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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歲副局:海歸女官員家中搜出26公斤現金

—原棲霞區長助理潘玉梅

2009年2月26日 揚子晚報2月25日報道

  潘玉梅,女,22歲入黨,31歲即出任區民政局副局長,38歲被選派至新西蘭奧克蘭理工大學參加南京市領導幹部首期出國培訓班,曾一度被譽為仕途上的「希望之星」。

  她曾任市、區人大代表,省、市黨代會代表,在街道基層擔任領導職務摸爬滾打了10年,至免職時,這個原本連工資都發不出的街道,經濟總量一躍排到全市街鎮前列,財稅收入達5億元。

  她是南京市棲霞區原區長助理、邁皋橋街道原工委書記潘玉梅,從第一次接受他人賄賂1萬元開始,逐漸演變成收受數百萬元的巨額賄款也麻木不仁。至案發前,她的囊中已經收入792多萬元人民幣、50萬美元的巨款,她也因此成為南京市處級幹部受賄犯罪單筆現金數額最大的貪官。

  昨天,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對潘玉梅受賄案作出一審判決,依法判處潘玉梅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沒收個人全部財產。也許自知罪孽深重,她在悔過書中寫道:「如果我還有生的出路,一定現身說法,貪的下場就是今字底下關着個人,將會一輩子贖罪,有的錯是錯不起的。」今年46歲的潘玉梅,年富力強之時卻要在冰冷鐵窗中苦度春秋。

女貪官家中搜出26公斤重現金累計受賄近800萬

辦案人員在清點贓款(左為潘玉梅)

  郵政系統腐敗案

  牽出了潘玉梅

  「就像是一場噩夢,夢中的自己被深深地埋在黑黑的井裏,拼命地伸出被黑泥包圍着的雙手向井口抓去,可是不斷地掙扎卻不斷地下沉,到處都是黑的……我的靈魂就這樣被自己深埋,我的事業就這樣被自己葬送,我的人生被自己畫上了一個不光彩的句號。」這是潘玉梅在接受南京市紀委審查時來自內心的嘆息。

  早在2007年元月,南京市紀委在查處郵政系統一起腐敗案件時,被審查人員高某口中冒了句:「我還給潘玉梅書記送過幾十萬美元。」這似乎是無意中露出的一句話,令辦案人員反覆斟酌:一個處級幹部會有這麼大膽嗎?如此巨額外幣即便在銀行提也很難一下子提出來這麼多,外匯究竟從何而來?

  辦案人員從資金來源入手,開始秘密初查。自學過法律本科的潘玉梅聞風而動,在對抗調查上做足了工夫。她一面與相關人員「對口型」、訂立攻守同盟,另一面則四處托關係打探虛實,銷毀物證,企圖逃避組織審查。

  南京市紀委初步掌握潘玉梅的嚴重違紀問題後,時間已是2007年農曆春節。考慮到節日期間的各種複雜因素,南京市紀委領導決意按兵不動。

  2月26日節後上班第二天,南京市紀委領導帶領辦案人員來到了棲霞區,向區委主要領導通報了案情。中午12:30,潘玉梅被帶到南京市紀委辦案點。

女貪官家中搜出26公斤重現金累計受賄近800萬

斂財手段:直接受賄索賄。

  抗拒13天才配合調查

  家中搜出26公斤現金

  突如其來的變故令潘玉梅五雷轟頂:「出事了。」她對未來的美好預期瞬息間戛然而止,心裏盤算決不能說出收錢的事,始終堅信高某不會出賣自己。原來早在2005年5月,高某就曾因行賄被調查過。那次事件之後,潘玉梅見周圍風平浪靜,便喜滋滋地為高某接風,贊他是「經過組織考驗的人」。

