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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一男生幫助倒地老人被家長訓斥後憤怒發帖

核心提示:杭州一名高一新生將幫助倒地老人的事情告知家長後被訓斥,憤而在網上發帖,稱「在場那麼多成年人都沒有反應,只有我這個未成年人打了電話,為什麼不去批評他們卻來訓斥我?」。

高一男生路見倒地大伯上前幫助被家長責怪

男生憤怒發帖:在場那麼多成年人都沒有反應,只有我這個未成年人打了電話,

為什麼不去批評他們卻來訓斥我?

昨天7:45,網友「linlsd19」在快報19樓網站發帖《我不覺得我錯了》,以下是原文

首先,我是一個高一新生。

下午在淺水灣門口看見一個老頭子,趴翻在地上。我覺得我沒辦法就這麼看着他躺在那兒,然後若無其事地離開。於是,我上前叫了叫他,沒反應,但看見他的鼻子和膝蓋都已經摔破了。說實話,我一開始也很猶豫,畢竟現在對「這種事情」的報道和告誡也不少,但我想不會有人笨到說在鬧市區行騙吧。

於是我到前面,慢慢的,圍觀的人越來越多,可是願意上前的,除了我只有兩個人。由於我看見他的時候他已經倒在地上了,也沒法確定他的傷勢,沒辦法輕易地動他。我只好打了120。

在等待的時候,一群「好心」的大媽圍了上來,一邊指指點點,一邊叫我走好了,說不要緊的。

不要緊?你摔一個給我看看,看你要不要緊。我又試着叫了一下大伯,這回他終於有反應了。過了一會,在另一位小姐的攙扶下晃晃悠悠地站起來了。

「好心人」又出現了,叫我趕緊走好了,他沒事的。

首先,是我打的120,這點常識你們沒有嗎?報案者需要留在原地。其次,如果你們真的是好心,那就不應該勸我離開,而是說,大家一起幫忙吧。其實,如果每一個人都伸一下手,害怕有人被陷害嗎?

120來了,110也來了,幸好,大伯沒事,只是老酒喝多了,走着走着摔倒了。

晚上在家,跟我爸說起這件事,本來期望的是對我熱心和謹慎的誇獎,沒想到他對我一頓冷嘲熱諷,然後一頓訓斥。不用隱藏,我很失望,十分的失望,我當時真想回一句,你的良知呢??!!你們的良知呢???!!!!

但委屈和憤怒之下,我就輕聲地回了一句,看見那個大伯躺那兒沒人管,我良心過不去。他說,邊上那麼多成年人都不管,你去打電話,那你覺得有意思咯??!!

對啊,在場那麼多成年人都沒有反應,只有我這個未成年人打了電話,但現在你不去批評他們卻在這裏訓斥我???!!!

我忍不住了,大聲地喊出了這句話。摔門的巨響還不足以表現我的憤怒與委屈。

本來我覺得這件事只是舉手之勞,沒什麼大不了的,打個120麼,理所當然。但是,我爸的反應讓我太失望、太吃驚了,於是我決定將它記下來。

寫完感覺輕鬆多了,謝謝。

好吧,忘記他們,今天還是很美好的一天。

網友「linlsd19」是杭州人,男,17歲,家住教工路,杭十三中畢業生,9月開學就將進入學軍中學讀高一了。當天下午,他去淺水灣城市花園找同學玩。下午4點半左右,他準備回家。

從靠近潮王路的小區門口出來時,「linlsd19」看到路邊地上趴着個大伯,臉朝下,穿着灰T恤、深色短褲,腳上一雙舊的洞洞鞋。他過去看了,大伯眼睛睜不開,嘴巴緊閉。旁邊還有兩個二十多歲的女孩,其中一個說,剛才看到大伯走路,走着走着就跌倒了,可能是被邊上台階絆了一下。

「linlsd19」擔心大伯腦袋在地上磕傷了,不敢亂動,怕影響搶救,就打了120。

過了兩三分鐘,大伯眼睛微微睜開了,吃力地舉起手,搖了搖,好像示意叫人幫忙。「linlsd19」上前扶住大伯,兩個姑娘也上來,三個人一起把大伯扶起,坐在地上。之後,一個女的說要趕車,急匆匆走了。

大伯將近70歲,個子約有1米65,稍有些胖,除了鼻子和膝蓋,脖子上也有皮膚擦破了,不過看上去並不是很嚴重。歇了會,大伯把雙手攏在一起,向「linlsd19」晃了晃,吃力地說了聲「謝謝」。

