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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訊逼供?重大冤假錯案?湯蘭蘭案疑雲再起

「湯蘭蘭案」在沉寂一個多月後再有進展,該案第一被告、湯蘭蘭父親湯繼海的申訴代理人今日(2018年3月30日)發佈律師聲明,稱該案目前正由黑龍江高級法院依法審查處理,呼籲黑龍江高院及時對該案進行再審立案和依法改判無罪。

「湯蘭蘭案」在沉寂一個多月後再有進展,該案第一被告、湯蘭蘭父親湯繼海的申訴代理人今日(2018年3月30日)發佈律師聲明,稱該案目前正由黑龍江高級法院依法審查處理,呼籲黑龍江高院及時對該案進行再審立案和依法改判無罪。

「我們去黑龍江高院複製並認真研究了全案的證據材料,去監獄會見了當事人,製作了會見筆錄,對刑滿釋放的部分被告製作了調查筆錄,從證人及相關媒體記者處提取了部分錄音資料。」京衡律師上海事務所律師鄧學平在該份律師聲明中表示,「根據目前的工作,我們認為『湯蘭蘭案』是一個由刑訊逼供導致的、嚴重悖離社會常識的重大冤假錯案。」他強調,現行司法體制具有強大的自我糾錯能力,「我們對於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和黑龍江省高院抱有高度的信心」。

聲明讓這樁十年前駭人聽聞的輪姦案重回公眾視野。儘管代理律師將該案稱為重大冤假錯案,當年的涉案人員陸續刑滿釋放後也集體喊冤,但公眾對該案是非有截然分歧。時至今日,該案事實真相仍存頗多疑點。

湯蘭蘭是該案受害者的化名,生於1994年,家住黑龍江省五大連池市興安鄉L村。2008年10月,14歲的湯蘭蘭報案稱,從6歲開始,她多次被父親、爺爺、叔叔、姑父、姨夫、老師、村主任、鄰居等人單獨強姦或輪姦,她的母親、奶奶知道此事但並不干涉,母親還強迫她賣淫,收取好處費。

案發後,L村裏有16人被警方帶走。其中,湯蘭蘭的爺爺湯瑞景在被調查期間死於看守所,奶奶李秀芝、叔叔湯繼彬、表哥丁福和村民徐某某等四人先後獲釋。湯蘭蘭的父親湯繼海、母親萬秀玲等11人被移送審查起訴。

司法文件顯示,該案先移送五大連池市檢察院,後移送至上級黑河市檢察院。經過兩次退回補充偵查,黑河市檢察院於2009年8月6日向黑河市中級法院提起公訴。2009年12月18日,因事實證據發生變化,黑河檢方申請撤訴,獲黑河中院准許。

2010年6月28日,黑河檢方重新對湯繼海等11人提起公訴。2010年8月8日,黑河中院一審不公開開庭審理本案。11名被告人當庭均不認罪,其中湯蘭蘭的姑父劉長海、村主任劉萬友從始至終是零口供,其餘9人稱自己被「刑訊逼供」「屈打成招」。

2010年10月20日,黑河中院作出一審判決,湯蘭蘭的父親湯繼海以強姦罪、強迫賣淫罪被判處無期徒刑,母親萬秀玲以強迫賣淫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0年,其餘9人分別以強姦罪、嫖宿幼女罪判處5-15年有期徒刑不等。

一審宣判後,11名被告人均以遭到刑訊逼供為由提出上訴。2012年10月26日,黑龍江高院認定上訴理由不成立,裁定維持原判。

財新記者了解到,服刑期間,11名被告人委託家屬多次上訪。2016年以後,陸續有涉案人員刑滿釋放,開始四處上訪申訴。

財新記者近日從湯蘭蘭的姑姑湯玉梅處獲悉,2018年2月26日,於東軍(湯蘭蘭的姑父劉長海的姐夫,被判有期徒刑5年)等四名湯蘭蘭案申訴人收到黑龍江高院郵寄的立案受理告知書。告知書指示,黑龍江高院於2月8日對於東軍等申請侵犯公民人身權利、民主權利罪再審審查一案已立案審查,案件由該院審監一庭承辦。湯玉梅告訴財新記者,承辦法官2月23日打電話告知她正在查閱卷宗,從立案日2月8日算起三個月內將給予答覆。

