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習仲勛擔心中共再現毛澤東式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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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次會議休息時,習仲勛和彭真閒談。習說:「要有一個制度,有一種力量,能抵制住『文革』這樣的壓力才好。」彭真說:「我們建立法制,就是要能抵制住各種違法的行為。『文革』是極嚴重的錯誤,今後決不許重演。」習說:「問題是,如果今後又出現毛主席這樣的強人怎麼辦?他堅持要搞,怎麼辦?我看難哪,難哪!」彭說:「所以,我們今後一定要堅持黨必須在憲法和法律的範圍內活動的規定,這是一項極其重要的原則。」

習仲勛

崢嶸和曲折的經歷

習仲勛生於1913年,早年和劉志丹等一起鬧革命,21歲任陝甘邊蘇維埃政府主席。1935年,中央紅軍到達陝北,據說,毛澤東第一次見到習仲勛脫口而出:「噢,這麼年輕!」

習仲勛歷任陝甘邊集團軍政委、西北野戰軍副政委、第一野戰軍副政委、政委等職,和彭德懷賀龍共同指揮了延安保衛戰和解放西北五省的戰役。他歷任中共中央西北局第二書記,中共中央宣傳部部長,政務院、國務院秘書長,1959年起任國務院副總理。

正當他年富力強,協助周恩來忙於處理國家事務時,在1962年9月召開的中共八屆十中全會上,康生給毛主席遞了一個條子,上寫:「利用小說進行反黨活動,是一大發明。」毛澤東當場念了這個紙條,並說:「凡是要推翻一個政權,總要先造成輿論,總要先做意識形態方面的工作不論革命、反革命,都是如此。」

這是怎麼回事呢?原來,劉志丹的弟媳李建彤寫了一部傳記性小說《劉志丹》。她用了多年時間搜集素材,反映當年劉志丹和他的親密戰友們(包括習仲勛)在西北地區開展革命鬥爭的故事。問題在於,當年中央紅軍經過長徵到達陝北時已是疲憊之師,而西北紅軍當時正開創了良好的局面。李建彤強調她寫的是真人真事,但越是說真人真事越糟糕。有的居心叵測者說:中央紅軍是「正統」,小說寫成中央紅軍向西北紅軍「投靠」,把西北寫成中國革命的「中心」,是貶損中央紅軍,貶損毛主席。康生得知後,就向毛主席告發,並誣指習仲勛是這部小說的「後台」。

康生領導下的審查小組在「審查報告」中說:此書是習仲勛反黨集團蓄謀已久進行的反黨活動;習仲勛是此書的第一作者,劉景范(劉志丹胞弟)是第二作者,李建彤是執筆者。審查小組認為這部小說的罪名之一,是把陝甘寫成中國革命的「中心」;罪名之二,是把劉志丹寫得比毛主席還英明;罪名之三,小說中的人物羅炎、許鍾寫的是高崗、習仲勛,是「為高崗翻案」、「吹捧習仲勛」。

《劉志丹》這部小說,後來又被升級為「彭德懷、高崗、習仲勛反黨集團」的罪證,株連了上百名老幹部和出版社的編輯人員,陝甘寧老區有上萬人被打成「彭、高、習集團」的所謂「黑爪牙」,不少人被整殘、整死。實際上,這些罪名全是無中生有、牽強附會、無稽之談。習仲勛同志受此不白之冤,遭到長達16年的不公正對待。

1977年底,胡耀邦出任中共中央組織部部長,平反了一大批冤假錯案,對習仲勛的案子在查清以前,就先安排習仲勛去廣東工作。受盡折磨的習仲勛,1978年4月出任中共廣東省委第二書記。在「實踐是檢驗真理的標準」的大討論中,他是最先站出來表態支持的地方領導人。在恢復和發展經濟方面,他也做出了傑出的貢獻,率先提倡改革開放,公開說「只要能把生產搞上去,不要管他什麼主義」;還代表廣東省委「請求中央允許在毗鄰港澳邊界的深圳、珠海等地劃出一塊地方,搞貿易合作區」。中央採納了他的意見,廣東首先成立了經濟特區,成為中國最發達的地區之一。1980年2月下旬,胡耀邦當選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和總書記,幾天內就發出《關於為「習仲勛反黨集團」平反的通知》。在改革開放過程中,習仲勛一直是鄧小平、胡耀邦等主張的改革開放政策的堅定支持者。

兼任法制委員會主任

1980年9月,習仲勛調中央任職,先是由全國人大補選他為副委員長,隨後在黨的會議上增選為中共中央書記處書記。1982年9月,黨的十二大選舉他為中央政治局委員、書記處書記。值得注意的是,在他擔任黨和國家的重要職務時,他還兼任了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制委員會主任。這反映了黨對法制工作的重視,也反映了仲勛同志對法制工作的特殊關懷。

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制委員會誕生於1979年2月,是為貫徹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精神而建立的有權威性的立法機構,由80位各界知名人士組成。第一任法制委員會主任是剛從囚禁地回到北京的彭真,第二任主任由習仲勛兼任。他們的任期各約兩年三個月,到1983年9月法制委員會就結束了歷史使命。正是在這兩位熱心法制的老人的堅強領導下,我國開始從「無法無天」、「無法可依」走向了「有法可依」、「以法治國」的道路。