  打那以後,潘玉梅更認為高某是靠得住的哥們兒。因而在最初被審查的兩天裏,她對問題緘口不言,只是反覆念叨:「我沒有拿別人的錢,我沒有問題。」

  辦案人員利用網上搜索的資料,和潘玉梅詳細聊了她的工作。潘玉梅對組織上掌握的情況感到驚訝,但對問題仍避而不答。她心中明白自己收的錢是天文數字,丈夫身患重病,不能讓年少的孩子就此失去母親,母性的想法支撐她保持着沉默和對抗,每天靠做廣播操來鼓舞自己的「鬥志」。

  外調資料顯示,其銀行賬戶有一筆330萬元的資金往來。辦案人員點了點她,潘玉梅有些沉不住氣,舉止變得反常,時而心不在焉,時而大汗淋漓。審查進行到第13天,3月10日下午四時,她悉數交代了自己收受高某巨額賄賂的經過,並寫信請家人配合組織交出贓款。當晚9時許,辦案人員將潘玉梅擺放在父母家中的現金53萬美金、170萬元人民幣全部取回。這些贓款淨重高達26公斤多,銀行工作人員用點鈔機足足花費了一個半小時才清點完畢。

女貪官家中搜出26公斤重現金累計受賄近800萬

斂財手段:註冊公司賣地尋租。

  退伍後先當區委秘書

  曾是不留情面的女強人

  潘玉梅出身在軍人家庭,從小父母工作雖忙,但家教甚嚴。中學畢業後,她參軍入伍,在部隊裏入了黨,退役後回到棲霞區工作。她從區委秘書一路做起,工作認真努力,很快以出色業績贏得了組織和領導的信任,歷任區雙擁辦主任、區民政局副局長、邁皋橋鎮鎮長、邁皋橋街道辦事處主任、書記、棲霞區區長助理。在邁皋橋鎮工作的前兩年,她克服阻力,從人事和財務改革入手,建章立制,全面推進各項工作。

  白天她幾乎都要忙工作,回家時已夜深人靜。對一名女性而言,箇中艱辛只能往肚裏咽。不久,潘玉梅做事認真、要求高、不留情面的風格為人熟知,一些企業老闆和下屬想方設法和她套近乎,逢年過節送禮送錢,也都被她婉拒。2000年,上級各項經濟指標壓得她喘不過氣,個性要強的潘玉梅即便受到委屈,也只能獨自承受。身心俱疲的她,不得不「人前裝堅強,人後近崩潰」。

  工作中遇到的失意、委屈、矛盾接踵而來,令她異常困惑。她漸漸把社會上負面的東西放大,把灰暗面當主流,對權力有了追逐和運用的欲望。在悔過書中她寫到:「如果說早期的我對權力的佔有還是想干一番事業,實現自我價值,後來當權力運用得十分自如時,沒有正確對待,心理失衡,於是就開始偏離了航線,走向了犯罪的深淵。」

  潘玉梅的落馬和高某密不可分。高某是潘玉梅分管的邁皋橋街道一村支部書記。起初,潘玉梅對高某工作中的不當之處尚能大會點名、小會批評,高某對這位頂頭上司也心生敬畏。2000年春節前,高某藉機拜年到潘玉梅家送了2瓶酒和1萬元錢,當時潘不在家。因適逢春節,這筆錢潘玉梅沒有退。此後她對高某便不好開口批評了,高某對潘更加留意。

  2001年9月,潘玉梅被選派參加首期境外培訓班。臨行前,高某到潘玉梅辦公室遞了個信封:「你到國外可以派用場。」潘玉梅心想20人的團隊可能要用錢,自己幫高某也協調了一些事,便心安理得地收下了這1萬美元。2002年,潘玉梅被提拔為邁皋橋街道辦事處黨委書記,成了一把手,高某更把潘玉梅視作「績優股」,找機會接近。

  單筆索48萬美元120萬人民幣

  破了南京處級貪官「紀錄」

  2003年,南京開始推進小城鎮試點,學習華西村集中建設農民新村。土地開發可謂寸土寸金,高某遂註冊成立公司,承接了自己村裏的集體土地開發項目。不久,由於中心村項目不規範,打政策「擦邊球」,市里下達了停止施工、停止銷售的禁令。

