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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被執行死刑9年真兇現身 冤情至今未昭雪

   男子被執行死刑9年後真兇現身 冤情至今未昭雪
    
    男子被執行死刑9年後真兇現身 冤情至今未昭雪


    
    趙志紅(資料圖)
    四川在線8月5日報道 1994年8月,河北省石家莊市孔寨村發生一起強姦殺人案,21歲的河北青年聶樹斌被控實施了這起犯罪,並因強姦罪、故意殺人罪於1995年4月27日被處決;2005年1月,身負多宗命案的王書金在被捕後承認,前述孔寨村姦殺案是他所犯,王在供述中提供了「非常人所能供述的案件細節」,並精確指出了案發地點。
    
    這起曾經轟動全國的案件,於2007年獲得突破性進展。聶母多次為兒子的案子向河北省高院提出申訴,均被以沒法提供原審判決書為由駁回。然而就在 2007年4月,一審被判死刑的王書金向河北高院提出上訴,理由卻是檢察院未訴其強姦殺害康某的罪行,從而導致無辜者聶樹斌蒙冤。
    
    與此案有着類似的一個案件出現在內蒙古呼和浩特市。1996年呼格吉勒圖因為「涉嫌姦殺」被執行死刑,2006年「呼格吉勒圖案」的「真兇」浮出水面,「呼格吉勒圖案」一時成為公眾關注的焦點。
    
    而今「呼格吉勒圖案」再起波瀾。
    
    6月17日,對於李三仁、尚愛雲夫婦來說,又是一個特殊的星期三。每周周三,在內蒙古自治區高級法院都會有人專門接訪他們。
    
    離開法院,兩位老人騎上自行車回家。在他們的自行車車簍里,放着兩份報紙的複印件。一份是1996年4月20日的《呼和浩特晚報》,一份是2005年12月16日的《內蒙古法制報》。
    
    兩份距離9年的報紙,都報道了1996年4月9日,發生在呼和浩特第一毛紡廠家屬區公共廁所內的殺人案。不同的是,《呼和浩特晚報》報道指向的嫌疑人是李三仁、尚愛雲的兒子呼格吉勒圖;《內蒙古法制報》報道指向的嫌疑人名叫趙志紅。
    
    1996年4月9日,呼和浩特第一毛紡廠家屬區公共廁所內,一女子被強姦殺害。公安機關迅速鎖定犯罪嫌疑人,就是報案的呼格吉勒圖。在移交檢察院、公開審理後,當年6月,呼格吉勒圖被執行死刑。
    
    2005年10月23日,被當地媒體稱為「殺人惡魔」、在內蒙古境內接連作案21起,身負10條人命的趙志紅在地毯式偵查中落網。趙志紅在落網後,承認他曾經在1996年4月的一天,在第一毛紡廠家屬區公共廁所內殺害了一名女性。
    
    此案一發,呼格吉勒圖的父母更加認定,一向老實、木訥的兒子是被冤殺的。
    
    2006年,內蒙古司法機構組織了專門的調查組覆核此案。2007年1月1日,身負重案的趙志紅的死刑被臨時叫停。
    
    4年過去,此案仍在原地踏步,趙志紅仍被羈押。
    
    筆錄證實並未「供認不諱」
    
    5月27日,記者從內蒙古司法機關一位重要領導處得到一份13年前的筆錄,該筆錄顯示,即使在被槍決前一個月,呼格吉勒圖也堅持自己是無辜的。
    
    該筆錄製作於1996年5月7日晚上9時20分,詢問人為呼市檢察院檢察官劉某和彭某。被詢問人是同年6月10日下午2時被執行槍決的呼格吉勒圖。
    
    從時間上,1996年的5月7日應當是呼格吉勒圖所涉嫌的「四·九」女屍案,經呼市公安局新城分局偵查完畢、移交檢察院的一周後。
    
    在這份共計7頁、1500字的筆錄中,呼格吉勒圖數次表示:「今天我說的全是實話,最開始在公安局講的也是實話……後來,公安局的人非要讓我按照他們的話說,還不讓我解手……他們說只要我說了是我殺了人,就可以讓我去尿尿……他們還說那個女子其實沒有死,說了就可以把我立刻放回家……」
    
