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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革中性與愛:女知青嫁農民釀苦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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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青下鄉以後或遲或早都會遇到婚姻問題,不少女知青選擇了嫁給農民,在農村「紮根一輩子」。許多知青婚後只有菲薄的收入,經濟上無以自立。若再生兒育女,對捉襟見肘的生活無異於雪上加霜。一首知青歌曲唱道:「人家的丈夫,當官拿數數(四川方言:錢);知妹(四川對女知青的簡稱)的丈夫,年終要倒補。」「人家的丈夫,都有樓房住,知妹的丈夫,光呀嘛光屁股!」

知識青年上山下鄉

「文革」後期,越來越多的知識青年遇到了婚姻問題。上山下鄉的特殊場合,使這個問題有別於一般意義上的社會婚姻,而成為運動中糾結着諸多矛盾的一個焦點問題。

婚姻政策

經濟條件差,提倡「晚婚」

知青下鄉以後或遲或早都會遇到婚姻問題,上世紀60年代末到70年代初,是運動的高潮期,新聞媒介不厭其煩地宣傳在農村「紮根一輩子」的思想。使下鄉知識青年「紮根」在農村的有效手段莫過於鼓勵他們在農村結婚,安家落戶,但有關部門卻把提倡晚婚作為知青工作的一個重點。

1970年5月14日《人民日報》報道了貧下中農積極教育插隊知識青年,正確處理婚姻問題,勸導他們實行晚婚的消息。在這則消息中,是否堅持晚婚,被聳人聽聞地提高到「階級鬥爭」的高度加以認識,而一些地方出現的早婚苗頭則被斥責為「階級敵人」破壞知識青年接受貧下中農再教育的一股「妖風」。

1973年8月,中共中央政治局成員接見參加全國知識青年上山下鄉工作會議的全體代表時,周恩來明確指出:「計劃生育,與知識青年上山下鄉分不開。城鎮青年下去以後,要做模範。」他還特別誇獎女知青代表徐敏光是晚婚的「模範」。徐17歲時還鄉務農,此時已經28歲,還沒有結婚。

周恩來專門談到知青「晚婚」與房子的關係。他說:要提倡晚婚。剛下去,不到20歲,下去後頭七八年,十來年,可以不發生住房的問題。以後他可以自給了,有了積累,再給點補助,到結婚時就可以另蓋房子了。

個案白啟嫻

一個「反潮流」典型

第二年年初,新聞媒介對知青婚姻基調卻發生了顯著轉變,轉變的開端是由白啟嫻投訴報紙引起的一場風波。

白啟嫻原是河北師範大學的畢業生,1968年被下放到河北省滄縣閻莊公社相國莊大隊「插隊落戶」。1972年與同隊一小學文化水平的農民倉促成婚,她努力適應由大學生向農婦的角色轉變,燒火做飯、餵雞飼鴨、操持家務、侍奉公婆、生兒育女。丈夫雖為人厚道,但不乏根深蒂固的夫權觀念,無故挨丈夫的打很快成了她的家常便飯。她的婚後生活毫無美滿可言,也不斷遇到周圍人的冷嘲熱諷。

1973年底,在一次口角中,與白啟嫻同在公社執教的一名教師將這起婚姻說成是個「丑(聞)」。白在盛怒之下連寫幾封信寄給各家報社。信中稱,「有人說嫁個農民沒出息,依我看,那種貪圖個人享受,看不起嫁莊稼漢的人最可卑」;「有人說,落在農村沒前途,我堅信在廣闊的農村奮鬥終生大有作為,前途無量」。為了駁斥各種非議,她不惜美化自己並不如意的婚事,將偶然湊合的婚姻說成是「決心紮根農村干一輩子革命」的自覺舉動。白啟嫻的信適逢其時,當時以江青為首的極左派領導人竭力推波助瀾的「批林、批孔」運動剛剛拉開帷幕,正需要造就白啟嫻這樣的「反潮流」典型。

1974年1月27日《河北日報》以《敢於同舊傳統觀念徹底決裂》為通欄大標題,發表了她的來信和《編者按》。《編者按》吹噓她的信是「一篇生動的批林、批孔和進行路線教育的好教材」,並「希望湧現出更多的敢於與地主資產階級的舊思想、舊傳統觀念決裂,敢於反潮流的人物,這對於反修、防修,對於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是有其深遠意義的」。不久,《人民日報》全文轉載了她的事跡。

