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蔣介石不摳門:給不抗日的八路軍發餉並無拖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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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政府對八路軍發餉,一般遵守協議按時發放。例如,據記載,1939年6月周恩來的副官蔣澤民到西安領取48萬元軍餉。但遇特殊情況就拖欠,事後也會補發。比如1939年冬至1940年春,胡宗南部隊進攻陝北時,國民政府就對八路軍停發軍餉。但事件平息後,經中共力爭,八路軍在1940年4月份又領到拖欠了半年的軍餉。

蔣介石毛澤東

所謂供給制,就是軍事共產主義。從1927年秋紅軍建立井岡山根據地開始,中共軍隊和機關就實行軍事共產主義的「供給制」;而根據地的企業有的實行完全供給制,有的實行供給制工資混合制。供給制下的人數,在土地革命時期有幾十萬人,抗日戰爭時期上百萬人,國共內戰時期擴展到幾百萬人。

「工農紅軍」稱號的由來

1927年12月11日,張太雷、葉挺、葉劍英等領導的廣州起義,部隊打出了工農革命軍的旗幟。1928年4月底,朱德陳毅率領南昌起義保留下來的部隊和湘南農民軍到達井岡山,與毛澤東領導的秋收起義部隊勝利會師,成立了當時最強的一支武裝,組成中國工農革命軍第四軍。5月25日中央發佈《中央通告第五一號軍事工作大綱》,明確規定:「可正式命名為紅軍,取消以前工農革命軍的名義。」不久,毛澤東、朱德又根據中央6月4日「關於你們的軍隊,可正式改稱紅軍」的指示信,正式將工農革命軍第四軍改稱為中國工農紅軍第四軍。接着,全國各地的工農革命軍先後奉命改稱為紅軍。

早期蘇區的供給制

紅軍及蘇區根據地的經濟來源是怎樣的呢?

紅軍的經費來源多樣化。並不僅僅依靠紅軍小部隊「打土豪」和軍事繳獲,大部隊紅軍和穩固的紅色根據地,主要還是要依靠稅收。蘇維埃政權也把當地出產的一些特殊物資運到國民黨地方軍閥控制的地區銷售,以此獲得很多經費。還有共產國際每月提供分支機構中共分部相當於30萬銀圓的經費,秘密支付美金或盧布。(根據高幹回憶錄及俄羅斯解密的共產國際檔案)。

1931年11月,中共在江西瑞金召開了第一次工農兵代表大會,成立「中華蘇維埃共和國」,簡稱「蘇區」,乃是農民起義的地方割據政權,紅軍日益壯大。1932年中共軍委發佈訓令,統一規定紅軍部隊伙食費每人每日大洋1角,或口糧1斤6兩(舊秤1斤=16兩),菜金3分錢;相當於每月3銀圓(約合2009年人民幣180元)。出差人員伙食費每人每日大洋2角(約合2009年人民幣12元)。

零用費數目,指揮員與戰鬥員同等,但不定期發放。什麼時候發放呢?通常是在採用武裝暴力「打土豪」以後,基本上平均分配「戰利品」。對於專業人員(醫生、電報員、機修工等)每月津貼不超過大洋10銀圓(約合2009年人民幣600元)。中央和地方的幹部待遇略低於部隊。我們還可以注意到,這種分配的內容主要是解決填飽肚子的生存問題,而並不保證「穿衣、住房」的條件。基本概念是「民以食為天」。

跟20世紀30年代的城市相比,這樣的生活水準是較低的。但要是跟當地(特別是赤貧地區)一般饑民相比,這樣的生活就可以滿意了。

在「蘇區」供給制下生活的文化人有瞿秋白、馮雪峰等,以及後來跟魯迅筆戰的楊邨人等,每月發給生活費2,050銀圓不等。

長征中的衣食住行

1934年紅軍長征時脫離江西蘇區根據地,轉戰經過14個省區:江西、福建、廣東、湖南、廣西、貴州、雲南、四川、西康(原為四川一部分,1928年9月國民政府決議西康特別區正式建為行省)、青海、河南、湖北、甘肅、陝西,其中包括少數民族聚居區或無人區,以及敵占區;衣、食、住、行幾方面都遇到常人無法想像的難題,克服這些難題付出的代價通常不亞於征途中的戰鬥。

