯井、管道井、樓梯間、垃圾道、變電室、設備間、公共門廳、過道、地下室、值班警衛室等,以及為整幢服務的公共用房和管理用房的建築面積等;

第二部分包括:樓宇(套)與公共空間之間的分隔,以及外牆(包括山牆)牆體水平投影面積的50%。

也就是說,購房人所支付的總價中,有一部分是分攤公共面積所支付的對價。而分攤面積的具體操作猶如「黑箱操作」。現在一套房動輒數百萬上千萬,幾乎是中產家庭半生甚至一生所得,需要動用六個錢包才能買一套房。但大家對付款買的這套房子的面積卻稀里糊塗,天下苦「分攤面積」久矣。

所以,雖然是徵求意見稿,但這是住建部首次在官方文件中明確提出房屋應由套內面積來進行交易。一石激起千層浪,關於「取消公攤面積」的消息瞬間鋪天蓋地。

公攤面積制度的由來細節上已很難考究,但主流觀點都認為公攤面積制度是當年在複製香港住房制度時,隨同招拍掛、預售制一同引進。

有一種流傳較廣的說法是,上世紀50年代,本來房子是整棟整棟賣,但是價格高,少有人問津,香港開發商就拆成一層一層賣,沒有公共面積分攤問題,每層單價下降後,銷路提升,後來香港開發商就乾脆拆成一個個單位賣,購買門檻更低。

但因為戶型、佔用面積不一樣,遇到了公用面積分攤的難題。不過香港開發商深諳拔鵝毛不讓鵝叫的藝術,想到了一個法子,他們按照「公共契約」的模式,把整棟大樓的土地和全部的產權以建築面積的方式,按照一定的比例分配給了所有的住戶,也就是按建築面積計價,這樣還能更極致地降低每平米的單價。這就是公攤制度的由來,公攤二個字的原意,就是公共攤派。

這種說法無從考證,但香港很長時間內就是按含公攤面積的建築面積計價。改革開放後,當年財政捉緊,福利分房制度推行不下去,中國開始探索福利分房外的住房政策,相關部門把目光投向了與深圳一水之隔的香港,香港幾個頂級地產富豪受邀北上建設新中國,順便把他們發家的秘籍傳入 大陸。比如,1987年深圳從香港引進了土地招拍掛這個模式,1994年從香港引進樓花形成 大陸的房屋預售制度……公攤面積大概也是那時從香港引進。

「公攤」積弊在於提供了開發商「暗箱操作」的空間。

直到今天,關於「公攤面積」都無法律和行政法規加以約束,現行國家標準中甚至還沒有「公攤建築面積」和「公攤係數」這兩個術語。由於沒有統一的標準規範,在實際情況中,公攤面積有多大仍然是開發商測量的,這樣就會出現同一項目的建築面積相同而套內使用面積不同、開發商調節公攤面積等問題。而消費者個人根本沒有能力對一幢樓、一個小區進行測量,公攤面積往往就成了「一口價」,開發商說多少就是多少。

最關鍵的是,按建築面積計價扭曲了真實的房價,通過鑽研消費心理,做低房屋每平米單價,影響購房者消費心理,助推了炒房風氣。這就像A股炒作高送轉,H股拆股,把每股單價做低,顯得每股更便宜了。

放眼全世界,歐美都是按「套內使用面積」或者「套內面積」來計算房價。只有中國 大陸和中國香港地區使用公攤面積計算房屋面積,而香港在2013年就結束了房屋銷售的「建築面積」時代,現在只有 大陸沿用公攤面積。

由於採用建築面積計價,而建築面積中的公攤面積又各不一樣,使得不同小區、地區以及國家之間的房價比較意義不大,失去對購房者的指導作用。

如是金融研究院就曾發表報告指出,考慮到中國 大陸常用的為建築面積,核心城市多為帶電梯住宅,選用70%的得房率,進行折算後可以發現,上海、北京和深圳中心區域實際房價分別為21760美元/平方米、21554美元/平方米和18736美元/平方米,已經超過倫敦和新加坡,僅次於香港,且與香港差距進一步縮小。

