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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局長母親過世的「風光大葬」 3000人送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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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場『風光大葬』在陸豐甲子鎮上演兩個多小時。主角是陸豐市公路局局長謝某的母親。參加喪禮的人將近3000人,送葬隊伍近1公里,喪宴超過300席,甲子鎮當地群眾議論紛紛。送葬隊伍堵了鎮上兩條街」(2007年11月18日《南方都市報》)。報導還援引一名交了禮金居民的話:「謝局長有權勢,不能得罪,而且以後有事還得找他關照啊!」。喪禮過後,記者曾與陸豐市公路局局長謝某通了電話。謝某承認他參加了整個喪禮過程,同時強調「當地喪禮風俗都是這樣的」。
       老人過世,舉行簡單的儀式進行祭奠逝者、告慰生者是人之常情。破除殯葬中落後的舊風俗,喪事從簡是社會的新風尚。一個公務員,特別是領導幹部更應率先垂範做一個破舊俗立新風的表率才是。遺憾的是報導中的公路局長竟如此大操大辦喪事,「在甲子鎮元帝廟前的空地上,搭起了一個20多米高的祭台,隨着台上主持人的一聲號令,30多人的儀仗隊鑼鼓喧天,隨着『子孫昌盛、龍鳳呈祥』舉牌人,16名男子抬着棺木緊跟其後,親友團分為兩個方陣,穿白衣的方陣走在前面,穿麻衣的走在後面。緊跟其後的是一隊身穿米黃色服裝、吹着嗩吶敲打鑼鼓的『葬禮隊』」。參加葬禮的人對記者說:「禮金全都是私下送到謝局長母親家裏的 」,可見風光大葬背後的種種故事。

近年來,某些領導幹部借子女結婚、上學、出國、老人過世大操大辦藉機斂財,在我們的許多地方已經司空見慣。一方面是上級有關部門三令五申,如《中國共產黨黨員領導幹部廉潔從政若干準則(試行)》第一條第六款規定:「不准用公款公物操辦婚喪喜慶事宜和藉機斂財」、中紀委《關於共產黨員違反社會主義道德黨紀處分的若干規定(試行)》以及黨中央國務院《關於領導幹部報告個人重大事項的規定》也都分別有相關規定;另一方面是規定流於形式,各別領導幹部依然我行我素,官不見舉民無法究,嚴重影響了社會風氣。這個局長那個處長,死爹死老婆孩子結婚乃至自己二婚,大操大辦者本部門本系統和周圍的群眾心如明鏡,哪個受到了處分哪個降了級呢?有的部門頭頭孩子結婚酒席竟一星期不落桌,他收了多少禮金誰都能算得出來。
      個別領導幹部婚喪大操大辦是其灰色收入的重要來源之一,還不算得個感冒住回院以及逢年過節的禮金收入。如果在未被追究的情形下,這在法律上還只能是盲區,也只能算是「饋贈」、「贈與」,誰能奈他何?送者或畏於領導的權勢或有求於領導或息事寧人隨大溜求個平安,於是隨禮送禮成為生活的常態,許多人心中憤憤又無可奈何!舉報嗎?隨大溜嗎?恐怕還是選擇後者的是絕大多數。
      實際上灰色收入就是腐敗,因為它明顯違背了黨和國家關於黨政機關幹部廉潔奉公的法規和紀律,喪失了一個共產黨員應有的品質。婚喪大操大辦是以風俗掩蓋的腐敗,其治理難度在於範圍大涉及人數多,潛規則大於顯規則並帶有社會性是其特點和弊端,陸豐市公路局局長謝某不過是個縮影而已。人們呼喚抑制舊風俗掩蓋下的腐敗堪用重典,一方面是切實使相關規定、紀律得以實施,而不是停留在紙面和口頭上,儘可能使某些軟規定變成硬性剛性的法律;另一方面是教育,從思想和觀念上解決問題,樹立廉政為民破舊俗立新風的良好精神風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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