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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筱贇:上海大火就是一場人禍!歡迎跨省和暗殺

—周筱贇:上海「11·15」特大火災就是一場人禍!


我寫的不是文學,我只陳述事實。對我陳述事實不滿者,歡迎跨省追
捕,歡迎黑幫暗殺,歡迎對號入座,歡迎對簿公堂。我要永遠做一個
正直、善良、簡單的人。

本文僅代表我個人立場,與發佈網站無關,與本人供職單位無關。本
文只陳述事實,對我陳述事實不滿者,歡迎跨省追捕,歡迎黑幫暗
殺,歡迎對號入座,歡迎對簿公堂。

上海市政府如果看我不爽,有種就來跨省追捕我,我等你們很久了!
乾脆來個更痛快的,要讓我閉嘴,就派黑幫來暗殺我好了。如果有人
願意在我上海市有關部門抓捕後送牢飯,或者我被打傷住院期間探
視,我也非常歡迎。我喜歡吃酸菜魚、肥腸、豬蹄、牛肉、巧克力
(不要用代可可脂的)、可樂、果汁(不要果汁飲料,要百分之百的
純果汁)等。

周筱贇:依法敦促上海特大火災責任人市長韓正辭職

周筱贇:上海「11·15」特大火災就是一場人禍!

文/周筱贇

核心提示:

據上海市人民政府網站的「市長之窗」介紹,上海市副市長沈駿分管
消防工作。顯然上海「11·15」特大火災是一場安全責任事故,副市
長沈駿工作失責,首先應該引咎辭職。他不僅沒有這樣做,還在11
月19日作為市領導慰問團的一員,去「親切慰問」遇難者家屬了。

更為關鍵的是,現任上海市市長韓正,作為上海本地最高行政領導,
對上述事故負有領導責任,按照《國務院關於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責任
追究的規定》,應當引咎辭職。該規定第15條:「發生特大安全事
故,社會影響特別惡劣或者性質特別嚴重的,由國務院對負有領導責
任的省長、自治區主席、直轄市市長和國務院有關部門正職負責人給
予行政處分。」

此前,這一規定已有實施的個案。2008年9月8日,山西省臨汾重
大潰壩事故後,孟學農引咎辭去山西省省長職務的請求。
  
上海特大火災至今,已在海內外造成極端惡劣的印象,企業違法違規
層層轉包,火災隱患排查治理走過場,當地政府及有關部門監督管理
不得力,這些都是明擺着的事實,為了對人民生命財產高度負責,韓
正應當引咎辭去上海市市長的職務。

上海副市長沈駿分管消防

今天是11月21日,是上海靜安區膠州路特大火災的「頭七」。按照
中國人的殯葬習俗,「頭七」是去世的第7天。事發後,不少上海市
民自發到膠州路火災現場獻花。現場照片上,那幢28層的高樓下,
成了黃白兩色的菊花的海洋。昨晚我上微博,突然看到有人說,明天
就是頭七了,去膠州路獻花吧,用鮮花鋪滿整條馬路。我不禁黯然,
58條生命的罹難,已經是第7天了。官方公佈的數據,另外還有數
十人失蹤,大多是凶多吉少。最終遇難人數,看來要接近100人。

11月15日下午14時16分,上海靜安區膠州路728號的一幢28層
居民住宅大樓發生嚴重火災,經過4個小時,直到當晚6時30分才
被基本撲滅。當晚的報道是48人死亡,70多人受傷,其中17人傷
勢嚴重。據稱是上海自1949年以來最大的一次火災。

火災之後,上海市政府隨即在11月16日召開新聞發佈會宣佈,上海
「11·15」特大火災事故原因,初步認為是在該大樓外牆裝飾工程
中,工人違規實施電焊施工,點燃了尼龍網、竹片板等可燃物,公安
機關已經對8名犯罪嫌疑人實施刑事拘留。其中3人系無證電焊工、
1人系小包工頭。

抓幾個馬路上找來的無證電焊工和小包工頭,有什麼意義呢?他們不
過是替罪羊而已。我想即便是沉浸在悲痛中的遇難者家屬,所痛恨的
也不是他們。11月17日,事故調查組組長、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
總局局長駱琳稱,裝修工程違法違規,層層多次分包,導致安全責任
不落實。一個早已入住的大樓,好端端為什麼要搞什麼外牆裝修呢?
原來,火災發生時,該大樓正宗實施今年的靜安區政府實事工程——
節能綜合整治項目。據新華社、《新聞晨報》、《東方早報》揭露,
該工程被層層分包。靜安區建交委2010年9月通過招投標,確定工
程總包方為上海市靜安區建設總公司,分包方為上海佳藝建築裝飾工
程公司。上海佳藝公司拿到工程後,又轉包給個體業主支某,然後支
某又找到小包工頭沈某,然後沈某又到馬路上找來幾個沒有任何資質
的散工。這場火災完全就是一場人禍!