很快,120、110都到了。醫生給大伯簡單查看了一下,說聞到有酒氣,建議大伯去醫院做檢查。警察問大伯家住哪裏,有沒有親人的聯繫方式。大伯說,他喝了8兩酒,家住在文一路,自己回去就行了。

「linlsd19」說,聽口音大伯不像是杭州本地人,當時因為家裏有客人來,急着趕回去,醫生、警察到後,他馬上就走了,後來不知道大伯有沒有去醫院,或者還是由警察送回了家。他陪着大伯總共大概15分鐘。

「這種事情我是第一次遇上,當時也比較擔心,幫人反而被訛詐的報道看過太多了。我留了個心眼,幫我扶大伯的不是還有兩個女的嘛,其中一個我留下了她的手機號碼,要是萬一被人賴上,我也有人給我作證。」

留電話給「linlsd19」的女孩姓馮,瓶窯人,當天回家路過淺水灣城市花園。

她說,「linlsd19」和她們最先看到了倒在地上的大伯,路邊有台階,還有自行車上下的斜坡。圍觀的人多起來後,一位大姐提醒說,幫助老人要懂得保護自己,你留個電話給他。

「我不希望那個男孩受傷害,如果做了好事還受牽連,以後就沒人敢做了。」馮小姐說。

「linlsd19」是家中獨子,以前曾有親屬告誡過他,要是在路上遇到老人摔倒,即使看到了也不要管,否則可能惹來不必要的麻煩。在學校里,老師自然是教育學生要助人為樂,不過「linlsd19」平時並未聽到有同學、朋友提起過類似事情。

對於爸爸的責怪(註:「linlsd19」說,當晚媽媽沒在家,不知道她會不會支持他),「linlsd19」已經顯得很寬容。

他說,他覺得主要是年齡的問題,像爸爸一樣,年齡大的人顧慮多了,很可能就不願去扶老人,可他仍然相信,這個世界上大部分人還是比較善良的,那些報道中的「壞人」畢竟是少數,如果以後再看見老人摔倒在地,他一樣會去幫忙扶起來。

家長該如何對待孩子的善舉?

昨天下午,我們隨機採訪了幾位家長,對孩子的善舉,大家意見不一。

好幾位家長對孩子扶老人持肯定態度,不過大多態度謹慎。

申女士有個小孩在讀初二。

她說:「我覺得遇到這種事,首先要確定跌倒的老人清不清醒。如果清醒,可以關心一下,問問老人要不要幫忙。如果已經不省人事了,絕對不要去扶,打 120和110,等警察來了再說,我也是這麼教小孩的。老人假摔騙錢的事,報紙上報了很多,不得不小心啊。上世紀七八十年代那會,我們自己還小,父母老師都教育我們要樂於助人,看到老人跌倒哪有不去扶的。但是時代不一樣了,現在這個社會騙子太多,有時候要先保證自己的安全。」

一位姓辛的先生說,這個高中生去幫助老人是好事,但家長也不要盲目肯定,還是要教導孩子在複雜情況下保持冷靜。

「先要看看周圍情況,想想你能做什麼,懂不懂怎麼幫忙。如果不懂,那就不要去亂幫,馬上打120、110。如果能幫上忙,最好是和大家一起做。」

一位姓章的先生強烈反對孩子去扶老人。他說,家裏多次跟兒子強調,絕對不要去扶摔倒的老人。幫了人被反咬一口,賠點錢是小事,可孩子的心靈肯定會受到傷害,這就大大不值了,何況還要浪費很多時間和精力,太冤。所以,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眼不見為淨。

如果孩子做了「善舉」,卻受到家長的批評,也可能會給孩子的心靈造成傷害,那麼,家長又該如何對待?

我們並不主張盲目去做

怎麼做其實大有講究

杭州市第七人民醫院兒童心理科主任周國嶺醫生說,首先,應該支持孩子做好事。這些好事是社會風氣和民眾公德的體現,如果因為幫忙扶老人而遭殃,對社會風氣是個巨大的打擊,極端的情況,會造成人人不敢做好事。

其次,要教育、引導孩子學會做好事的策略。

好事要肯定,但我們並不主張盲目去做,怎麼做其實大有講究,這裏面又有兩個小問題。一是做好事之前要保護好自己。比如像去扶老人,扶之前可以跟旁邊人說一聲,我是幫忙,不是我撞倒的,或者和幾個人一起去扶,這樣相互之間都能作證,避免糾紛,既保護了自己又幫助了別人。

