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睡了加拿大姑娘生了孩 中國留學生玩失蹤

最近一名中國富二代留學生"玩大了"!不只把一名加拿大女孩子給睡了,還生了個寶寶,然後就不管了,玩失蹤!

要知道,加拿大是少數幾個承認同居關係等同於婚姻狀態的國家之一。這是什麼意思?就是說,在加拿大的大多數省份,同居關係得以承認,是受到法律保護的。同居者不僅財產要共享(除非有明確的約定),如果有孩子更是要承擔責任。

根據一份法庭文件,中國一名富二代留學生劉明(M. Liu,音譯),在加拿大留學期間認識了當地少女Alexandra Cumming。之後兩人漸漸熟悉成為男女朋友,同居了一年多,期間生下一個兒子劉卡明(Liu-Cumming)。兩人始終沒有結婚。之後由於感情糾紛,兩人分開了。Alexandra與劉明分手後,獨力撫養孩子,劉明則返回了中國。

過了半年,劉明又回到加拿大。他雖然不時去探望兒子,但卻從不留下自己的居住地址和電話號碼,只跟Alexandra通過電子郵件來保持聯繫,而且也不肯支付孩子和女友的生活費。

Alexandra曾數度向劉明索要他的住址,目前在加拿大的身分、就讀學校,以及財務情況等,但他對此都置之不理。Alexandra作為單親媽媽,一個人撫養兒子十分艱難,於是她把他告上法庭。

Alexandra在法庭上表明,孩子生父劉明完全有經濟能力養孩子,卻不願意給錢。因為劉明在留學期間每月的零花錢就有4,000加元(約人民幣20,500元),在追求她的時候還經常送名牌包包、珠寶首飾跟大牌衣物。於是她向法庭申請,要求劉明負擔孩子的生活費,同時包括母子兩人的人壽保險和醫療健康等費用。

雖然已經被告上了法庭,劉明還是不肯提供自己的住址,所有聯繫都由聘請的律師全權處理。如今安河高等法院已經做出了判決,他必須提供住址和電話號碼,並必須說明目前的簽證狀況以及在哪個學校就讀。此外,還要提供所有收入狀況的資料:包括獎學金/收到的禮物/貸款等等。

女方表示男方銀行存款過萬,但是他在開庭後給她發了郵件,稱每月只願支付270加元當作孩子的生活費。法院最後判決為Alexandra具有孩子的唯一監護權:劉明的探視時間每周只有周六2個小時。如果沒有女方的允許或者法庭的命令,劉明不能把孩子帶離開安河。

法庭又查清楚劉明每年約有6萬加元收入(約人民幣30.76萬元),所以要求他每月支付基本的兒童撫養費563加元,直至孩子18周歲為止,共12萬加元;並且額外支付2萬加元作為孩子的全托費用;外加要賠償女方5萬加元和贍養費2.7萬加元,所有費用共計約21.7萬加元(約人民幣111.2萬元)!

根據加拿大法律:撫養費每個月都要按時交。安河負責執行撫養費判令的家庭責任辦公室(Family Responsibility Office)會把賴賬父母的照片貼在網上,其中就包括了劉明同學!這個中國富二代這回可玩脫了。

責任編輯: 李華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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