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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投資移民匯款 北京開罰

中國今年上半年外匯資本淨流出高達2000億美元,尤其一些富人為因應人民幣貶值,紛紛將錢匯出境外購房和辦理投資移民,引起北京當局警惕。面對資金變相外流的局面,中國國家外匯管理局正採取措施嚴堵一些人重複購匯漏洞,一些投資人在以「螞蟻搬家」的方式,將資金在香港集結成功,再匯至項目方指定的監管帳戶後約一周,便遭逢外管局約談。在被問及資金出境目的時,投資人作實回答是投資移民後,即被罰款。

據「海外產業」網站引述投資人說,最近中國外管局以投資人違反外匯管理制度為由,首先向投資人發出電話約談通知,如未獲投資人回應,約一周後會再次致電,約談後,外管局會向投資人開具罰款。據報導,目前投資人被外管局的約談比率約為30%至40%,罰款比率為1%至5%不等,罰款金額一般為匯款總額減去個人年度外匯額度後的2%。以美國的投資移民(EB-5)項目為例,如投資人匯款總額為55萬美元,扣減個人年度外匯額度,罰款額度高達1萬美元。

報導引述王姓投資人說,他在兩周前就被外管局約談,原因是9月底赴港完成了55萬美元的EB-5轉款,外管局最先開出的罰單是13萬元人民幣(約2萬美元),在反覆求情後,最終罰款4萬元人民幣(合6300美元)。

報導引述消息說,中國資金出境的管理在近期不會放鬆,約談的比率將會增大。

另據「澎湃新聞」報導,中國國家外匯管理局副局長方上浦在2015中國國際金融展說,當局正考慮建立新版的個人外匯業務符合監管系統。將使銀行可以將櫃枱的業務系統、網上銀行、手機銀行、自助終端等,與這個系統對接,實現跨銀行、跨地區、跨業務辦理渠道的統一額度管理。

報導說,中央層面加強個人外匯業務管理意圖已顯露無疑。除了確保個人每年只能換5萬美元外匯,此前中國人民銀行還公佈規定,銀聯卡一年內境外取現最高額度為10萬元人民幣(合1萬5700美元)。

報導說,由於中國「個人外匯管理辦法」規定個人每年只能購匯和結匯5萬美元,因此部分外匯需求較大的個人便針對部分銀行結匯時並未實時登錄外匯局系統查詢個人餘額,形成銀行間系統的數據並未及時共享的漏洞超額換匯。

中國監管部門已要求關注2015年8月11日以來累計大額、頻繁付匯等異常可疑情況,配合外匯局提供外匯來源、購匯人民幣來源及帳戶資金劃轉的詳細信息,並不得為此類個人繼續辦理對外付匯業務。

責任編輯: zhongkang  來源:世界日報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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