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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晚舟要終成監牢「碗粥」?北京孤立無援 美國「寸土不讓」

美國司法部1月28日起訴華為及財務長孟晚舟,加拿大司法部隨後證實已收到美方正式引渡請求。1月29日,加拿大法院29日庭訊孟晚舟。中國獨立時評人程坦分析認為,孟晚舟被引渡美國受審的概率很大,而華為如果不做違背法律事實的對抗,可以達成有罪和解。但台灣專家分析,美方明確表示,起訴華為和孟晚舟與貿易談判無關。業內人士分析,美方起訴華為顯示美國制止中共竊取知識產權的決心不可動搖,而中共不以竊取知識產權為恥反以為榮,已經被世界主流國家孤立。

美方:起訴華為與貿易談判無關

專家:不會僅僅以罰款便能解決

1月28日,美國司法部宣佈刑事控告「華為」與孟晚舟,時間點恰逢中美即將進行新一輪的談判之際,外界擔心,此舉或影響雙方談判。美國商務部長羅斯則強調,起訴「華為」是執法行動,與貿易談判完全無關,也不影響。

自由時報》1月29日報道,台灣國立中山大學政治研究所副教授陳至潔表示,美國司法部獨立於其他部門,其起訴「華為」及孟晚舟的決定,未必與中美貿易談判有關。然而,中共則會將兩件事牽連在一起,或會令到中美關係再趨緊張。

陳至潔指出,相比去年美國封殺「中興」事件相比,控告「華為」及孟晚舟的罪名涉及到竊取美國高科技問題,不會僅僅以罰款便能解決。事件不排除亦會令中共在談判期間作出更大的讓步,但究竟是怎樣的「大讓步」,目前仍然有待觀察。

陳至潔說,對孟晚舟或「華為」,不僅僅是討論違反制裁伊朗的事情上所扮演的角色,而且也牽涉到知識產權的問題,偷竊美國的高科技。所以這個情況比原先評估的要嚴重得多,基本上是去年「中興」事件的擴大升級版。估計習近平政府,現在不可能完全忽視美方的(貿易)要求。

專家:美國對中共科技戰將「寸土不讓」

除美國之外,近期,包含台灣在內,歐美各國紛紛抵制華為通信設備。

《自由時報》1月29日報道,台經院景氣預測中心主任孫明德分析,目前中共佔據全球通信設備市場達三成,所以,「中國5G設備內需市場夠大,可以協助華為對抗抵制壓力。」但如果抵制效果不佳,美國可能轉而限制美商提供華為關鍵晶片或技術授權,「展開新一輪的技術封鎖」,美國對中共科技戰將「寸土不讓」。

程曉農:中共「偷蛋糕」自絕於國際社會

華為事件折射出美國對知識產權保護的決心,也折射出中共因偷竊他國知識產權為家常便飯的行為已經被世界各國孤立。

1月29日,經濟學家程曉農大紀元撰文分析,王岐山在達沃斯論壇上說,只有「做大蛋糕」,才能「更好地切分蛋糕」。在這方面,北京當局也面臨一種孤獨的處境,因為很多國家都在擔心,除了有「做蛋糕」的,還有「偷蛋糕」的。

程曉農說,當前中美經貿談判當中的核心議題是侵犯知識產權,這就涉及「偷蛋糕」問題。在國際知識產權領域,中國早就加入了《專利合作條約》(1970年)、《保護工業產權巴黎公約》(1983年)、關於《集成電路的知識產權條約》(1989年),但同時卻使用各種手段,大規模地侵犯發達國家的知識產權。如此作為,北京確實是「孤立無援」的,沒有哪個國家願意站出來說,我們支持「偷蛋糕」。

加拿大獲美引渡請求孟晚舟出庭聆訊

美國司法部28日宣佈起訴中國電信巨頭華為等數家子公司及財務長孟晚舟,其中包含盜竊美國電信公司商業機密、違反伊朗制裁條約、進行銀行電匯詐欺等一共23項罪名。加拿大司法部隨後證實已收到美方的正式引渡請求。

1月29日(周二),華為財務長孟晚舟在加拿大卑詩省高等法院出庭。

司法部提出需要30天的時間內來檢視美方提出的文件內容,以確定是否簽發「授權推進令」(簡稱ATP),同時法院審視孟晚舟的保釋條件,下次開庭日期改為3月6日。

評論:孟被引渡美國受審概率很大

孟晚舟引渡案還處於聆訊階段,有分析認為,孟被引渡美國受審的概率很大。

《美國之音》1月29日報道,中國獨立時評人程坦表示,只要不出意外,孟晚舟肯定會被引渡至美國受審,這是大概率事件。從目前所有的證據來看,美國確實對此做了比較紮實的工作。這不像中國的媒體言論,完全出於政治原因。

程坦表示,華為案最後可能達成認罪和解。華為作為中國高科技企業的標杆,本身就有18萬員工,最終會涉及到幾十萬人的就業問題。華為若配合得好,最後還是有達成認罪和解的可能的。但若華為違背基本的法律事實進行對抗,就可能被列入美國政府的黑名單,美國的企業和個人都會被禁止與華為有商業往來。這會是非常嚴重的後果。所以,這是一起很嚴肅的司法案件,要用司法的途徑去解決,而不是用政治施壓的方式去解決。

引渡聆訊程序公開透明

對於引渡程序,《自由亞洲電台》報道稱,當收到美方的正式請求引渡後,加拿大聯邦司法部長大衛·拉梅蒂有30天的時間來決定是否給予「授權推進令」(ATP)。

加拿大引渡法專家蓋瑞·伯丁表示,這是第一個涉及司法部長的關卡:「如果司法部長決定不給予授權推進令(ATP),就代表孟晚舟的案件被撤銷了,如果他決定發ATP,繼續推進這個案子,那就代表此案將進入法庭引渡聆訊。」

引渡聆訊會在加拿大卑詩省高等法院開庭,屆時控辯雙方將各自提出證據與論述。美國司法部須提供孟晚舟案件的詳細記錄與證據,孟晚舟的法律團隊當然可以反駁。法官檢視證據外,還會考量案件是否涉及政治因素、是否符合兩國雙重犯罪原則等。如果高等法院判決引渡成立,孟晚舟還可以到卑詩省上訴法院、加拿大最高法院繼續提訴。當然,法院也可能拒絕聽取上訴。

法院一系列的聆訊審判,行政體系都插不上手,司法完全獨立。但接下來司法部長將面臨第二個關卡:決定要不要簽署引渡令。

加拿大引渡法專家蓋瑞·伯丁說,司法部長會從多方因素考量引渡問題,例如這是否是政治事件?被引渡人是否會遭欺壓?這是否有違加拿大人的良心?這是他的個人決定,沒有其他人可以干預。而就算是司法部長同意引渡,孟晚舟還可以針對此決定申請司法覆核。

整個流程中可以看出,雖然脫不了行政機關的決定,但司法過程非常透明公開,被引渡人就算走完了三級法院程序,還有司法覆核的手段可以再為自己爭取權益。

加拿大法律援助組織Access Pro Bono的法律研究專家吉米言說,這套制度不是要傷害被引渡人,不會給他(她)安上莫須有的罪名,恰恰是充分保護其權益。

阿波羅網陸凡客綜合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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