此後網絡傳言,上海佳藝公司之所以能拿到靜安區的節能綜合治理項
目,原因在於該公司的法人代表黃佩信,是靜安區區長張仁良的夫
人。後來馬上有人澄清工商註冊材料上顯示黃佩信為男性,儘管澄清
者並沒有貼出工商註冊材料的圖片為證,但性別造假過於明顯,且企
業工商註冊材料是公開信息,這一澄清應該是可信的。但據我獲得的
信息,該公司之所以能獲得如此暴利的項目,確實和靜安區區長張仁
良存在貓膩。其實只要不是傻瓜就能明白,這個政府投資的項目有
3000萬,沒有經過任何招投標手續就給了佳藝公司,然後層層轉
包,找幾個馬路散工才要花費多少錢?這麼賺錢的事,沒點背景能搞
定嗎?據記者調查,上海佳藝從來不缺項目,多為政府工程項目,且
集中在靜安區。11月18日《經濟觀察報》引述一家建築工程公司的
工作人員的話說:「項目金額只要超過100萬元,政府就應該公開招
標,但從來沒有聽說有關失火大樓保溫節能的項目進行過公開招
標。」根據11月21日《中國經營報》的調查,在2007年至2010年
9月,上海佳藝公司拿下了60多個工程項目,其中主要為政府工
程,而且大部分集中在靜安區。過去三年來,佳藝公司在靜安區獲得
的工程項目的資金總額為人民幣1.2億。而該公司多次被上海市城鄉
建設和交通委員會點名不合格,卻能源源不斷獲得政府項目,且多是
靜安區的政府項目,這其中的原因,還不昭然若揭嗎?不用我說得太
明白了吧?大家都懂的。

據公開資料顯示,上海佳藝公司的法人代表黃佩信曾獲「迎世博建築
整治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這真是夠諷刺的。所以世博會才簡稱
SB會嘛。怪不得韓寒說,為什麼每次盛會後,都會燒掉一幢樓呢?
澳運之後是燒了央視大褲衩,世博會後燒了膠州路住宅樓,然後亞運
呢?

最為荒謬的是,這個所謂的「實事工程」,打着「節能保溫」的旗
號,所用的「聚氨酯泡沫保溫材料」,是導致火災中大量人員傷亡的
直接原因。這種材料燃燒非常快,幾分鐘之內,膠州路的大樓整個被
濃煙包圍,成為一個立體式的火場。據現場目擊者稱,就像一個到處
冒火的大蜂窩煤。而且最可怕的是,聚氨酯泡沫保溫材料燃燒時會產
生含有劇毒氰化氫的氣體,人如果吸入一口就會中毒死亡。所以,火
災中的遇難者,可以說大多數並不是被燒傷至死的,而是被毒氣毒死
的。

然而,目前這種有嚴重火災隱患的所謂「節能保溫」材料,正在被大
量使用。2008年震驚全國的深圳舞王俱樂部大火,就是因為大量使
用聚氨酯材料裝修,被煙花點燃後,僅46秒,整個大廳就被毒煙和
大火籠罩,毒死44人。據新華社11月19日的報道揭露,聚氨酯泡
沫保溫材料居然都打着有關部門許可的旗號冠冕堂皇地進入了建材市
場,其中廣受詬病、屢屢肇禍的聚氨酯泡沫保溫材料,竟然還是有關
部門下文推廣的。

新華社下筆留情,沒有點出是哪個部門。大家想,作為建築材料,哪
個部門有推薦的權力呢?這還不是明擺着的事情嘛。

而時至今日,已經「頭七」,不僅未見任何上海行政當局出來向市民
哀悼和致歉,反而已經開始評功擺好了。

公安部副部長劉金國對上海「11.15」滅火救援戰鬥作出評價,稱公
安消防官兵處置及時、有力,救援成功,將損失降到了最低限度,避
免了更大的傷亡,這是一場成功的典範戰例。

死了這麼多人,已經成為1949年以來上海最大的火災,竟然還是
「及時、有力」,「成功的典範戰例」?