各主力紅軍出發前,大都由蘇區政府保障軍服供應,樣式都是仿蘇俄紅軍的八角帽、列寧裝,綴紅色帽徽和領章。不過農村根據地多靠民眾手工製衣,樣式、顏色不完全規範。中央紅軍從蘇區突圍前,每人發放了一套新軍裝,經過近3個月轉戰多已磨損。紅軍佔領遵義後休整半月,被服廠日夜開工,為每人補充了一兩套新軍衣,此後行軍9個月未能更換,到達陝北時多數人已衣衫襤褸。紅四方面軍從川陝蘇區開始長征後,進入荒涼的川康邊藏區達一年多時間,布匹難得,指戰員們用羊毛和氂牛皮自製毛衣、皮衣。紅軍三大主力會師時,各部隊人員服裝顏色雜亂,但唯一統一的標誌是仍戴着一頂紅五星八角帽,徐特立老人的紅軍帽就是自己在長征路上做成的。

長征途中的糧食供應,主要靠「打土豪」,就是沒收地主富戶的財產(主要取銀圓)購買衣食用品,少數由捐助、欠借農民存糧的方式解決,籌糧籌款成為各部隊一大重要任務。中央紅軍西征出發正值秋收後,地主大都穀物滿倉,便於「沒收」徵發。對貧苦農民,紅軍採取花錢買糧,或開具「借條」,不許無償索取。長征中最缺糧的時期,是進入人煙稀少的川康少數民族地區這段時間,部隊執行民族宗教政策,不允許打土豪,主要是用銀圓向土司購買糧食。據記載:「阿垻地區藏、羌、回、漢各族人民為供給前後在此過往的10萬紅軍的糧食作出了巨大貢獻。」毛澤東到延安後曾說過:長征在川西北,我們是欠了藏族、羌族人民的債的。

紅軍征途中的宿營,在有老百姓的地區通常分住民房,不論如何疲勞仍要求指戰員保證缸滿院淨。在進入高原荒僻地區後,民房難尋,為執行宗教政策又不允許進寺廟,部隊只得野外露營。住宿條件最困難的階段是過草地。晚間有時找不到一塊乾燥地面,許多人只好坐在背包上背靠背依偎着取暖。天亮時,有些戰士懷抱槍支,因凍餓已長眠不醒。

長征中的紅軍受到大批敵軍圍追堵截,主要靠快速行軍擺脫險境。當時膠鞋是難得的寶貝,布鞋不耐磨,每個指戰員身上都帶兩三雙草鞋,一路行軍一路自己打草鞋。

國民政府給八路軍發餉

1936年12月1日,朱德、毛澤東等19位紅軍高級將領聯名致電蔣介石:「吾人敢以至誠,再一次請求先生,當機立斷允許吾人之救國要求,化敵為友,共同抗日,則不特吾人之幸,實為全國民族唯一之路。」12月12日,西安兵變,蔣介石被挾迫同意聯共抗日。隨後,國共開始一系列談判,核心是紅軍改編問題,中共要求編成4個軍,12個師。國民政府只同意紅軍編成3個團。1937年3月下旬,周恩來抵達杭州,向蔣介石出示了中共新的十五條意見書,其中關鍵內容是改編後的紅軍總人數不少於4.5萬人,紅軍和陝甘寧邊區的經費,由國民政府撥付。這次談判又沒有達成協議。(當時國民政府撥付張學良的東北軍每年軍餉200萬銀圓。)。

「七七」事變和「八·一三」淞滬會戰後,國民革命軍失利,損失慘重。蔣介石同意中共紅軍改編三個師的番號。只要求整編後的紅軍趕快出兵。8月25日,中共中央軍委在洛川會議後發出命令,紅軍改編為「國民革命軍第八路軍」,共轄3個師,每個師4個團,共12個團。當即收到了國民政府發給的第一批30萬銀圓軍餉。

