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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撞人後亮法院住址"女子遭人肉 疑曾任職最高法

微博截圖

4月9日,在朝陽區和睦家醫院一起停車糾紛中,一女子氣焰囂張,聲稱其身份證上的地址是最高人民法院所在的東交民巷27號。網友經微博爆出此事後,部分網民對其進行「人肉搜索」。昨日凌晨,最高人民法院官微回應稱,經調查比對,確定工作人員中沒有該名女子。

不顧老人強行停車

4月9日中午,名為「大頭妹小鳴鳴」的網友發微博描述了一起停車糾紛,涉事女子氣焰囂張,提到自己身份證上的地址為東交民巷27號,引發眾多網友關注。昨日,北京晨報(微博)記者聯繫上發微博的網友吳女士,她向記者講述了當天的經過。

當天上午,吳女士與父親一起帶女兒去和睦家醫院打疫苗,由於路況需要引導,其父先行下車等候。因車位緊張,一輛奔馳車強行開到該車位並倒車,險些碰到站在車位上的父親。吳女士搖下車窗說「後面有人呢」。奔馳車上隨即下來一位女士,走到駕駛室旁,拉扯吳女士下車。保安及時制止,吳女士也立刻落鎖,該女子又猛踢車尾處直至掉漆,嚇得車後座上的孩子哇哇直哭。

在警察處理糾紛的過程中,該女子突然冒出一句「我的地址可是東交民巷27號」,吳女士說,「也不想把事情鬧得太大」,僅要求道歉。

最高法「查無此人」

吳女士回家後查詢到東交民巷27號為最高人民法院的所在地,於是發表了詳細的圖文微博,並特意點出「東交民巷27號」,點名@最高人民法院官方微博。隨即,這條微博得到了網友的關注,也得到了一些媒體官微的轉發,10日晚上轉發已達到8000餘次。

昨日凌晨,最高人民法院發微博稱高度重視此事,「經對微博提供的涉事女子照片及各種信息比對,我院工作人員中沒有該名女子」。

網友搜索「高法姐」

由於其語氣囂張、行為過分,眾多網友開始對「高法姐」進行「人肉搜索」,結果找出了北京一家科技公司的董事長。北京晨報記者查詢公開資料後發現,疑似「高法姐」似乎真有法院工作經歷,「22歲通過最高法院的法官資格考試,23歲被任命為助理審判員」。將其個人主頁公開的照片與事發當天吳女士拍下的照片比對,確有幾分相似。有網友表示,大學應屆畢業生進入最高人民法院工作,由於是集體戶口,身份證上的地址確為東交民巷27號。離職後如未將戶口遷走,也會出現這樣的情況。

北京晨報記者多方聯繫該公司以及董事長本人,但沒有收到任何回應,也未看到其在任何官方渠道對此事作出回應。

北京晨報記者就此事致電朝陽分局將台路派出所,了解到9日在和睦家醫院確有民事糾紛,雙方現場調解,事主沒有追究。但警方並未透露涉事女子的身份信息。

(文中吳女士為化名)

責任編輯: 夏雨荷  來源:北京晨報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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