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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少年練一刀斃命法 捅了全屋室友

張磊(化名)持刀在宿舍內捅死1人、捅傷4人。令人驚訝的是,張磊作案前早有準備,他曾研讀法律思考自己的後果,並堅信出獄後還是一條「好漢」。當被問及殺人後為什麼不逃跑時,張磊說:「我覺得沒有把他們全部殺人滅口,我逃跑也沒有意義,我不逃跑還是屬於自首。」

一名15歲的少年在網上學習「一刀斃命」將室友殺死,當少年被捕時,他並沒有後悔,反而顯得非常得意,他說「我不知道什麼是年少輕狂,我只知道勝者為王,我活着他死了,我就勝利了。」

對於殺死室友,他早有預謀,之前在網上查閱怎麼可以一刀斃命和一些很具體的法律知識,他自己知道未成年人肯定不會判處死刑的,覺得自己二三十歲出來還是一條漢子。

據悉,少年和其中一室友以前是同班同學,後來各自出去打工,再後來倆人相繼來到北京,在朝陽的一家印刷廠當工人。為了解決住宿問題,印刷廠租了一個平房當宿舍,裏面一共住了6名工人。

兩人上學期間關係就不是很好,成為室友後更是經常發生口角。於是他出門買了一把摺疊刀,隨後伺機找機會動手。

室友們都在熟睡,他將前同學殺死後引起的動靜致其他室友紛紛轉醒。

少年心一橫,看誰醒了就殺誰,隨後他躲進廁所,點了一根煙等待警察的到來。

就像電影裏的男主角一樣透着一股奇特的「灑脫」。

檢察官表示,造成一切的不僅只有張某敏感的性格,還有他自己成長的經歷和家庭背景有關。

不滿室友拿自己開玩笑男子捅死1人捅傷4人

不滿室友經常拿自己開玩笑,張磊(化名)持刀在宿舍內捅死1人、捅傷4人。令人驚訝的是,張磊作案前早有準備,他曾研讀法律思考自己的後果,並堅信出獄後還是一條「好漢」。昨天,記者獲悉,市檢察院第三分院於近日,以涉嫌故意殺人罪對該少年依法提起公訴。

案情

常被調侃記恨在心

2013年12月,張磊隨老鄉從河北來到北京,在一家印刷廠打工。張磊住在廠里的宿舍,同宿舍還有李鑫(化名)等5人。

李鑫與張磊是河北老鄉,兩人曾就讀同一所學校。平時,李鑫常拿張磊開玩笑,還調侃張磊讀書時曾追求一名女生但被甩了。其他的室友聽來有趣,有時一起起鬨。張磊感到非常難堪,剛住進宿舍沒幾天就開始懷恨在心,並產生殺機。他曾在QQ空間裏寫道:「心碎、點煙,一根接一根,當煙只剩下煙盒,我噁心得吐到將近吐血,再難受也比不上兄弟背叛我來得傷心。」

張磊在案發後表示,5名室友中,他尤為反感李鑫,覺得此人狂傲自大,時不時嘲諷自己,一再挑戰底線。

毒殺未遂持刀行兇

2014年1月的一天上午,張磊在QQ空間留言說:「發了工資先買刀,弄死你再說。」他果然買了一把水果刀,要對李鑫下手。

覺得準備不很充分,張磊沒敢下手。在一次上網時,張磊得知可以利用生活用品製造毒氣殺人,他覺得這是個不錯的方法,易於操作且不露痕跡。

張磊依據自己查詢到的辦法,趁着室友熟睡之際釋放毒氣,試圖毒殺室友。不料,網上的辦法並不好用。張磊並未因此回心轉意,他在QQ空間留言說:「血拼去,寧願笑着流淚,不哭着說我後悔。」