國民政府對八路軍發餉數目,是根據協議對三個師按4.5萬人計算,每月發給軍餉法幣63萬元,其中生活費30萬元,戰務費20萬元,補助5萬元,醫療補助費1萬元,米津貼補助及兵站補助費7萬元,(當時法幣1元合抗戰前1銀圓)以後幾年略有增加,但總數沒超過75萬元。軍餉由八路軍駐西安辦事處向軍需局領取。如115師參謀長周昆領取該師第二批軍餉8萬元。

1937年4月國民政府給陝北提供糧食和被服。

1937年9月起,改編後的八路軍陸續進入山西境內。11月初,太原失守。毛當天就致電周恩來和八路軍總部朱德、彭德懷指出:「應該在統一戰線之原則下,放手發動群眾,擴大自己徵集給養,收編散兵。應照每師再擴大3個團之方針,不靠國民黨發餉,而自己籌集供給之。」隱蔽地擴大部隊兵員。

1938年,日本採取南北對進的方針,調集6個師團30萬兵力夾擊徐州,造成河北、山東等平原日佔區兵力空虛。毛主席及時抓住機遇,做出從山區到平原開展游擊戰的決策。八路軍分散游擊,發展部隊。1939年八路軍擴大5倍,兵員達25萬人。

國民政府對八路軍的發餉,一般遵守協議按時發放。例如,據記載,1939年6月周恩來的副官蔣澤民到西安領取48萬元軍餉。

但遇特殊情況就拖欠,事後也會補發。比如1939年冬至1940年春,胡宗南部隊進攻陝北時,國民政府就對八路軍停發軍餉。但事件平息後,經中共據理力爭,八路軍在1940年4月份又領到拖欠了半年的軍餉。

1940年八路軍擴大了10倍,達到40多萬。這些部隊大多靠自己徵集給養。國民政府只對原協議中的4.5萬人發餉。八路軍兵員雖越來越多,但以獨立團、軍分區、武工隊的名義,八路軍的正式編制表面依舊是3個師的番號。

1940年8月20日,彭德懷打響了百團大戰,彭大將軍打出了「百團」旗號,暴露了八路軍實力。因國共合作協議中的12個團變成120個團,到1940年10月,國民政府暫時切斷對八路軍供應。1940年12月,國防部長何應欽宣佈停發延安方面的軍餉,當時延安抗議說,還有10月份的20萬元軍餉沒有領取。

1941年開春,延安就開展了「大生產自救運動」。

國民政府給新四軍發餉

按照葉挺出任新四軍軍長時對蔣介石的要求,每月應發給新四軍經費18萬元。實際只給了新四軍每月8萬元。後經葉挺和項英多次要求,增加到每月13.5萬元;另外江北的新四軍每月經費3萬元,由安徽省政府廖磊、李品仙提供。

1940年1月新四軍領到補齊之後的欠餉,1941年初皖南事變,被宣稱是「叛軍」,也就再也沒有給新四軍發放軍餉了。

國民政府從1941年以後,完全停止發給八路軍新四軍的軍餉。

抗日戰爭時期的供給制

1937年9月,中華蘇維埃政府西北辦事處財政部制定的「各級政府工作人員供給制標準」為:分區、縣、鄉各級幹部,一律每人每月生活費3圓9角,計糧食2圓、菜金9角、津貼1圓。

1938年8月,特區財政廳規定調整津貼標準,分為5等,從「分區專員」以下分別為:4圓、2圓5角、2圓、1圓5角、1圓。

1939年1月,八路軍參謀部規定各機關部隊的供給制標準為:

糧食標準分兩種:每人每日1斤半(合750克)、1斤4兩(合625克);

菜金標準,按人員類別分四種:每人每日4分、5分、7分、1角;

夜間工作的報務員等,每人每月發給夜餐費1元5角;

生活津貼分四等:

(1)最高一級,主席、參謀長、政委、局長等,每月5元;