二是做好事之前要掂量自己有沒有能力去做。前段時間,幾個小學生去河邊玩,一個掉進了河裏,另外三個下水去救,結果都掉了下去,岸上一個連忙喊救命,落水的四個小孩,救起一個,去救的有兩個溺水身亡。如果估計幫不上忙,就應該學岸上那個孩子,喊人幫忙。孩子年紀小,力氣、思考問題、可利用的資源普遍不如大人,做好事時,孩子應該儘量找大人一起幫忙。

最後,家長不應打擊孩子的自信心和自尊心,但可以鼓勵、建議孩子做好事時更充分地考慮問題。某種程度上,家庭是第一課堂,家長的言傳身教對小孩影響很大。如果父母不能很好地正規地教育,小孩的成長會走偏,就像樹長歪一樣。

阻止我們的不是冷漠而是畏懼?

曾幾何時,「學習雷鋒好榜樣」的歌聲傳遍千家萬戶,那時人人以雷鋒為榜樣,扶老人上樓、扶老人過馬路、給老人讓座……這些都是微不足道的「學雷鋒」。

然而,現在扶老人已不像過去那樣簡單了,一個「扶」的動作,包含了太多的風險和內心的道德掙扎。

2006年11月20日的早晨,南京,65歲的徐壽蘭老太在等公交,人來人往中,徐老太被撞倒摔成骨折,構成8級傷殘。當時27歲的彭宇第一個扶起了老人,送她去了醫院。

做完檢查後,徐老太以彭宇將其撞倒致傷為由,訴至法院,要求彭宇賠償醫藥費、護理費、傷殘賠償金等總計13.6萬餘元。

庭審中,雙方就事件中老人是否為彭宇所撞倒,各執一詞,真相撲朔迷離。

南京鼓樓區人民法院經4次開庭審理,於9月5日作出了一審判決,判決彭宇補償徐老太45876元。

判決結果一出,輿論譁然,引發了一場社會大討論。彭宇也被網友戲稱為「首位被罰活雷鋒」(綜合東方網)。

老人跌倒在地,該不該伸手去扶?

彭宇的「前車之鑑」,讓很多人不敢再輕易「伸手」,很多網友說:「阻止我們的不是冷漠,而是畏懼。」

又一起備受爭議的「攙扶案」前日開庭

2009年,天津也發生了一起與「彭宇案」類似的事情。2011年8月22日下午,這樁備受關注的「天津彭宇案」,在天津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二審開庭。

事件中的「天津彭宇」名叫許雲鶴(微博)。

許雲鶴說,2009年的10月21日,他駕車行駛在天津市紅橋區紅旗路,當時一位老太太橫跨過半條馬路,正在翻越路中間的護欄,不慎被護欄絆倒在非機動車道上,他發現後緊急剎車,沒撞到老太太。

他說自己馬上下了車,過去扶老太太,老人的腳受傷了,倒在地上起不來。

老太太叫王秀芝,她對事發時的描述與許雲鶴大相逕庭。她說自己當時已翻過欄杆,許雲鶴的車車速很快,她避讓不及被車撞到了腿部。被撞彈起後,她身體先趴在車前部,又摔倒在地。

送醫檢查後,王秀芝右脛骨平台骨折、右膝內外側半月板損傷。她將許雲鶴告上法庭,索賠16萬元。

今年6月16日的一審中,天津市紅橋區法院判決許雲鶴賠償王秀芝10.8萬餘元,許雲鶴不服審判結果提出上訴。

8月22日是二審的首次庭審,並沒有當庭宣判,下次開庭將進行證據質證。

  天津市天通司法鑑定中心就事件出具了《交通事故痕跡鑑定意見書》,「分析說明」寫着:「津HAK206號小客車(許雲鶴的車子)未發現接觸痕跡,因此,不具備比對檢驗條件,不能確定該車與人體接觸部位。」

北京問天律師事務所律師周澤認為,根據《民事訴訟法》「誰主張,誰舉證」原則,原告老太太一方應拿出充分證據證明被告有罪。

目前由於該案相關證據不足,法官尚未做出判決。如果在證據不充分的情況下就判定司機承擔法律責任,勢必會再次損害社會公共道德體系。(據8月23日人民日報《扶人還是撞人,成庭審焦點》、廣州日報《「天津版彭宇案」昨二審 當庭供述雙方各執一詞》)

扶還是不扶並不是唯一道德界限

關鍵是你做了你應該做的事

正當網友們還在糾結「天津彭宇」的命運,關注案件的二審結果時,一條微博在幾天裏已經悄然被轉發了上萬次,評論達幾千條。

責任編輯: 劉詩雨  來源:重慶晨報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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