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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新「富人」定義:年收入45萬美元以上

是次財政懸崖協議,決定向年收入45萬美元以上的家庭開徵「富人稅」,稅率加至39.6%,而年收入低於此數的家庭就不加稅,所以「45萬」也成為新的「富人」定義。

美國政壇一直以「家庭年收入25萬美元為「富人」和「中產人士」的門檻,這次協議則將門檻加高了20萬美元,根據美國稅務政策中心(Tax Policy Centre)的數字,全美其實只有2%家庭年收入超過25萬美元,即285萬個,而年收入超過50萬的只有0.6%,即96.5萬個家庭。

雖然稅務政策中心沒估算向富人加稅能增加美國庫房多少收入,但總統奧巴馬對加稅成效堅信不移。他周一強調,向美國最富裕的2%家庭作20年來首次的加稅,有助聯邦政府削減龐大赤字。

但其實不論收入多少,總有人覺得自己不富有,因為不同地區的消費和物價指數截然不同。稅務政策中心高級研究員威廉斯就說,「富有與否,視乎你住在哪裏及跟誰人比較」,在高消費的紐約年薪25萬美元者也未必自視為有錢人。

責任編輯: 吳量  來源:CNN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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