而近年來,隨着商品房價格攀升,限價政策影響,開發商不斷推高公攤面積和公攤係數,使之超過30%。2010年,山東高密某樓盤推出後的公攤係數甚至超過52%。在某些項目,上述得房率70%的假設還是偏保守了。

一般我們會用房價收入來衡量一個地區的房價泡沫程度。而如果採用折算後的得房率計算房價收入比,那京滬深更是高的驚人,分別達到63.36、62.8和57.34,遠遠超過香港,成為全球買房負擔最高的城市。

公攤面積制度就是中國房價的皇帝新裝。

從公攤面積誕生開始,針對公攤面積的質疑聲就從未間斷。

但質疑出發點多是站在維護消費者權益角度,這次徵求意見稿中建議取消公攤面積也應是出於此考慮。對於開發商而言,在「限價」的背景下,開發商試圖藉助公攤面積變相漲價,公攤比例大、捆綁裝修等問題層出不窮,使消費者在購房時需支付更多房款。未來的商品房定價面積基準與國際接軌,按套內面積計算後,通過調節公攤面積的騰挪空間也會消失,有利於透明消費,讓消費者明明白白購房,減少房地產交易糾紛,保護購房者的合法權益。

但不可忽視的是,取消公攤面積,就像撕掉房價的皇帝新裝,或許會有意料之外的影響。

長期看,理論上,房屋的總價取決於供需基本面。羊毛出在羊身上,取消公攤面積,自然就會把價格加到套內面積上,最後導致按套內面積的單位售價會提升,但總價保持與取消前一致。

比如在2012年,香港出台新政,結束了房屋銷售的「建築面積」時代。2013年政策正式落地實施,採取「套內面積」作為唯一計價單位,逐漸破除過去「公攤面積」模糊導致的市場沉疴。(註:香港的「實用面積」,相當於 大陸的套內建築面積。)而香港房價在2013年後仍然快速飆漲。取不取消公攤面積計價並沒有影響房價長期走勢。

實際上,國內也有地區試點套內面積進行計價。早在2002年,重慶市人大常委會就以地方法規的形式,首次對商品房的計價方式做出明確規定和要求。2002年6月,重慶人大常委會通過了《重慶市城鎮房地產交易管理條例》,要求:商品房現售和預售,以套內建築面積作為計價依據,商品房買賣合同及商品房權證應當載明共享部位及設施。但長期看,重慶房價總價也是該怎麼走就怎麼走。

但是,撕掉這個「遮羞布」後,或許中國房價冠絕全球的「長處」就表露無遺。

而短期看,這種名義價格的上漲會影響購房者的消費心理,過去由於「公攤面積」的障眼法,助推了房價非理性成分。當價格變得更加透明時,消費者會更加理性,使得房價更加真實理性。同時,也會增加過去公攤面積大的房屋二手房交易的難度。

比如,一套100平米的住宅,按建築面積10萬/平,70%的實際住房率,將來按照套內面積交易,房子變成70平米,銷售單價就變成了14.3萬元,每平米名義價格飆漲43%。或許就有消費者望而卻步。

在當下房價需要維穩的情況下,任何風吹草動都能擊倒房價的「最後一顆子彈」。

但值得一提的是,這份文件還處於徵求意見稿階段,距離正式文件通過以及落地實施仍存在不確定性。而且實際情況中,取消公攤面積還要考慮其他各種政策、標準的修改以及取消後的影響等,比如對存量房屋二手房交易定價的影響。

在2013年,香港特區政府推行了多項主要措施,包括以法律法規形式釐清關鍵概念、設置合理過度期、設立執行部門進行監管、發動力量推廣普及等。所以即使文件通過,到正式落地實施也需要一段較長的時間。

責任編輯: 秦瑞  來源:港股那點事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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