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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強拆殺鄉官 江西明經國被判死緩 不服

明經國兒子明邦偉周四對表示,父親在庭上不服裁決,當庭表示要上訴。 明邦偉:「聽到這個結果,立馬說要上訴,說冤假錯案。(判決書)十分偏向政府。這個事情很不公平。我出來之後,劉文華律師也說了,說那個情節可以從輕量刑的,最後都沒有減輕。就是他要掩蓋政府的臉面,把我們弱勢社群給壓下去。」

江西6旬村民明經國因反抗強拆而殺死鄉長。(受訪者提供)

江西省贛州市強拆命案周四宣判。法院裁定農民明經國故意殺人罪成,判處死刑,緩期2年執行。被告家屬認為裁決不公平,完全是站在政府一方。到底雙方有何論據?

去年3月,江西贛州農民明經國在鄉人大主席帶隊強拆其祖屋時,以鐮鏟襲擊導致鄉人大主席死亡。明經國到底是否是故意殺人是案情關鍵。

江西省贛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周四裁定明經國故意殺人罪罪成,判處死刑,緩期2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贛州中院表示,案發當日,村委會本想拆除明經國鄰家的房屋,過程中,挖掘機司機操作不慎,造成相鄰的明經國祖屋部分瓦片掉落,家人通知明經國後,他拿着鐮鏟趕到現場。姓卓的鄉人大主席報警之際,明經國以鐮鏟多次猛擊他頭部,導致他傷重死亡。

法院認為,明經國故意非法剝奪被害人性命,其行為構成故意殺人罪,主觀惡性大,犯罪手段殘忍,犯罪後果特別嚴重。鑑於明經國誤以為祖屋被拆而起意殺人,歸案後如實供述犯罪事實,自願認罪,悔罪,依法判處死緩。

這起命案到底是否由強拆引起備受爭議。根據贛州中院周四的說法,案發之前,地方政府並未就強拆明經國祖屋與否,作出決定。至於拆除鄰近房屋事先已獲得戶主用意。而明經國祖屋是由於人為操作失誤導致受損,並不是強拆行為所導致,在場鄉村幹部已向明經國及其家人解釋。而被害人在報警前後,並未對明經國實施侵害行為,因此明經國的襲擊行為不構成正當防衛或防衛過當。

明經國兒子明邦偉周四對本台記者表示,父親在庭上不服裁決,當庭表示要上訴。

明邦偉:「聽到這個結果,立馬說要上訴,說冤假錯案。(判決書)十分偏向政府。這個事情很不公平。我出來之後,劉文華律師也說了,說那個情節可以從輕量刑的,最後都沒有減輕。就是他要掩蓋政府的臉面,把我們弱勢社群給壓下去。」

家屬反駁法院的判案理據。

明邦偉:「這『誤以為』3個字本身就有貓膩。咱們政府敢做的事情都不敢承認,這社會哪有公平?他拆了我們的房子是明白事實,他們難道就沒有錯?我們和對方面對面都不認識,怎麼會是故意呢?」

記者聯繫到明經國代表律師劉文華,但他拒絕評論審訊結果。

劉文華:「不能接受採訪,謝謝。」

曾為明經國辯護,現已退出的律師郭蓮輝也以身體狀況不好為由,拒絕接受電話採訪。

責任編輯: 夏雨荷  來源:自由亞洲電台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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