隨着白啟嫻名聲的鵲起,全國各地競相樹立自己的「白啟嫻」式人物。意味深長的是這些人物為清一色女性,而且大多是在下鄉頭一兩年就嫁給當地農民的。本來招致非議的人生抉擇卻成了贏得種種美譽桂冠的政治資本,宣傳喉舌關於知青婚姻政策的重心迅速由倡導晚婚轉向鼓勵知青在農村結婚。

婚姻率

禁欲主義幽靈在遊蕩

就絕大多數知青而言,在下鄉的頭幾年,戀愛婚姻還沒有提上日程表。一種風靡的觀念是:優先考慮個人問題與革命的大目標是格格不入的。許多青年憧憬的是為解放全人類、實現共產主義的偉大事業奮鬥獻身,認為沉湎於個人的卿卿我我,意味着失去獻身的資格、禁欲主義的幽靈肆無忌憚地在青年中間遊蕩。於是,緊閉初開的情竇,將求愛者一口回絕者有之;將熱情的情書交給領導者有之;將隱秘的情愛之火熄滅在革命祭壇前者亦有之。

生產建設兵團政治環境也助長了禁欲主義的瀰漫。輿論認為,知青到兵團的任務是「屯墾戍邊,反修防修」,談情說愛被看成「資產階級的思想」。極左思潮籠罩下的兵團,將「男女大防」奉為金科玉律,任何「越軌」行為常受到懲辦。有的連隊自定土政策;掌燈後男女青年接觸,必須有「領導」陪同;有的幹部專門稽查男女知青幽會,私拆情書,並拿到大會上宣讀,作為「階級鬥爭的反映」,或者扣上「侮辱婦女」的罪名。對人權的公然踐踏,時常激化矛盾。有的青年不堪其辱,逃出境外,成為罪不可赦的「叛國犯」,甚至萬念俱灰,走上絕路。

相形之下,農村插隊青年所處的環境則寬鬆得多。知青中第一批結婚者在受到知青群體冷落之餘,通常能從當地淳樸敦厚的農民中尋找到慰藉。

1974年末,全國已婚知青有48萬人;1975年增至61.4萬人;1976年為72.6萬人;1977年達到創紀錄的86.1萬人,佔全部在鄉知青的10%。在這以後,隨着運動迅速退潮,在鄉知青大舉返城,已婚青年的人數逐年遞減。

婚姻類型

知青與農民結合,苦果最多

知識青年的婚姻大致分為三種類型:雙知青類型(夫婦雙方均為知青),知青與農民類型,知青與國家職工(軍人)類型。以下三份局部性資料對插隊青年的婚姻類型進行了一個粗淺的統計:

第一,1980年吉林省的統計,已婚青年中,與農民結婚的佔74.9%;知青之間結婚的佔21%;與城鎮職工結婚的佔4.1%。

第二,1978年河北省保定地區的統計,已婚青年中,與農民結婚的佔75.5%;知青之間結婚的佔15.2%;與職工結婚的佔9.3%。

第三,1976年吉林省懷德縣的統計:在已婚青年中,與農民結婚的佔74.8%,知青之間結婚的佔17.9%;與職工結婚的佔7.3%。

在三種婚姻類型中,知青與知青共結連理一般具有較為堅實的感情基礎。但農村艱窘的生活卻給這種「理想的婚姻」蒙上濃重的陰影。許多知青婚後只有菲薄的收入,經濟上無以自立。若再生兒育女,對捉襟見肘的生活無異於雪上加霜。一首知青歌曲唱道:「人家的丈夫,當官拿數數(四川方言:錢);知妹(四川對女知青的簡稱)的丈夫,年終要倒補。」「人家的丈夫,都有樓房住,知妹的丈夫,光呀嘛光屁股!」

知識青年與農民的結合在全部婚姻中涉及面最廣,釀成的苦果也最多。白啟嫻揚名後,地位陡然變化,先由地委書記介紹入了黨,繼而被增補為第四屆全國人大代表,擢升為河北省知青辦副主任,地區文教辦副主任,公社黨委副書記。白啟嫻的歸宿是可悲的。「文革」結束後,她調到滄州師範專科學校教務處任副主任。1982年11月煤氣中毒致死,年僅39歲。

責任編輯: 白梅  來源:中國知青史·初瀾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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