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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讀清朝軍服上的「兵」與「勇」

作者:

作者:張明   

「兵」是清朝國家的常備武裝力量,包括八旗軍和綠營軍。在清軍入關之前就有八旗兵,滿八旗、蒙八旗和漢八旗,這些都是兵,是正規軍,直接隸屬於皇帝。八旗兵在16歲以上的八旗男性中挑選。「餘丁」和不滿16歲的「幼丁」可以挑補為養育兵,即預備兵。

八旗軍為滿兵。綠營兵是為彌補滿軍不足由漢人組成的部隊。這種軍隊以綠旗為標誌,以營為建制單位,故稱綠營兵。它和八旗兵不同之處,除部族關係外,「八旗駐防兵由於世籍,綠旗各營兵由於招募」。也就是說,旗人(包括滿洲、蒙古、漢軍八旗)人人有挑補兵丁義務,而漢人(不包括漢軍)對於綠營是自由應募。八旗兵同綠營兵雖使命相同,但朝廷倚重不同。按定製八旗兵大部分衛戍京師,為國家精銳部隊,掌管京師安全;綠營兵則遍佈全國各地,其數量要比八旗兵多數倍。

「勇」是兵的一種。雍乾朝後遇有戰事,若八旗和綠營兵不足用,則就地臨時招募軍隊,戰事完後立即解散,不是國家正式軍隊,即使有功的也不久留久用。到清末太平天國時,曾國藩才改非正式的鄉勇為練勇(即湘軍),定兵制,發餉糧,稱為勇營。從此,「勇」基本代替了「兵」成為清末的主要軍事力量。勇營的特點是拿國家餉的私募武裝,士兵和軍官只忠於自己的長官,不直接效忠皇帝,即所謂「兵為將有」。這些士兵就是「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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