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發前,陳大坤先後擔任過武警某支隊政委、張家界市國家安全局副局長、張家界市司法局副調研員,後經商創業,任張家界大坤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長,曾被列為當地「十大創新人物」候選人。案發後,張家界市公安局永定分局對陳大坤位於張家界市國家安全局的宿舍進行搜查,現場繳獲陳大坤私藏的7.62 毫米子彈129發、7.26毫米子彈140發、16#獵槍子彈38發、5.6毫米運動彈77發。
2010年7月14日,張家界市中級人民法院經一審審理,判處被告人陳大坤、漆國禮(陳大坤的親外甥)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陳大坤等人不服,向省高院提出上訴。2012年2月15日,省高院作出終審判決,駁回陳大坤等人上訴,維持死刑判決,並依法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最高人民法院經覆核,依法裁定核准被告人陳大坤、漆國禮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案件回放]
8年殺4人,戰友至交都不放過
因經濟糾紛,陳大坤對相交多年的好友郭國鋼產生怨恨。2008年8月19日,陳大坤將郭國鋼騙至酒店房間內,交給漆國禮等三人後藉故離開,而後親自發出「動手」的短訊。在郭國鋼被殺害後,陳大坤一行人將屍體拖出去掩埋,並製造其「躲債逃跑」的假象。
因倪為寬多次催討工程款,陳大坤對其產生怨恨。2008年7月7日,陳大坤將倪為寬騙到公司,安排向延慶、覃孟君、漆國禮三人將倪為寬捆綁。第二天晚上,陳大坤獨自在辦公室的衛生間裏將倪為寬殺害並碎屍。
2008年5月22日,陳大坤將與其有經濟糾紛的嚴桂蘭騙到出租屋內,並與漆國禮、向延慶將嚴桂蘭用鐵鏈捆住鎖在衛生間內,把她關了整整8天。5月30日,陳大坤單獨將嚴桂蘭殺害並碎屍。
鄭長青雖是陳大坤的戰友、至交,仍沒能逃過陳大坤的毒手。2001年10月30日,以償還20萬欠款為由,陳大坤將鄭長青約至一家賓館吃飯,將精神藥品「三唑侖」放在啤酒中讓其飲用。然後,要意識模糊的鄭長青寫了一張20萬元的收條和一張向陳大坤借款8萬元的借條。在拿到收條、借條後,將昏迷的鄭長青帶到一間出租屋內,當晚8時許,將鄭長青殺害碎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