次日上午,張磊趁室友熟睡之機,持刀捅死李鑫,捅傷其餘4人。案發後,張磊留在洗手間,點上煙,靜待警方到來。

從情感上不願道歉

張磊在供認殺人動機時說:「他們5個人在一起拿我開玩笑,並且嘲笑我,我就想殺害他們……」

當被問及殺人後為什麼不逃跑時,張磊說:「我覺得沒有把他們全部殺人滅口,我逃跑也沒有意義,我不逃跑還是屬於自首。」

據了解,張磊在作案前曾通過網絡研讀法律,他平靜地對檢察官說,「我是未成年人,就當去監獄裏歷練歷練,等我出來以後,正值青壯年,還是一條好漢!」

張磊說:「認可司法機關的指控。對於被害人,在理性上願意道歉,畢竟傷害了他們;在感情上沒有太多歉意,覺得他們沒有理解我。」

今年3月9日,張磊涉嫌故意殺人罪被檢方起訴。

嫌犯其人

難與人相處愛看厚黑學

張磊,身高1.7米,眉清目秀,外表很難和殺人嫌犯聯繫在一起。

曾提訊他數次的檢察官說,張磊表現出與年齡不相符的老成,沉着冷靜、思維嚴謹,很難從言語、表情上看出他內心的真實想法。

據檢察官介紹,1998年,張磊出生於河北農村,上有一個姐姐,母親是農民,父親在一家食品加工廠工作。上小學時,張磊成績優異,自稱「一般都是前三名,最差的一次考第六名。如果考的不是前三名,父母就會說他。」

小學畢業後,張磊離開父母,到鄉里讀初中,開始住校。不久,張磊因為抽煙被老師批評並取消住宿資格。

上初中後,張磊的成績大不如前,與班裏同學相處不好,還留了級。留級期間,張磊不僅未能與同學改善關係,進而還和班主任產生矛盾,最終退學。

在家休息數月後,張磊開始打工。因為環境、強度等原因,張磊經常換工作,也沒有穩定的收入。

張磊母親曾對檢察官說,兒子沒有經歷過什麼挫折,性格內向、沉默寡言。

「他跟人無冤無仇,來北京不到10天,就殺了人。說明他命里有此一劫,躲不掉的。」張磊的母親還勸說兒子「不要太內疚」,在監獄裏好好表現,爭取早日出獄。

據張磊介紹,自己在工作期間沒有太多的娛樂活動,下班後會自己待在宿舍用手機上網,特別喜歡看《厚黑學》《老子》和一些玄幻類小說。

檢察官告訴記者,張磊沉迷玄幻小說,而小說中不良的黑道觀念,可能誤導他建立了扭曲變形的人生觀與價值觀。

心理分析

敏感且偏執屬品行障礙

就張磊在本案中表現出來的內心仇恨與偏執,以及對法律的漠視,檢方委託首都師範大學少年司法社會工作研究與服務中心對張磊展開了社會調查。

評估報告顯示,張磊性格偏內向,生活中很難和他人維持和諧穩定的人際關係。內心細膩、敏感、偏執,希望他人能像真心朋友一樣全心全意對自己好,但無法容忍周圍人的缺點,所以在人際交往方面常常碰壁。

與此同時,張磊對於生命缺乏基本的敬畏感和珍惜意識,敢於藐視、踐踏法律,最終導致了他實施了此次犯罪。

此外,經司法機關鑑定,張磊屬品行障礙,實施違法行為時無精神病性症狀導致的辨認、控制能力障礙,為完全刑事責任能力。

專家建議

家教有問題父母應補課

大陸人民公安大學犯罪心理學教授、中國青少年犯罪研究會副會長李玫瑾表示,所謂的品行障礙,簡單說就是存在人格問題,屬於慢性的心理疾病。

李玫瑾表示,張磊性格存在的問題,最主要的原因應該是其父母的家庭教育存在問題。「孩子的行為在很大程度上與父母有關,改變孩子的不良行為,應該先改變父母對孩子的態度和教育方式。」

李玫瑾認為「生而不養」「養而不教」「教而不當」成為致使青少年走上違法道路的主要原因。針對這些家長,李玫瑾建議,相關部門不妨借鑑國外已有經驗,要求這部分家長必須重回「家長學堂」接受教育,才能重獲監護權。

例如,英國《兒童權利公約》就明確規定,在未成年人第一次違法時,監護人會收到法院發出的警告令,第二次出現違法行為後,法院就會向家長發出「養育令」,家長必須根據要求接受3個月至半年的專門教育,否則將面臨處罰甚至改換監護權。

「我國也應該完善家庭養育法,讓父母明確該為孩子做些什麼。」李玫瑾呼籲

責任編輯: 陳柏聖  來源:北京電視台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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