(2)處主任、科長、團營級幹部等,每月4元;

(3)股長、科員、譯報員、秘書、連級幹部等,每月3元;

(4)文書、管理員、教員、排級幹部等,每月2元;

(5)最低一級,勤雜人員、戰士等,每月1元。

按照日用品的購買力,當時(抗戰頭兩年)法幣1元約合今日(2009年)人民幣3050元。但1939年以後全國各地物價飛漲,貨幣迅速貶值。供給制的標準改為以實物計算。

在游擊區,由於游擊隊的流動性很大,缺乏比較固定的經費來源,因此,沒有也不可能有比較固定的供給標準。

1940至1941年是抗戰最艱苦的兩年,也是邊區部隊、機關工作人員物質生活上最艱苦的兩年。在日軍「掃蕩」及自然災害的侵襲下,根據地的財政遭到了極大的困難。

毛澤東在1942年寫的《抗日時期的經濟問題和財政問題》一文中,回顧當時的困難情況時說,我們曾經到幾乎沒有衣穿,沒有油吃,沒有紙,沒有菜,戰士沒有鞋襪。工作人員在冬天沒有被蓋。但是,我英勇的全體軍民,並沒有被困難嚇倒。在「發展經濟,保障供給」的正確方針指引下,一方面發展農業生產和其他生產事業,一方面組織機關、學校、部隊儘可能地實行「生產自救」。在邊區,生產範圍以農業、蔬菜、畜牧為主,也經營一些工業、商業和交通運輸業。

自陝甘寧邊區開展大生產運動後,其他各根據地凡有條件的,都程度不同地開展了生產自救運動,挺過了1940-1942年的嚴重困難時期,適當解決了機關、部隊的生活需要,基本保證了部隊指戰員和機關工作人員的生活,減輕了負擔。

邊區政府於1943年1月間,還規定了如下的自給標準:

機關自給方面:(1)九個月以上的蔬菜;(2)每人每月肉2斤,調料6元;(3)每人每年過年過節肉2斤;(4)每人熟毛2.5斤,單鞋1雙,襯衣1件,肥皂2條;(5)每人每年文化娛樂費50元,修理補充費120元;(6)照顧小廚房待遇的病號所需的開支。個人自給方面:毛巾2條,牙刷2把,精鹽4兩(125克),單鞋1雙,襪子2雙,用公家發的熟毛打成毛衣1件,毛襪1雙。

毛澤東1943年11月在《組織起來》一文中說:

邊區的軍隊,今年凡有地的,做到每個戰士平均種地18畝,吃的菜、肉、油,穿的棉衣、毛衣、鞋襪,住的窯洞、房屋,開會的大小禮堂,日用的桌椅板凳,紙張筆墨,燒的柴火、木炭、石炭,差不多一切都可以自己造,自己辦。我們用自己動手的方法,達到了豐衣足食的目的。(引自《毛選》第3卷第932頁)。

陝甘寧邊區先後流通幾種貨幣

1935年以後「法幣」曾代替銀圓在全國流通。但是作為一個地方政權(具有國家的雛形),江西蘇區也曾發行自己的鈔票「蘇維埃國幣」。延安時期更使用過幾種貨幣。

最初紅軍帶到延安的錢是「蘇票」即蘇維埃國幣,又稱蘇幣。早在1932年2月中華蘇維埃共和國便創立了國家銀行,7月7日開始發行統一的新紙幣「蘇維埃國幣」,面額為一元、五角、二角、一角、五分,共5種。蘇票一元與銀圓一圓或法幣一元相等值。紅軍長徵到達陝北後,以蘇維埃國家銀行西北辦事處的名義,繼續發行過一些蘇票,但流通有限。

1937年9月,中華蘇維埃共和國臨時政府駐西北辦事處更名改制為陝甘寧邊區政府,隨之,蘇維埃國家銀行西北辦事處也相應的改名為陝甘寧邊區銀行,承認並流通國民政府發行的法幣,逐步收回蘇票。

責任編輯: zhongkang  來源:那時的文化界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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