    在敘述「當晚自己的犯罪事實」時,呼格吉勒圖做了如下陳述:「我當晚叫上閆峰到廁所看,是為了看看那個女子是不是已經死了……後來我知道,她其實已經死了,就趕快跑開了……她身上穿的秋衣等特徵都是我沒有辦法之後……猜的、估計的……我沒有掐過那個女人……」
    
    筆錄顯示,詢問人對呼格吉勒圖使用了「你胡說」等語言。
    
    顯然,這份筆錄並未引起檢察機構的重視。而在隨後的法院審理中,檢察官指控呼格吉勒圖就是殺人兇手。
    
    槍下留人之後
    
    新華社內蒙古分社政法記者湯計,曾5次以內參形式報道呼格吉勒圖案件疑點。
    
    2006年底,就在最高法院收回死刑覆核權的前12天,新華社內蒙古分社的「內參」得到了中央領導的重視。
    
    「趙志紅終於在2007年1月1日前保住了性命,這也是呼格吉勒圖案件目前看到的唯一希望和最大信心。不過這種信心正在被內蒙公檢法三家辦案的4年拖拉中慢慢消磨,受害者家屬甚至已經重新拾起了屢屢上訪的老路。」呼格吉勒圖父母聘請的律師苗立對記者說。
    
    曾經多次呼籲重審呼格吉勒圖案的一位內蒙古政法系統重要知情人,向記者透露了更多內幕。
    
    據其介紹,1996年「四·九」女屍案案發後,辦案單位呼市公安局新城分局刑偵人員就已經在女屍的陰道內提取了分泌物(作案人的精液),按照最基本的刑偵破案規則要求,這種分泌物是應該、也是必須進行技術化驗和分析的。遺憾的是,這個最有力的證據被時任辦案領導「遺忘」了。
    
    公檢法當事人多已升遷
    
    5月29日,長期關注此案的兩名公安部刑偵技術專家楊承勛和吳國慶告訴記者,呼格吉勒圖絕非兇手。
    
    楊承勛說,趙志紅落網後,他曾經親自趕赴內蒙古對趙志紅做了包括測謊、心理和精神鑑定等技術測定,最後的結果證實趙志紅確係1996年「四·九」女屍案的真兇。
    
    曾經多次對比過呼格吉勒圖和趙志紅卷宗的刑偵專家吳國慶,對此案發表看法時更加直言不諱:「我的態度很明確,我也多次向公安部和中央領導同志匯報過,一案不會有兩凶,其中必然有一個是冤枉的。」
    
    在談到此案因何在趙志紅落網4年後,法律程序卻沒有任何啟動跡象時,吳國慶說:「現在這個事情已經反映到中央了,相關方面要求公檢法三家給出意見,而公安機關的意見早已經明確,關鍵的問題在法院。」
    
    「這個案件的事實部分早已經明確,不應該存在任何懸念。但是,如果按照法律規定進行,必然就有多名責任人被追究刑責和黨紀政紀處分。而當年公檢法三家單位的辦案人都已經有了相應職務的調整,有的甚至已經升職或調遷,難度可想而知!」向記者提供筆錄的內蒙政法系統的那位重要領導,毫不隱晦地對記者說。
    
    而今,距離呼格吉勒圖被執行死刑已經13年。
    
    新聞回顧:微笑殺手趙志紅10年姦殺11人
    
    1996年4月至2005年7月,趙志紅在呼市與烏市兩地往複流竄、大肆作案,10年間盜竊兩起,搶劫、強姦、殺害女性27起,其中6起強姦後殺人未遂,有11名女性慘遭其強姦殺害,最年幼者僅12歲。
    
    真兇落網,內蒙一青年疑被誘供冤殺
    
    一宗10年前就蓋棺定論的命案,10年後卻因為一系列惡性案件的成功告破,再次掀起軒然大波。一個10年前就已經被執行槍決,一個10年後才落入法網,兩人均承認在呼市同一廁所內殺害了同一名女性,究竟誰才是真正的兇手?
    
    評論:內蒙古「聶樹斌案」不能老這麼「晾」着

責任編輯: 劉詩雨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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