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風險無處不在 信託引爆金融危機禍在5月?

中誠信託被指未及時履行告知義務風險控制成「擺設」

2014年01月16日

1月31日中誠信託30億元礦產信託兌付大限迫近。但是,早在2012年第2季度危機就已「潛伏」,43.8億元回購保證金風控設計已成擺設。投資者指責中誠信託沒有及時履行告知義務

據經濟參考報報道,1月31日中誠信託30億元礦產信託兌付大限迫近。但是,早在2012年第2季度危機就已「潛伏」,43.8億元回購保證金風控設計已成擺設。投資者指責中誠信託沒有及時履行告知義務。

浙江某位買了中誠信託誠至金開1號的投資者王先生表示「中誠信託根本沒有履行及時告知義務,2012年第2季度就沒向賬戶存錢了,我還是從媒體得知買的產品要出風險」。

1月15日,從內部人士拿到的一份2011年當時中誠信託誠至金開1號產品推介材料發現,該項目當時分別從股東會層面、董事會層面、經營層面、證件保管、銀行賬戶監管等5大方面進行風險控制。其中,最關鍵一步是銀行賬戶監管要求。

推介材料透露,自信託成立日至信託終止日之間的每自然月25日,振富能源公司自然人股東及關聯方向回購保證金監管賬戶中分批存入回購保證金,回購保證金賬戶的資金僅用於中誠信託認可的支出。初步計算,如果整個信託產品運行順利的話,從2011年2月1日成立日至33個月後的2013年的10月,融資方振富能源公司自然人股東及關聯方共計應向回購保證金監管賬戶累計存入43.8億元。

但根據2013年10月10日中誠信託發佈的季度管理報告,截至2013年9月30日,信託專戶共計收到振富能源公司劃付的內蒙古煤礦100%股權處置所得價款71154500.00元。報告同時披露,自2012年第2季度開始,振富集團實際控制人王於鎖、王平彥和振富能源公司一直未按照其與受託人簽署的《股權轉讓協議》的約定向受託人支付股權維持費,亦未按照受託人向其發送的通知提前支付股權轉讓價款。

「手中無糧」的中誠信託被迫在2013年12月20日發佈《2010年中誠·誠至金開1號集合信託計劃臨時報告》表示,不能夠滿足全體優先受益人當期預期信託淨收益總額。

對此,某信託業內人士表示,中誠信託誠至金開1號產品先前的5大風險管控措施根本沒有執行到位,尤其是最後一步的40多億元回購保證金風控設計分明變成一個「擺設」。這樣一來,一旦出現事故,相關利益方必將相互推諉,處理起來很麻煩。


2014年信託兌付5.3萬億金融危機禍在5月

今年到期信託總量對應2012年二季度到2013年一季度的發行量是5.3萬億元,比去年同期整整高出1.8萬億元,5月份是到期,高達1.7萬億元。

中誠信託30億本金都可能血本無歸,接下來的就是新華信託的18.5億高遠置地案。

查閱上述信託公司2010年關於上海錄潤置業股權投資集合資金信託的產品說明書不難發現,該信託計劃分兩期募集總計約8.5億元,於2011年1月10日成立,期限3年;然而到今年1月10日到期兌現的信託,卻意外地被推後了。

在鄒蘊玉跑路傳聞發生後,高遠置業還被曝出此前向包括五礦信託、中泰信託、國聯信託在內的數家信託公司進行融資,涉及資金約10億元,這幾家信託公司因此也受到牽連。五礦信託正在密切關注該案件的進展情況。

高遠置業的資產卻早已經被普陀法院、浦東法院等6家法院進行了6次輪流查封,信託公司能否拿到高遠置業的拍賣款,仍是未知數。五礦信託相關人士則告訴本報記者,高遠置業已經將合計2800萬股東方證券股權質押給公司,並在上海市工商局辦理了相關股權質押登記手續,質權無瑕疵。公司對該標的物價值已進行了獨立合理的調查評估,在慎重評估該款產品兌付風險後,出於對投資者利益最大化的考慮,提前終止該款產品,並向全部投資人兌付了信託利益,並未影響投資者的權益。

2013年一季度之前發佈的產品中,流入房地產的規模高達6480億元,流入基礎產業的規模9316億元,這些表面上包裝的都是基礎產業,實際也多是房地產和高利貸,流入實業的規模8052億元(實業的收益遠不能滿足信託年利率超8%的下限,這些實業實際也多是高利貸),流入證券市場的有4434億元(包括陽光私募);而這些產品的預期收益率,一般都是8%-11%左右,如果在今年上半年房地產信託全部兌付,規模就要超過7000億元。國內眾多的房地產企業能不能有這麼龐大的資金兌付,已經引發外界高度關注。

「信託公司對產品有剛性兌付潛規則,但是近幾年信託大發展,尤其是房地產信託,管理的資產規模早已經超出信託能夠剛性兌付的能力,全行業2356億元的權益卻要承載6400億元的到期融資類信託,兜底顯然會力不從心。」

信託行業的創新已經開始走入灰色地帶,作為向私人客戶募集的資產管理門類,此前信託產品一直有着較高的認購門檻,單一認購少則100萬元,多則300萬元以上,但是近年來信託產品的投資門檻呈急劇下降之勢,20萬-50萬元屢見不鮮,最低起始金額竟只需要5萬元,門檻降低固然可以加速信託項目的融資進程,但也把信託產品的風險向更廣泛的人群轉移。

信託業還有一些100%會違約的礦產信託,這些信託規模小,但是危害很大,會是信託業整體崩潰的導火索,

礦產資源信託替補效應顯現,相關礦產資源信託產品的發行數量迅速提升,據用益信託網顯示:2010年,集合類礦產資源信託融資128億元,2011年融資規模343億元。2012年上半年,礦產信託融資263.78億元。

但是從2012年下半年市面上卻很難再見到礦產資源信託,2013年上半年信託公司共發行礦產能源信託產品更少,募集資金只有29.7億元。因為大家意識到礦產信託風險太高,但是已經晚了

有色、煤炭和鋼鐵這些礦產的大客戶近些年都面臨產能過剩的困擾,同時還面臨環境治理的緊箍咒。鋼鐵價格、煤炭價格,有色價格大跌,礦產資產迅速貶值,資金鍊斷裂層出不窮。在2010、2011年看起來很不錯的礦產信託,在2014年都成了地雷,這些地雷大多是3年期地雷,到了要爆炸的時期。

5.3萬億信託只是冰山一角,銀行的不良貸款遠高於信託,信託這個小火藥桶肯定會引爆銀行這個核彈級的金融危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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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 鄭浩中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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