在一次會議休息時,習仲勛和彭真閒談。習說:「要有一個制度,有一種力量,能抵制住『文革』這樣的壓力才好。」彭真說:「我們建立法制,就是要能抵制住各種違法的行為。『文革』是極嚴重的錯誤,今後決不許重演。」習說:「問題是,如果今後又出現毛主席這樣的強人怎麼辦?他堅持要搞,怎麼辦?我看難哪,難哪!」彭說:「所以,我們今後一定要堅持黨必須在憲法和法律的範圍內活動的規定,這是一項極其重要的原則。」筆者是該次會議的秘書人員,偶然聽到了他們這次的閒談,深感兩位老領導真是無時無刻不在思考法制問題。

仲勛參加人大工作有個特色,就是他不但參與領導,而且以普通一員的姿態參加小組會議。新憲法通過以後,人大常委會工作有了很大加強,每兩個月召開一次常委會,每次四天左右,分四個組討論議案,而後開全體會表決。仲勛同志幾乎每次小組會都參加,他不是來做指示,而是和委員們平等地交換意見。每到討論休息時間,他往往端着一杯茶在室內走來走去,跟大家問長問短。有一位外省來的列席代表不認識他,他就自我介紹:「我是習仲勛,和你一個組討論……」平易近人,沒有一點架子。

筆者聽過他幾十次談話,總的印象是直率、平和、樸素。不是居高臨下,而是交換意見;不是訓誡,而是商談。他在討論中總是鼓勵大家發表意見,他說:國家的一切權力屬於人民,我們是受人民委託代表他們管理國家的,責任重大,對每一個工作報告,每一個法律議案都要本着為人民負責的精神認真研究,要提修改或補充意見。我就不信這些議案都那麼完善,如果我們只說贊成,只說同意,等於不提意見,那要我們這些人做什麼用?他對代表、委員們要求很嚴,但由於把他自己也放在裏面,就感到他是在督促自己,而不是訓斥別人,起到了責己同時責人的效果。

那時候,筆者在法制委員會民法室工作,室主任穆生秦,業務牽頭的是李由義,他們都是49年前從北京大學法律系畢業,學識淵博。

仲勛多次找我們討論組織起草《民法通則》的問題。民法室曾搞了幾個草案,徵求各方面意見,反映都不夠好,主要認為草案文字「法言法語太多,看不懂」,「像是看天書,誰知是什麼意思?」一位市級領導人看到草案提出要建立「法人制度」大為驚訝,說:「你們怎麼能建立法國人的制度?」因此,李由義在匯報時說了一句:「一些人沒有起碼的法律知識,可以不徵求他們的意見。」仲勛同志不以為然,他說:「幾十年無法無天,幹部群眾普遍缺乏法律知識,能怪他們嗎?法律是要施行的,大家看不懂的法律能普及嗎?我和他們一樣看不懂法言法語,能不能寫得通俗一點?我認為,群眾反映『看不懂』正是對這個草案的最真實的意見、最好的意見,也是我們最該重視的意見。」

他說:「我要找救兵」。當即讓秘書邀請語言學家呂叔湘先生參加會議。他當面懇請呂老幫助修改,並指定我(由於我當時較年輕)把草案及有關資料送到呂老家裏,按呂老意見修改,還高聲叮囑大家:「文字修改,你們要聽呂老的,他是語言大師。不要聽我的,我不懂。」

我聽仲勛說過幾次「我不懂」。像他這樣的高層領導人,堂堂副委員長、政治局委員、書記處書記,在眾人面前公然說「我不懂」的,在我記憶中是第一人,不由得想起孔夫子的一句名言:「知之為知之,不知為不知,是知也。」

後來,我遵照仲勛指示,連續三天去呂叔湘先生家「登門候教」。呂老非常認真,把草案一字一句地斟酌修改,改掉了不少重疊的或含義不清的字句,還把一些段落造句順了順,看起來就明白易懂了。

一次永難忘卻的對話

仲勛又一次召集討論,我匯報了呂老修改草案的情況,李由義也肯定呂老改得好,並檢討自己上次失言,對提意見者有「不敬」之處。仲勛同志很高興,並由此發表了很多關於如何對待不同意見的話。時隔多年,但印象深刻,下面只能記敘他講話的主要內容。

他說:「誰都愛聽好話,聽贊成自己的話,但這些話很多是假話,有的是捧場,有的是敷衍應付。我們徵求意見的目的,本來是為搜集各種補充意見,但是,人們一聽到比較尖銳的不同意見就往往不高興,『你小子,拆我台!』有權的人有這種想法就很危險。」

仲勛說:「我長久以來一直在想一個問題,就是怎樣保護不同意見。從黨的歷史看,不同意見惹起的災禍太大了!『反黨聯盟』、『反革命集團』、『右傾投降』、『左傾投機』等等,我經歷過的總有幾十起、上百起,但最後查清楚,絕大多數是提了一些不同意見,屬於思想問題,有不少意見還是正確的。我們對黨的領導人,應當熱情擁護,對黨的方針、政策應當堅決執行,但是對領導人的主張,對黨的方針、政策,不是不可以提出不同意見。因此,我想,是否可以制定一個《不同意見保護法》,規定什麼情況下允許提出不同意見,即使提的意見是錯誤的,也不應該受處罰。」