  潘玉梅考慮到「雙停」後,高某的公司將難以為繼,便主動開會統一班子思想,以維穩、完成稅收等理由幫助高某開脫,順利幫高某渡過了難關。其後,高某投桃報李,公司越做越大,出手也愈加闊綽。2005年11月的一天,高某在村委會門口一次將現金人民幣80萬元送給了潘玉梅,潘玉梅則欣然笑納。

  位居一把手的潘玉梅官不大,權力不小,作為一名年輕女性,那種眾星捧月的風光令她十分消受。有一次,一鹽城老闆酒後吐真言:「別看我們商人有的時候像條狗一樣求這個求那個,但最終是人,我求過的當官的成了狗。」他甚至得意地舉例與徐國健、徐其耀交往的經歷。這些不僅沒讓潘玉梅清醒,反而令她震撼。她執迷不悟地認為「權力所達不到的榮耀,金錢和財富則一定能夠達到」。

  在一次區委常委選舉中,潘玉梅被差額落選。仕途上的停滯不前,使她對官場開始有了把握不住的恐懼。為了散心,她和高某等人到上海等地的頂尖時尚購物商場瘋狂採購,高檔衣物、皮具手袋、價值5萬元的名表盡入囊中,高某則成了她的「刷卡機」。

  2006年,不知滿足的她對高某謊稱街道將統管所有村委會資金,變相向高某索取了賄賂48萬美元、120萬元人民幣,此筆賄款令潘玉梅最終成為該市處級幹部受賄犯罪單筆現金數額最大的貪官。

  據統計,2000年春節前至2006年12月,潘玉梅在擔任棲霞區邁皋橋鎮鎮長、邁皋橋街道主任、工委書記及棲霞區區長助理期間,利用分管經濟工作及街道全面工作的職務便利,為他人牟取利益,收受他人賄賂共計人民幣792.08174萬元,美元50萬元(折合人民幣398.1234萬元),合計收受人民幣1190.20514萬元。

  以權牟利結成「腐敗圈」

  借招商引資批地圈錢

  潘玉梅的人生追求發生偏離後,她和官場上幾個朋友聯手,與不法商人結成同盟,借殼換地,借地圈錢,逐漸形成以權牟利為手段、以權力商品化為特徵、以權力積累資本為目的的「腐敗圈」。

  2003年初,棲霞區邁皋橋街道籌建創業園區在招商引資,潘玉梅、陳寧(邁皋橋街道原主任,區財政局原局長,同案被判處無期徒刑)二人臭味相投,一拍即合,逐漸成為一對亦步亦趨、侵吞國有財產的「腐敗搭檔」。

  他們首先物色了一個港商陳某,共同商議成立南京某工貿有限公司,並將創業園區內100畝土地,以低於市場價每畝8萬元人民幣的價格賣給陳某。之後陳某則以工貿公司名義,將上述100畝土地轉手以每畝24萬元價格轉讓給南京某體育用品公司,從中獲利1500餘萬元人民幣。事後,潘玉梅、陳寧分別收受陳某賄賂480萬元。

  為防身份暴露,在註冊成立工貿公司時,潘玉梅以其親屬名義登記並占公司34%的股份,陳寧以其親屬名義登記並占公司33%的股份,且二人均未實際出資和參與經營管理。在這起對集體土地尋租的事件中,潘玉梅掩人耳目打出了「三張牌」, 從而以低廉成本獲取了土地溢價的超額利潤。

  一是倒簽協議,虛假經營。由於工貿公司購買的土地明顯低於市場價格,潘玉梅、陳寧便將購買協議簽訂時間提前。而在土地運作中,該公司始終沒有項目進駐,僅象徵性地做了些土地平整的基礎工作,掩人耳目。

