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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女法官被判緩刑 案涉上海官場

近日,中共最高法院一女法官因受賄干擾陝西高院辦案獲刑,該案涉上海高級法院官員。此前,上海法官集體嫖娼醜聞被曝光。

據大陸《法制晚報》6月15日報導,中共最高法院審判監督庭女法官左某受託幫助一涉訴企業找人打聽案情,並先後接受錢款等共計7萬餘元,被以受賄罪起訴。

6月14日,該案在北京市第二中級法院二審,法院維持了一審北京東城區法院的原判,終審以受賄罪,判處其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緩刑二年。

2015年4月20日,左某被立案調查;6月12日,被移送北京市東城區檢察院。北京東城法院一審判決認定,左某行為已構成受賄罪。鑑於左某如實供述犯罪事實,違法所得已全部退繳,對其從輕處罰,一審以受賄罪判處左某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緩刑二年。

一審判決後,左某不服,向二中院提起上訴。

據左某供述,2013年12月,上海市高級法院審監庭審判員惠某給她打電話說,中廈集團在陝西有民間借貸糾紛的案子,最高法院指定陝西高院再審。惠某想讓她在陝西高院找人幫忙,幫中廈集團勝訴。

從2014年1月,左某與惠某和中廈建設集團有限公司副總經理楊某先後多次到西安斡旋此事。左某說,在幫助中廈集團處理案件的過程中,她收了楊某名牌男士包一個,楊某和惠某給的8,000美元。

惠某在證言中稱,為了此案,他共去西安11次,左某去了4次。

上海法官集體嫖娼醜聞

2013年6月9日晚,上海市高級法院民一庭廳長陳雪明、副廳長趙明華,市高院紀檢組副組長、監察室副主任倪政文,市高院民五庭副庭長王國軍等四名法官,受邀接受吃請、夜總會娛樂,之後集體招嫖。

之後,陳雪明、趙明華、倪政文被開除中共黨籍和公職。王國軍被留黨察看兩年處分,免去審判職務、撤職。

上海法官集體嫖娼(網曝視頻截圖)

該事件的起因,是上海某公司負責人倪某在網絡上公佈上海高院高級法官陳雪明、民一庭副庭長趙明華等人在上海衡山渡假村接受吃請、去夜總會娛樂,並集體嫖娼的視頻。

「法官集體招嫖事件」的組織者郭祥華,為上海建工(600170.SZ)旗下子公司四建集團的綜合管理部副總經理。

此後,倪某向《新京報》記者表示,除了渡假村的視頻之外,他手中還掌握了一系列視頻資料,比如,趙明華頻繁出入高檔場所消費、吃娃娃魚、坐擁多套房產、與妻子以外的女性存在不正當交往等等。

倪某披露,曾親眼看見上海律師胡某宴請趙明華並一同找小姐。他隨後報警,不過警察趕到後,趙明華已不見蹤影。

《法制晚報》記者核實,胡某名叫胡岷,原是閘北區法院執行庭法官,後辭職做專職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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