李由義說:「憲法已經規定了『人民代表在代表大會各種會議上的發言和表決,不受法律追究』,這正是保護不同意見的法律。」

仲勛說:「我的意見是,任何人都應當有發表不同意見的權利。不只是人民代表,人民代表才有幾個?也不只是在各種會議上,平時說幾句不同意見就犯了罪了?」

李由義說:「前些時討論修改刑法,已取得共識,對僅有思想而沒有觸犯刑律的行為,不構成犯罪。也就是說,任何人,不能因為持有不同的政治觀點而處以刑罰。」

仲勛說:「不給刑罰,還有批鬥、禁閉、降職降薪、調離、開除等等處分等着呢。我說的保護,是指保護不同意見者的一切權利,不受刑罰,也不受其他處分,這樣才能讓人暢所欲言。」

李由義說:「您說得很對。這正是當今社會上普遍地不說真話的根本原因——怕受處罰,怕說了真話倒霉。記得1945年毛主席到重慶,接受路透社記者甘貝爾的訪問,曾明確指出,我們要施行民主,也即林肯的民有、民治、民享,也要施行羅斯福總統提的四大自由。」

「四大自由」,指言論自由、信仰自由、免於恐懼的自由和免於匱乏的自由。前三項自由都屬於保護不同意見的範疇,要確保不受處罰,不受威脅,人們才能敞開思想說亮話。1949年制訂《共同綱領》,明確規定言論、出版自由。1954年制訂的我國第一部憲法,甚至「四人幫」猖獗時期制訂的1975年憲法,以及現行1982年憲法,都規定言論、出版自由,但至今沒有制訂有關法律。

穆生秦說:「我在高校黨委工作多年,學生們思想活躍,敢於提出不同意見。領導上規定一條界線,不能出格,即:不能反黨、反社會主義。」

仲勛說:「這是一條很難掌握的界線。例如,改革之初,我在廣東省工作,建議中央批准設立經濟特區。當時就被一些人斥為『向境外資產階級投降』。如果對現行政策提一些不同意見,就是反黨、反社會主義,那還有可能改革嗎?」

穆生秦說:「我聽彭真說過,兼聽則明,偏聽則暗,社會主義民主更要聽取不同意見,不允許有不同意見就不可能有民主。」

仲勛說:「那我的想法就更堅決了。」

在大家談興甚濃之下,我也說了幾句:「一切改革都來自不同意見,創新就是對現狀的揚棄。無論社會科學和自然科學領域,不同意見都面臨着舊規則、舊秩序的壓力。真理是對謬誤的糾正,而真理在開始時只能被少數人掌握。對重大問題的不同意見,開始時也只可能是少數人提出。保護不同意見就是保護真理的萌芽,保護和促進改革。」

仲勛看我越說越遠,笑着說:「今天談得很好,幫助我進一步想這問題,下次有機會再談。」

散會後,李由義興奮地說:「仲勛太有意思了!我這輩子和中央領導同志這麼直來直去對話還真是第一次。他提的意見也太重要了,我要好好準備一下,下次更敞開談。」

由義認為,仲勛從他親身經歷中體會到保護不同意見的重要性,這也正是我黨和國家長期沒有解決好的大問題。

幾天後,仲勛又在人民大會堂一層小天津廳召集我們討論。由義非常興奮,除了繼續討論修改民法草案,還準備大談「保護不同意見」的問題。這是個大熱天,我們民法室在大會堂四樓辦公,當年為節省電力,四樓不開空調,個個汗流如雨,而一、二層樓由於經常有外事活動,需要正裝參加,因此開足了空調。於是,從四層乘電梯到一層,賽過從酷暑突然進入深秋。由義年已花甲,這天為尋找資料數據,從四樓上下兩三次,突發腦血栓症,昏厥在小天津廳門口。仲勛見狀立即站起身,呼喚:「快用我的車送北京醫院!」他急得說話都有點結巴了。而正是由於用了他的車,交警看到了立即開綠燈,以最快的速度送到北京醫院急救室,挽回了生命。

病中,我去看望他,每談起仲勛,由義總是微笑着說:「這位領導同志真是有意思」,充滿了敬慕之情,遺憾未能再次「直面交流」。

事後不久,法制委員會結束歷史使命,仲勛不再兼任主任。1986年4月12日,六屆全國人大四次會議正式通過了《民法通則》。彭真、習仲勛、陳丕顯、彭沖四位正副委員長聯袂出席宴請全國各地來京的民法專家,感謝他們為制訂民法做出的貢獻。席間,仲勛還問我:「你們那位李同志身體怎麼樣了?他是專家、是人才,可別出事啊!」中央領導對一位普通的下級幹部表露的誠摯之情,使人感動。

責任編輯: 王篤若  來源:2013年第12期炎黃春秋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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