  二是變更股東,虛假轉讓。工貿公司成立僅半年,潘玉梅等人便以轉讓企業的名義變更股東,將工貿公司轉給南京某體育用品公司,實則從中獲取土地的巨額溢價收益。

  三是迂迴走賬,洗黑錢。為防敗露,潘玉梅讓港商陳某將480萬元贓款先打到其友孫某所在的某工程技術翻譯院賬上,然後以陳某的名義參加該院的高息集資,一年後才輾轉給潘玉梅本人,給人以正常經濟往來的假象。對於從中獲取的一筆330萬元贓款,潘玉梅先是在銀行開戶存入,第二天迅即銷戶,然後以其母親名義另存銀行。陳寧對收受港商陳某的480萬元贓款,先是將其中280萬元有償借給陳某使用,另外200萬元人民幣以其妻女名義分別購買銀行理財產品、信用社股權及支付房款,這筆錢在其個人銀行賬戶上則無影無蹤。

  滾滾而來的金錢不費吹灰之力,令潘玉梅等膽子越來越大,不時動用以權撈錢的魔杖。她在懺悔書中寫到:「當權力真正成為打開生財之道的萬能鑰匙,什麼黨性、宗旨都拋在腦後,有的只有得意和瘋狂。」

  為謀取非法利益最大化,潘玉梅如法炮製,她與時任南京市某局局長的周某(另案處理)、南京市某公司書記兼副總經理的江某(另案處理)、某廳處長孫某(另案處理)及某市房地產開發公司法人代表顧某等5人共同商議成立一家公司,以便專事潘玉梅主管的創業園區某地塊的運作。

  5人先期共同投資人民幣1100萬元,購得創業園區267畝土地使用權。兩年後,潘玉梅拍板讓創業園以5800萬元的高價回購了該地塊,5人則從中非法牟利1700萬元,而該地塊是創業園區唯一高價贖回的土地。

  關係網互相滲透

  揪出15人還有一廳干

  南京市紀委辦案人員介紹,從表面看,潘玉梅案件涉及的人和事似乎是單獨、孤立的。實則在這張圍繞集體土地尋租織就的關係網中,多個違紀違法鏈條相互交織,相互滲透,牽涉多個貪污、賄賂、經商辦企業等違紀違法問題,形成規模較大的群體腐敗案件。

  特別是少數「一把手」借地圈錢,低買高贖,恣意尋租,其腐敗行為漸趨集團化發展。其中,潘玉梅與時任邁皋橋街道主任的陳寧結成同盟,兩人不僅通過工貿公司買賣土地共同受賄各480萬元,還為其他公司降價購買創業園區300畝土地從中共同受賄各50萬元。潘玉梅除受賄792萬元人民幣、50萬美元外,還非法獲利425萬元,陳寧共計受賄559萬元。

  潘玉梅案件暴露出的土地尋租黑洞引起了市領導的高度重視,執法機關不放過任何蛛絲馬跡,對發現的問題和疑點逐一深挖細查,從一條線索帶出一批大案件,嚴肅查辦了一批違規利用集體土地非法獲利嚴重違紀違法的案件,從而斬斷土地尋租的腐敗路徑,嚴懲腐敗分子。

  資料顯示,該案共查出違紀違法黨員幹部15人,其中縣處級幹部8人,廳級幹部1人,已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8人,為國家挽回直接經濟損失5700餘萬元,當地群眾無不拍手稱快,社會反響強烈。

  南京市紀委副書記、監察局長龍翔介紹說,嚴查腐敗案件是南京市紀委監察局始終作為重中之重、緊抓不放的工作。近5年來,全市紀檢監察機關每年查處案件700件左右,查辦縣處級幹部70人左右,查辦違紀違法金額十萬元以上案件100件左右。

  從潘玉梅案件看,由於土地資源的稀缺性和不可再生性,土地交易背後常常有權力尋租的影子。

 

責任編輯: 紫薇  來源:揚子晚報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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