另據央視新聞客戶端報道,黑龍江高院已對該案是否符合再審法定條件立案審查。經審查,如符合法定再審條件,將由審判委員會決定再審;如不符合法定再審條件,將駁回申訴。

財新記者從五大連池市檢察院獲悉,2018年1月17日,曾被湯蘭蘭指控強姦、在看守所關押九個多月後無罪釋放的湯繼彬(湯蘭蘭的叔叔)、丁福(湯蘭蘭的表哥)向五大連池市檢察院遞交了國家賠償申請。五大連池市檢察院紀檢組長邱曉銘告訴財新記者,已經受理湯繼彬和丁福申請國家賠償的申請,將在兩個月內給予答覆。

湯蘭蘭案引爆輿論後,五大連池市委政法委曾於1月31日公開回應稱,2017年6月29日湯蘭蘭的母親萬某玲釋放後,「相互串聯陳某付、於某軍等以不同的方式開始連續到非指定場所上訪,並且藉助少數媒體肆意炒作,向當地政法部門施壓,企圖翻案」。

2月7日,五大連池市委政法委副書記岳武接受財新記者採訪時承認,「政法委的回覆用詞不當,『串聯』『企圖翻案』等表述不嚴謹,存在不妥之處。如果當事人對案件的處理有異議,我們支持當事人依法依規維護自己的權益,走正確的申訴途徑。」

此外,五大連池市委政法委的公開回應還提到,「2018年1月28日,五大連池市公安局在開展的打擊『黃賭毒』專項行動中,在龍鎮抓獲了四名賣淫嫖娼人員,其中,兩名嫖娼人員正是湯案涉案人員」。財新記者向兩名刑滿釋放的湯案涉案人員求證,他們表示出獄後一直在申訴,1月28日當天確因嫖娼被抓,被治安拘留15天。

「我嫖娼了,但我並沒有強姦湯蘭蘭,這是兩件不相關的事。」其中一人說。財新記者了解到,這兩人在服刑期間均辦理了離婚手續,目前都是單身。

過於匪夷所思的湯蘭蘭案,將在很長一段時間處於輿論漩渦之中。當年究竟發生了什麼?是十多個衣冠禽獸罪有應得,還是十多人遭遇枉法裁判蒙受奇冤,抑或另有隱情?2018年2月,財新記者赴五大連池市和興安鄉走訪,試圖釐清該案的疑點。

大抓捕前後

興安鄉L村位於小興安嶺邊緣的偏僻山區,距離最近的農墾鄉鎮龍鎮有30多公里路。入冬以來的一場大雪覆蓋L村,顯得蕭瑟而寧靜。擔任22年村支書的秦懷玉告訴財新記者,全村共有70多戶280多人,近年來外出務工人員佔了村中近一半人口,村中平時只有留守的100多名老人和孩子。

湯蘭蘭案雖然已經過去近十年,但陰影仍籠罩着這個村莊。村民董憲臣甚至認為,村莊的衰敗與十年前的案子不無關係,「我們村的人走出去,外邊的人都會對我們指指點點,我們覺得很羞恥,臉上無光,不少人搬走了。」

秦懷玉回憶,2008年10月28日,公安來抓捕村民時,毫無徵兆,「完全不敢相信」。秦懷玉記得,那天他和村主任劉萬友在五大連池市辦事,在藥泉風景區附近,十多輛警車圍住他們的車,警察當場抓捕了劉萬友。秦懷玉很納悶,問發生了什麼事?警察反問:「你們村發生那麼大事,你難道不知道?」

