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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務員家中被盜不敢報案 小偷偽裝反腐人員敲詐



  當小偷進入貪官家後,可謂大開眼界,看到這裏有巨額現金、白金項鍊、高檔手錶等等,當然小偷是統統拿走。看到這名貪官沒有報案,小偷的「貪慾」也大為膨脹,並揚言要把貪官家被盜的事情張揚出去,以此威脅勒索貪官。事情的結局是,小偷被抓,貪官被立案調查。近日,忻府區人民法院對被告人蘭傑盜竊、敲詐勒索罪一案作出一審判決,以盜竊罪、敲詐勒索罪判處其有期徒刑十九年,並處罰金五萬元。在該案審查起訴及審理期間,檢察機關根據該案反映出的線索,查出了背後隱藏的另一起巨額財產來源不明案。


  2011年4月10日凌晨,被告人蘭傑夥同一名叫「二蛋」(另案處理)的內蒙古人,經事先預謀後,攜帶作案工具竄至(山西)忻州市園林局宿舍,攀牆進入郭某院內,趁郭家人熟睡之際,剪斷護網,入室盜走現金29.5萬元及白金項鍊、白金手鍊、黃金項鍊、黃金戒指、帝舵手錶、手機等物品。蘭傑分得贓款 14.7萬元及手機、柯達照相機、SANYO剃鬚刀、帝舵牌手錶、白金項鍊等贓物。

  盜竊得手後,蘭傑與「二蛋」逃竄至內蒙古,先後辦理了內蒙古當地的手機卡和銀行卡,偽造了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相關證件,欲繼續敲詐郭某錢財。之後,二人從竊取的手機內查找到郭某家人的信息,於2011年4月17日多次給郭某的弟弟打電話,聲稱郭某是貪官,要將郭家被盜的事情擴大影響,並以此相威脅勒索郭某60萬元。郭某被迫答應往蘭傑指定的銀行卡內存款5萬元。後因郭某遲遲不肯打款,蘭傑又回到忻州,準備再次物色同夥對郭某進行敲詐時,被公安警察抓獲。經忻府區物價局價格認證中心鑑定,追繳的部分贓物價值26182元。針對該案反映出的國家工作人員巨額財產問題,忻府區檢察院依法進行了立案調查。郭某現已被採取強制措施。

責任編輯: 王篤若  來源:人民網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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