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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電總局封殺吸毒嫖娼者作品 央視例外 政治迫害開始了

中共廣電總局近日下發通知,以整肅影視表演行業形象,弘揚社會主義道德為由,封殺有吸毒、嫖娼行為的演員和導演,禁止播出這些「劣跡藝人」作為主創人員參與製作的影視作品和廣告。有網民質疑,「央視要封殺嗎?好幾個主持人出了你廣局說的壞事。這屬於行政干預市場嗎?」

圖片:中共廣電總局下發通知,封殺有吸毒、嫖娼行為的演員和導演。(網絡視頻截圖)圖片:包括李代沫、黃海波、張元、寧財神、王全安等人在內的13位影視圈明星因涉黃賭毒被北京警方抓獲。(網絡視頻截圖)

中共廣電總局近日下發通知,以整肅影視表演行業形象,弘揚社會主義道德為由,封殺有吸毒、嫖娼行為的演員和導演,禁止播出這些「劣跡藝人」作為主創人員參與製作的影視作品和廣告。

包括搜狐、網易在內的多家中國大陸網站10月8號都轉載了中共國家新聞出版廣播電視總局辦公廳於9月28號下發的《關於加強有關廣播電視節目、影視劇和網絡視聽節目製作傳播管理的通知》。《通知》強調,廣播影視作品是傳播社會主義先進文化、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的重要載體。廣播影視從業人員應遵紀守法,自覺踐行社會主義道德。而個別編劇、導演、演員等廣播影視從業人員因吸毒、嫖娼等違法行為被公安機關查處,其行為觸犯了法律法規、敗壞了社會風氣,作為社會公眾人物,損害了行業形象,造成很壞的社會影響。

《通知》要求中國各級廣播電視播出機構要堅持正確導向,不得邀請有吸毒、嫖娼等違法犯罪行為者參與製作廣播電視節目;不得製作、播出以炒作演藝人員、名人明星等的違法犯罪行為為看點、噱頭的廣播電視節目;暫停播出有吸毒、嫖娼等違法犯罪行為者作為主創人員參與製作的電影、電視劇、各類廣播電視節目以及代言的廣告節目。

對於中共廣電總局的「封殺令」,有網民叫好,說「廣電總局終於辦了件對的事」。也有網民質疑,「央視要封殺嗎?好幾個主持人出了你廣局說的壞事。這屬於行政干預市場嗎?」

在浙江杭州的網絡作家昝愛宗對此評論說:

「我認為,歌星、藝人如果觸犯法律,法律已經對他進行懲罰了,沒必要再動用國家公權力對他進行道德審判。廣電總局下面的央視,本身好多主持人也有道德問題,跟高官勾結,當二奶。廣電總局自己有問題,不去面對,而站在道德的制高點上去醜化、封殺這些藝人,這是它不該做的。」

廣電總局下發的《通知》還要求,中國各級有線電視網絡公司在電視視頻點播、電視回看等業務服務中,暫停播出(點播)有吸毒、嫖娼等違法犯罪行為者作為主創人員參與製作的電影、電視劇和各類電視節目;各城鄉電影院暫停放映有吸毒、嫖娼等違法犯罪行為者作為主創人員參與製作的電影;各網絡視聽節目服務機構暫停傳播有吸毒、嫖娼等違法犯罪行為者作為主創人員參與製作的電影、電視劇、網絡劇、微電影和各類節目,不得邀請有吸毒、嫖娼等違法犯罪行為者參與製作網絡視聽節目、網絡劇、微電影;在廣播影視對外交流中,暫停有吸毒、嫖娼等違法犯罪行為者作為主創人員參與製作的電影、電視劇和各類節目的贈送、銷售和交流。

原美國中文網刊《大參考》主編李洪寬認為,中共廣電總局下發的《通知》涉嫌違法。

「藝術作品屬於他的勞動成果。就算一個人真的犯了嫖娼罪,犯了輕微的刑事罪,一般並不能剝奪這些人的政治權利。政治權利就包括他的勞動成果、勞動產品可以賣。一個演員,拍了一部電影,不能說因為他嫖了一次娼,他的勞動成果就一下子成了非法的,就不許賣了。廣電總局的這種做法完全違法。你憑什麼剝奪人家藝術作品的播放權呢?這麼做沒有任何法律依據。」

北京《法制日報》9月19號曾報道,今年中國影視圈已有包括歌手李代沫、演員黃海波、導演張元、編劇寧財神、導演王全安等人在內的13個影視圈明星因涉黃賭毒被北京警方抓獲。其中,北京警方透過官方微博於8月18號發佈了香港影視明星成龍的兒子房祖名在北京涉毒被捕的消息。

在香港8月17號舉行的「反佔中」集會上,除了張明敏,不見任何香港影視明星的身影,有網民由此分析說,「組織讓成龍給香港『反佔中』站台,他委婉表示人在國外沒時間。組織於是想看看他到底是不是真沒時間。」暗指因為成龍不配合當局,他兒子就被北京警方拿下。

美國中文網刊《中國事務》主編伍凡對此評論說:

「我不認為成龍在佔中問題上與北京唱對台戲,他不是那塊料。他講中國人需要管,要聽話,用這種態度對待中國的民主、自由事業。可能是成龍跟中共某一派走得近,而目前這一派在反腐運動中成為打壓對象,他就卷進去了。」

京東城區檢察院9月17號以涉嫌容留他人吸毒罪對房祖明正式批捕。按照中國《刑法》,涉嫌容留他人吸毒最高可判刑三年。

(記者:林坪/責編:嘉華)

責任編輯: 寧成月  來源:自由亞洲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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