警察把湯蘭蘭舉報的事情大致說了一遍。「我從來沒聽過村裏有這事。」秦懷玉稱自己無比震驚,「我和劉萬友一起搭班子做村委會工作,他為人正直厚道,我也不敢相信他會做出這種沒人性的事情。」

10月28日當天,公安進村抓走了10多人,恐慌籠罩着整個村子。村民紀廣才是一天後才被抓的,他的父親紀海彬告訴財新記者,當天大抓捕後,有小道消息流傳公安手中有一份湯蘭蘭指控名單,紀廣才也在名單上。當天紀廣才在外地買車,深夜才回到村里。紀海彬問兒子到底有沒有這回事?紀廣才態度很堅決地說:沒有。紀海彬不放心,勸兒子躲一躲。「他態度很堅決不肯躲,我讓他躲他很生氣,說『我要走,事不就成真的了』?」第二天,紀廣才在村子附近被抓。

四年多後,紀海彬在看守所見到兒子紀廣才。他轉述紀廣才的話說:「爸,我真冤,要給我告狀告下去。」紀廣才被抓走時,兒子才四歲,妻子去浙江玩具廠打工掙錢,其父紀海彬一趟趟從村里到市里、省里、京城為紀廣才告狀。

「我兒子說他是清白的。我看着自己的兒子長大,他的品行我知道,他干不出這種畜生事。」紀海彬說,「我們會一直申訴,哪天我不在了,我的孫子長大了也可以跑,我們會一直申訴到底。」

財新記者了解到,案發至今,湯蘭蘭案涉案11人均在申訴。湯蘭蘭的姑姑湯玉梅告訴財新記者,丈夫劉長海在審訊期間始終不認罪,服刑期間因為表現良好有機會減刑,但他拒絕了。「他跟我說,申請減刑首先要認罪,我沒做過那事,我不認罪,不減刑。」湯玉梅說。

湯蘭蘭的母親萬秀玲減刑至2017年6月釋放。她告訴財新記者,2008年10月28日被抓到公安局審訊室。「公安上來對我就是拳打腳踢,也不說發生啥事,就問我交不交代。我啥也沒幹,完全不知道怎麼回事。」萬秀玲說,公安打了她很久打累了,才告訴她女兒指控她強迫賣淫的事,「我整個人懵了,但很快心就定了,沒有的事,我也不害怕了」。

萬秀玲對財新記者稱,2008年10月1日前,女兒完全看不出異常。2007年8月,湯蘭蘭轉學到龍鎮讀小學六年級,寄宿在鎮上開旅店的李忠雲家,包吃包住,每個月給300元生活費。之後湯蘭蘭升入龍鎮中學,繼續寄宿在李忠雲處。2008年「五一」勞動節,湯蘭蘭最後一次回家,在家中住了兩天。當年暑假時,湯蘭蘭說想在鎮上補習英語,萬秀玲還去給湯蘭蘭送了600元生活費。

2008年10月1日,萬秀玲和丈夫湯繼海在地里收豆皮,突然接到湯蘭蘭的電話。「她在電話里跟我說,『媽,我懷孕了,孩子是我爸的。』」萬秀玲和湯繼海非常震驚,「我老公跟我說,別扯犢子,孩子學壞了,趕明天你去瞅瞅孩子去。」

10月3日,萬秀玲和湯蘭蘭的姑姑湯玉英、湯玉英的兒子丁福去龍鎮李忠雲家接湯蘭蘭。萬秀玲對這個過程的表述是:她要湯蘭蘭跟自己回家,湯蘭蘭不肯,只是哭;萬秀玲拉湯蘭蘭,湯蘭蘭雙手死死拽着床沿,萬秀玲生氣中打了湯蘭蘭一巴掌;李忠雲的丈夫王鳳朝上前制止,稱要報警。萬秀玲反駁:「我孩子在你家出了事情,要報警應該是我來報警。」湯蘭蘭說什麼也不肯回家,萬秀玲只得作罷;離開的時候,湯蘭蘭突然打開廚房門沖她喊了一句:「媽,我要把你們都送進監獄。」萬秀玲說,自己當時不理解女兒為何會說這句話。

