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痛哭流涕VS意氣風發 對待大麻 加中執法迥異

柯震東和房祖明因吸大麻遭捕一案成為兩岸三地及本地華裔最熱門的話題,比對溫哥華大麻王子埃默里(Marc Emery)風光返鄉,加上聯邦司法部長馬逵(Peter MacKay)表示,對藏有少量大麻人士或採取票控來代替檢控,這引起加國放寬對大麻執法的議論。溫市警方解釋,大麻在加拿大並非全然非法,但警方仍有權取締不符規定者,決非不執法或無法可執。

觀念不同、法律不同、態度不同

在兩岸三地,大麻都明確定為毒品,名人或明星若沾上了可說是自毀前程,但西方國家對大麻使用者的包容性相對較大,雖仍為醜聞,但許多曾接觸大麻或是仍在吸食大麻的名人,受歡迎度不會有太大影響。

就以在美國服刑五年的埃默里為例,他返回加拿大受到大批大麻支持者的英雄式歡迎,比起柯震東一把眼淚一把鼻涕懺悔的畫面可說是天壤之別。小天王小賈斯汀(Justin Bieber)2013年10月在巴拿馬開個唱前夕爆出召妓醜聞,當時有妓女稱與小賈一同吸大麻,但公眾和媒體批判的焦點多為其他脫序行為,吸大麻一事鮮有人提。

柯、房吸大麻案,本地不少網民就表示,若兩人身處加國大概就沒事了,咸認加國大麻氾濫與警方執法不嚴有關。不過溫市警方發言人費查姆(Randy Fincham)指出從加、中兩地對於大麻的觀念和法律都有不同,警方在執法手段和能執行之法律上自然有所差異。

費查姆指出若有民眾在住家周圍或是街道上聞到大麻味,可能會立刻聯想到有人違法吸毒,但實際上部分民眾可以合法吸食藥用大麻。

他解釋加國大麻法律主要由聯邦制定,包括持有或是販賣將會觸法,但又牽涉健康議題,警察夾在中間執法,因此當面對有人吸食或持有大麻時,就要判斷對方是否違法,例如是否持有合法執照等。警方也會依情況判斷是否對吸食者執行刑法,違法者有機會被逮捕和起訴,大麻則會沒收。

費查姆強調,警方對於暴力販毒行徑的打擊絕不手軟,此外賣毒給未成年者或是在街頭暴力販毒予弱勢者的行徑也是警方主要打擊目標。若未來政府放寬法令甚或讓大麻非刑事化,不論哪一個警隊都是執法機關,政府如何修法,警隊就依法執行,沒有其他選項。

雖然過去幾年大麻合法化議題熱炒,諸多醫、警、政界人士都表達力挺態度,且民調也顯示支持多於反對。安雷民調(Angus Reid)在8月12日公佈一份今年5月23日和24日對1510位加國人民所做的民調,顯示達59%的加國民眾認為大麻應該合法,其中卑詩省高達七成,縱使反對大麻最力的聯邦保守黨的支持者中也有43%表達贊成。

雖然民調過半支持,但若與已經有兩個州將大麻合法化的美國比較,加拿大在大麻合法進程和議題熱烈程度仍顯得保守。卑省大麻倡議者拉森於2013年進行大麻非刑事化公投連署,結果僅拿到聯署門檻40萬份的一半,也顯示許多卑詩省民或許心裏不排斥,但真要讓大麻合法化,仍保持停、看、聽的態度。

責任編輯: 王篤若  來源:世界日報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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