「成功的典範戰例」有沒有?當然有。在11月9日,就是真的火災
發生前一周,上海消防部門舉行了一場「神兵天降伏火魔」的消防演
習,據稱是10年來規模最大的一次大型應急救援綜合演練。當然毫
無疑問獲得圓滿成功。而且在這次消防演習中,還展示了最先進的設
備壓縮消防車,能處置300米高空的火情。

但是一到現實中,這些全是假話。據11月21日《中國經營報》的長
篇調查,由於水壓不足,即便經過消防車增壓,也只能噴射到六七層
樓的位置,水柱當時呈現拋物線形狀,完全達不到預定高度,那些消
防員只能眼看着整座大樓被大火燒毀。直到起火1個小時15分鐘
後,只有一支高壓水槍開始把水柱射向通體燃燒的28層大樓。更離
奇的是,火災現場是靜安區膠州路728號,只隔一條馬路的膠州路
397號,就是上海靜安區消防支隊的駐地所在,竟然直到火警之後的
第18分鐘,才有消防車輛出現在火災現場進行救援。

而據11月20日《解放日報》報道,上海市領導分別帶隊,「向遇難
者家屬表示親切慰問,要求有關部門和工作人員妥善安排善後事宜,
像對待自己親人一樣關心照顧好遇難者家屬的生活。」這篇報道全文
才500多字,竟然出現了30個上海市各級領導的名字,就佔去了近
100字。還來個居高臨下「親切慰問」,好像又是上級領導關心群眾
疾苦,老百姓莫非應該感恩戴德,就差下跪謝恩?發生如此重大的責
任事故,竟然一點愧疚的意思也沒有,還來親切慰問?這不僅是應該
道歉的問題了,而是應該有人為此負責,承擔黨紀國法的處理。

根據2007年3月28日國務院第172次常務會議通過的《生產安全事
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
重傷(包括急性工業中毒,下同),或者1億元以上直接經濟損失的
事故」,屬於最嚴重的「特別重大事故」。顯然上海「11·15」特大
火災屬於此列。首先是分管消防工作的副市長難辭其咎。

據上海市人民政府網站的「市長之窗」介紹,上海市副市長沈駿分管
消防工作。網址是:

http:
//www.shanghai.gov.cn/shanghai/node2314/szzcnew/node12326/userobjec
t8ai19597.html

顯然上海「11·15」特大火災是一場安全責任事故,副市長沈駿工作
失責,首先應該引咎辭職。他不僅沒有這樣做,還在11月19日作為
市領導慰問團的一員,去「親切慰問」遇難者家屬了。

更為關鍵的是,現任上海市市長韓正,作為上海本地最高行政領導,
對上述事故負有領導責任,按照國務院的相關規定,應當引咎辭職。

在2001年4月21日國務院公佈施行的《國務院關於特大安全事故行
政責任追究的規定》中,第2條規定的應該追究行政責任的特大安全
事故中,明確包括「特大火災事故」。第15條明確規定:「發生特
大安全事故,社會影響特別惡劣或者性質特別嚴重的,由國務院對負
有領導責任的省長、自治區主席、直轄市市長和國務院有關部門正職
負責人給予行政處分。」

死亡30人以上,已屬特大事故,而公安部部長孟建柱在發生火災的
15日當晚即飛赴上海指導救援工作,這說明這次事故「社會影響特
別惡劣」、「性質特別嚴重」。

此前,這一規定已有實施的個案。2008年9月8日,山西省臨汾市
襄汾縣新塔礦業有限公司尾礦庫發生特別重大潰壩事故,造成254人
死亡,34人受傷。國務院依據《國務院關於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責任
追究的規定》和其他有關規定,同意接受孟學農引咎辭去山西省省長
職務的請求,同意免去張建民同志的山西省副省長職務。

上海特大火災至今,已在海內外造成極端惡劣的印象,企業違法違規
層層轉包,火災隱患排查治理走過場,當地政府及有關部門監督管理
不得力,這些都是明擺着的事實,為了對人民生命財產高度負責,韓
正應當引咎辭去上海市市長的職務。

2010年11月21日凌晨

責任編輯: zhongkang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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