湯蘭蘭還有一個弟弟,曾寄養在萬秀玲的妹妹萬秀蓮家。2008年10月22日,萬秀蓮把湯蘭蘭的弟弟送回萬秀玲家。湯蘭蘭小時候也在萬秀蓮家寄住過,和萬秀蓮感情很好,萬秀玲要萬秀蓮去學校勸勸湯蘭蘭回家。

萬秀蓮告訴財新記者,那天丈夫徐俊生騎着摩托帶她去學校,湯蘭蘭正在上課,她把湯蘭蘭叫到教室外談了幾分鐘。「我說,『姥姥在哈爾濱住院,想你了,你回去看看。』孩子小時候是姥姥帶着的,和姥姥感情深。但孩子告訴我,功課緊張,過一段時間再回去。臨走,孩子問我要錢,我身上沒錢。」萬秀蓮稱自己在學校呆了十來分鐘,就和徐俊生回家了。

而在湯蘭蘭的描述中,事情是另一個版本。湯蘭蘭對警方表示:2008年5月1日回到家中,又被父親湯繼海、姑父劉長海「給整了」,因此2008年暑假和國慶節她很不情願回家。2008年9月29日,萬秀玲打電話要湯蘭蘭國慶節回家,湯蘭蘭在電話里說:「不回去,你總整一屋子老爺們。」10月3日,萬秀玲帶着湯玉英、丁福到李忠雲家中,強行要把湯蘭蘭拉回去,並威脅不讓她念書了。姑姑湯玉英勸她:「回去吧,你爺爺想你了。」「那我更不回去了,我不會忘了爺爺是如何對我的。」湯蘭蘭還說萬秀玲威脅她:「把你整回去焊個鐵籠子關在裏面,你就是死也要讓你死在山裏。」這時,王鳳朝打電話報警,萬秀玲他們嚇跑了。

湯蘭蘭自述,當天晚上,把在家裏遭受性侵的事告訴了自己認的乾爹王鳳朝和乾媽李忠雲。湯蘭蘭還寫了一封給公安的舉報信,指控自己從6歲起即遭到父親、爺爺、姑父、姨夫等人的強姦,後來「逐漸漫延到整個興安鄉一隊」。

湯蘭蘭說,寫這封信是因為「他們對我又打又罵讓我回家,給我脫光衣服鎖在屋裏,永遠鎖在那個山溝里,不讓我回來。我怕他們在學校或上學的路上,把我抓走,如果以後我乾媽見不着我,就可以拿着這封信上公安局報案」。

湯蘭蘭還稱,2008年10月22日,老姨萬秀蓮和姨夫徐俊生來學校找她,要強行接她回家,「萬秀蓮說:『實在不行就讓你老姨夫用繩子把你綁回去』。」湯蘭蘭堅持不肯回家。當天下午6點,她接到老叔湯繼彬的電話:「聽說你在學校挺能耐挺厲害呀。」湯蘭蘭和乾媽李忠雲、乾爹王鳳朝商量後,覺得有危險,決定報案。2008年10月27日,李忠雲帶湯蘭蘭到龍鎮公安分局報案,10月28日,公安進村陸續抓走了16名犯罪嫌疑人。

報案當天,湯蘭蘭被帶到德都縣婦幼保健站做身體檢查,診斷結果為「處女膜完全破裂,陳舊性裂症」。2009年12月,黑龍江省醫院司法鑑定中心對湯蘭蘭身體的鑑定意見為「有過多次性行為」。2009年11月,黑龍江省第三醫院還對湯蘭蘭做過精神醫學司法鑑定,鑑定意見為「未查及精神病性精神症狀,神經系統未見異常,心理測評各項均正常」。

