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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兆達:有一種惡,叫做以國安之名

鄧炳強之「惡」,在於他手握公權力,卻在沒有提出任何明確法律依據之下,任意對一個依法註冊的工會作出政治判決,將個人的長官意志凌駕於法律之上。任何一個人,可以喜歡或不喜歡記協,這是他們的自由。但作為一個局長,手執國家機器和公權力,選擇在公開場合發表此番針對性言論,客觀上就是在製造一個充滿敵意的政治環境,令參加工會的人感到不安,甚至可能擔心遭受報復。

一個合法註冊的工會,在舉行會員大會選舉新執委會成員之前,竟然遭到保安局局長狠批欠缺認受性,更借國安之名以一句「一定釘死你」作公開威嚇。如此一番火力猛開的轟炸,在如今極度高壓的政治環境下,對於記協執委會候選人及準備出席大會的會員來說,會帶來多大壓力,可想而知。

鄧炳強之「惡」,在於他手握公權力,卻在沒有提出任何明確法律依據之下,任意對一個依法註冊的工會作出政治判決,將個人的長官意志凌駕於法律之上。任何一個人,可以喜歡或不喜歡記協,這是他們的自由。但作為一個局長,手執國家機器和公權力,選擇在公開場合發表此番針對性言論,客觀上就是在製造一個充滿敵意的政治環境,令參加工會的人感到不安,甚至可能擔心遭受報復。

一個工會的認受性,自有其所代表的業界和會員作判斷,只要其運作沒有偏離會章規定,連負責工會登記的勞工處也無權作出干涉,又何用一個毫不相干的保安局局長來說三道四呢?

這種以公權力介入工會內部事務的粗暴行為,明顯有違《國際勞工公約》第87號所保障的結社自由和工會自治原則。工人有權自由組織工會,並由會員自行選出其代表和領導,政府不應以行政或政治手段干預工會內部運作。特區政府作為公約簽署地,自有責任遵守規定;不過,香港違反國際公約已是「劣跡斑斑」,恐怕未必介意在厚厚的賬簿上添多一筆。

鄧炳強質疑記協不公佈參選人名單,更是典型的「指責受害者」行為。

過去幾年,記協成員屢屢受到各種跟蹤和滋擾,甚至連家人、僱主都收到恐嚇訊息。他們曾經報警,至今卻未見任何涉事人被捕落案。更甚者,特區政府不但未有積極指責此種滋擾行為,反而配合建制媒體對記協窮追猛打。

記協成員已清楚解釋,由於擔心人身安全,所以決定不再對外公佈參選名單,但會按條例規定將執委會名單知會職工會登記局。《職工會條例》從無要求工會對外公佈執委會名單,記協做法並無半點違規,如有違規也屬勞工處職責範疇,何須鄧局長操心?但有記者表示人身安全受威脅,本屬保安局分內職責,他卻反而毫不關心。

更荒謬的是,當一個市民連參與工會也感安全成疑時,反映這個城市未能保護市民基本自由,被追究的理應是失職失責的保安局局長,為何現在原告變被告,竟然變成由保安局局長對受害市民大興問罪之師?

鄧炳強對記協窮追猛打,並非始於今天,選擇在工會大會前再次開火,相信也不是偶然。過去幾年,在國安法的威嚇之下,公民團體及工會被迫解散已非新聞。以威嚇及法律風險作為手段,迫使團體自行了斷,政權既可去除異己,又無需沾污雙手,已是慣用的政治技倆。

然而,幾年下來,被政權視為「眼中釘」的記協,頂着各方壓力,仍然生存至今,令當權者如芒在背。

在一個連參與工會也要被跟蹤、滋擾甚至失去工作的環境之下,仍然有人願意堅持走下去,這本身就需要很大勇氣和承擔。

記協的同仁以行動證明,即使自由不斷萎縮收窄,仍然有人願意努力守住最後一道防線。

今天的香港,有一種惡,叫做以國安之名;也有一種勇氣,叫做逆風而行。

蒙兆達

香港勞權監察總幹事

責任編輯: 江一  來源:追光者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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