敲詐電話

湯蘭蘭姑父劉長海的妹妹劉桂英告訴財新記者,公安進村大抓捕後,村民流傳公安手裏單子上的比16人多,「還有人要被抓」,恐慌籠罩着L村,「直到湯蘭蘭打了一個敲詐電話」,劉桂英拿着這個電話的錄音報案,之後再沒有人被抓。

財新記者了解到,除了被抓走的16人,湯蘭蘭確實還指控更多的人強姦過她,包括劉桂英的丈夫蔡小令、弟弟劉鎖柱。後來在接受黑河中院的問詢時湯蘭蘭還表示,「也與不認識的人來,有20多個」。

據劉桂英說,2008年11月5日下午6點左右,她躺在炕上,突然接到湯蘭蘭的電話,「她直接說,『我老姑父給我禍害了』,在電話中要劉桂英給她每年3000元,掏三年供她念完初中」。劉桂英還想詳細問,湯蘭蘭就把電話掛斷了。

劉桂英說,當時自己很緊張,立即往附近村民董憲臣開的小賣部走。小賣部里聚集了幾個男人在喝酒聊天,紀廣才的兄弟紀廣付用剛買的手機錄音,劉桂英把電話回撥給湯蘭蘭。這一次湯蘭蘭改口說要一把拿齊1萬元。「拿完1萬元,就不逮老姑父了。」湯蘭蘭還說,「還有你老弟(指劉鎖柱),也就是我老叔吧。」劉桂英要湯蘭蘭說清楚強姦的時間、地點,湯蘭蘭說:「公安局也不能這麼詳細,你要是這麼詳細,我就不跟你說。」湯蘭蘭最後說:「公安局明天就讓我中午去回復,我也不強迫你,你願來就來,不來就拉倒。」

董憲臣對那晚的事情至今記憶深刻,「電話免提,我們大家都聽到了,小姑娘的口氣很大,她說要公安逮誰就逮誰,她咬誰就是誰,誰不害怕呀。」董憲臣說,在他印象中湯蘭蘭個子比同齡人高,皮膚白,性格開朗,經常帶着弟弟來小賣部買東西吃。董的兒子和湯蘭蘭差不多大,董還逗過她:「趕明兒給我當兒媳婦。」

劉桂英說,當天晚上8點多,她和村里6個人拿着電話錄音到公安局報案。後來湯蘭蘭指控蔡小令和劉鎖柱也強姦她,公安並沒有逮捕蔡小令和劉鎖柱,也沒再逮捕其他人。

2008年11月6日,警方曾就這通電話詢問湯蘭蘭。湯蘭蘭開始不承認給劉桂英打過電話,後來她改口說,是劉桂英主動給她打的電話。劉桂英的兒子蔡啟令也在李忠雲家住宿,劉桂英打電話到李忠雲家座機,然後叫湯蘭蘭接的電話。湯蘭蘭稱,劉桂英跟她說,「我給你3000元,你別把你姑父蔡小令說出來」。湯蘭蘭回復,「你給錢也沒用,如果有他,我也不能不說,如果沒有,我也不能污衊他」,然後就把電話撂了。

警方指出,劉桂英已經報警,並有電話錄音,錄音顯示湯蘭蘭兩次向劉桂英要錢。湯蘭蘭開始否認,後來在警方的「法律教育」下,湯蘭蘭表示自己說謊了,承認主動打電話給劉桂英,稱蔡小令強姦了她,並問劉桂英要學費,開始要每年3000元,供完初中,後來覺得太少又提出要1萬元。在這次詢問中,湯蘭蘭認定蔡小令在她13歲那年強姦了她,「不止一次,但具體想不起來了」。

萬秀玲的辯護律師王丹陽告訴財新記者,這段敲詐錄音曾在法庭上作為證據播放,但法官認為,該錄音與指控的強姦罪名無關,不予以採用。

乾爹乾媽

2008年10月27日,乾媽李忠雲帶着湯蘭蘭到龍鎮公安分局報案,在首次問詢筆錄簽字欄,李忠雲以監護人身份簽字。萬秀玲說,她2008年10月3日到李忠雲家接湯蘭蘭回家,才知道湯蘭蘭認了李忠云為乾媽,李忠雲並不具備法律上的監護人資格。

當時與湯蘭蘭一同在李忠雲家住宿的女生還有王曉雪和李金鳳(化名)。王曉雪和李金鳳均對財新記者表示,她們知道湯蘭蘭認了王鳳朝和李忠云為乾爹乾媽。王曉雪說,李忠雲對湯蘭蘭比對其他的住宿學生要親近一些,會給她買衣服,節假日帶她出去玩。李忠雲信佛,經常帶湯蘭蘭到沾河的一處寺廟拜佛。此外,李忠雲有個兒子大湯蘭蘭六七歲,也與湯蘭蘭走得很近。李金鳳則告訴財新記者,女生同住一間房間,平時一般晚上九十點鐘熄燈睡覺,湯蘭蘭經常會比較晚回到寢室,有時候她會在李忠雲夫婦的房間裏嘮嗑,再回自己的寢室睡覺。王曉雪和李金鳳均稱,事發前沒有發現湯蘭蘭有異常的地方。

男生蔡啟超也寄住在李忠雲家。他告訴財新記者,湯蘭蘭報案後,開始的幾個月每天由王鳳朝接湯蘭蘭放學回家。「她家裏出了那麼大的事,她像沒事人一樣,該吃吃,該喝喝,該睡睡,還經常笑。我覺得這個不太正常。」

萬秀玲始終想不明白女兒湯蘭蘭為何會指控這麼多人,她認為女兒的舉動與「乾爹乾媽」脫不了干係。湯蘭蘭在接受警察的問詢時,稱舉報是自願的,沒有受到任何人操控。在給公安的舉報信中,湯蘭蘭在結尾處寫到:「我2007年8月29日來到龍鎮上學住宿,渴望有個幸福的家庭,我來到這裏後,阿姨對我們像親兒女一樣,所以我認她做乾媽。」

湯蘭蘭還曾對檢方表示,自己長大了,乾媽教了很多做人的道理,並答應供她讀書直到能謀生,她覺得有了依靠,要和以前的生活告別,「就決心控告他們」。

湯蘭蘭把被侵害的遭遇告訴乾爹乾媽的時間,李忠雲和王鳳朝有兩種說法。李忠雲在第一次接受警方問詢時說,2008年9月29日,湯蘭蘭在接萬秀玲的電話時兩人發生爭執,李忠雲覺得不對勁,就問湯蘭蘭怎麼回事,湯蘭蘭跪着求助,把在家遭受性侵的事情告訴李忠雲。

王鳳朝在接受警方詢問時則稱,他知道湯蘭蘭被性侵的事是在2008年10月3日,萬秀玲來他家接湯蘭蘭回家,湯蘭蘭不肯回家,萬秀玲動手打了孩子,王鳳朝威脅要報警。萬秀玲走後,湯蘭蘭哭着把在家中遭遇性侵的事情告訴李忠雲夫婦。當晚,湯蘭蘭寫了一封給公安局的舉報信,要李忠雲夫婦收起來。「如果哪天被家人抓走了,乾媽可以拿着這封舉報信去報案。」

李忠雲向警方陳述,2008年3月31日帶湯蘭蘭到龍鎮農場醫院看病,發現湯蘭蘭肚子有點大。李忠雲稱,交錢給湯蘭蘭做了B超,結果顯示沒有懷孕,於是她買了一些婦科藥給湯蘭蘭。湯蘭蘭在接受警方的問詢時,也不承認曾經懷孕引產。

責任編輯: 秦瑞  來源:財新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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