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業單位養老金大幅下降無疑是枚重磅炸彈
毛牧青/文
http://www.cat898.com/Infolook.asp?bclass=1&idv928
據昨天和今天各報紙和網絡報道:1月28日,國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證實「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方案」已正式下發,人保部要求山西、上海、浙江、廣東、重慶5個試點省市認真做好啟動準備工作。而改革的重要內容,是事業單位養老保險與企業基本一致。一位接近決策層的人士向記者表示,此次中央下決心推動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的改革,其中一個重要的考慮是財政負擔問題。截至2005年底,全國事業單位總計125萬個,涉及教科文衛、農林水、廣播電視、新聞出版等多個領域,工作人員超過3035萬人,是國家公務員的4.3倍,全國財政供養人數的近80%。據有關資料顯示,1990年全國機關事業單位退休費總額僅為59.5億元,目前已經遠遠超過千億元。
我相信這項改革將面臨巨大阻力,隨着時間推移和將來的實施,像枚重磅炸彈,必然引起人們特別是事業單位職工的強烈反彈。這也說明隨着改革攻堅戰的到來,關係到更多人切身利益的攸關難點處理進入更加敏感的高發地帶。
與以往此類關係到個人切身利益的方案(譬如漲工資、提高養老金)所不同的是:不是通常的「報喜」,而是突然的「報憂」,即常年來惟一一件將波及到全國數以千萬計的在職和退職的事業單位幹部職工養老待遇「大幅下調」的敏感問題,不引起八級地震的強烈反彈那才奇怪哩!
改革開放30年了,客觀說我們的確取得很大成果,但也顯露很多甚至是一些很嚴重的難點,譬如這次事業單位的工資改革,就是一個很撓人頭痛的大問題。
過去我們計劃經濟,強調「一大二公」,私營企業在建國初中期的社會主義改造時期,基本當作「資本主義尾巴」被改造掉了,因此企事業形式一般按所有製成分劃為國有和集體兩種。這兩種成分決定了兩種企事業的待遇不同而顯職工工資和福利等待遇的不平等,甚至出現同一企業內因歷史、就業時間不同,出現這兩種不同身份的職工同時從事相同工種、但待遇有很大差別的奇怪現象。這種差別當年並沒有引起太多波動,一直沿襲到改革開放年代。
隨着市場經濟的建立及並不成功的國企改制,特別非公企業異軍突起成為幾乎左右國家經濟命脈的主力。從企業體制上看,大約除了少數國有壟斷企業和半公益性質的企業還姓「公」外,上述兩種公有製成分企業大都分化或瓦解,多數以「股份制」形式轉向民營企業。此刻,除了早年就業的中老職工繼續維持歷史上「最後的一次免費午餐」仍為「正式工」身份外,現今再就業(這裏特指企事業,不含政府機關)的年輕人或農村打工者,只有拼搏競爭各盡所能去謀求一個餬口的「合同」或「臨時」工作,其餘出路嘛,大約也只能是自謀職業或失業「啃老」在家的份。這些各自身份不同的「職工」,必然導致同為一個層次同一工作的工資待遇的不平等現象的繼續拉大。當然,一些事業單位還有與企業不同的區別,例如改革前一些事業單位與機關單位的千絲萬縷的割不斷的複雜關係。這種關係決定事業單位的改革特別是工資待遇的改革,遠比企業難度大的多。同樣,加上社會的貧富的懸殊差距、官場腐敗世風日下等現象的推波助瀾,這種影響社會穩定的不滿情緒,隨着問題的積累將變得更加尖銳複雜,主要表現在與機關的橫向攀比上:一方面的事業與機關(主要是公務員)的利益衝突;一方面是事業與企業間的利益衝突。事業單位一般與企業衝突不大,但與同在機關的公務員衝突特大,原因就是:曾經都是同等人,干同等工作,拿同等工資、享受同等待遇,最終為什麼差距那麼大呢?不合理不平等俺不服!由於有這種情緒做社會基礎,這次突然事業單位養老金大幅下調,將原本不公平的舊題,重新放在了火山口上。
鄙人工作近40年,先後在企業、事業和機關都工作多年,對這三個不同性質單位職工情緒還是了解一些的。企業一般為一線生產或服務領域,多為直接產生物質財富的生產地;事業單位一般為文教衛科等精神服務領域,多為直接產生知識技術等的間接非物質的服務部門;機關(這裏主要指政府及職能部門公務員隊伍)是為社會各界服務的非物質生產單位,屬於吃「皇糧」的待遇比較高的工作。這三塊行業過去傳統時期的工資待遇也差別。相對企事業的技術等級(如技術職稱、八級工資制)比較,機關的等級(主要是幹部級別)還是比較低的。於是我們可以看到一種很普遍的現象:同一個企事業單位的主要領導的幹部等級工資,甚至遠比他手下的某些職工低。當時大家相互間都沒有什麼不平衡的感覺。後來改制亂了套,企事業單位形成了以官位大小區別分等級工資和待遇。由於眾所周知的原因,幹部與職工、幹部與幹部間出現不平感覺。好在大多企事業單位是生產或服務單位,多講經濟效益和自負盈虧(政策性虧損吃財政補貼單位例外),一般出現矛盾自家消化或國家統籌處置(如科技領域、教育領域提高專家、教師的工資待遇等),一些感覺不平等的下層職工也無可奈何,好在近幾年來國家連年為退休職工加薪,尚還能穩定這些職工的部分情緒,一直延續至今還沒有什麼大亂子出現。
現在令人擔憂的問題出現,那些近些年來特定時期新出現的事業單位上。這種事業單位與傳統的文教衛科等事業編制不同,它們是從政府機關或部門體制改革誕生的新實體,是前些年改革某些失誤直接導致的一個「怪胎」。我前面已經說了,主要是一些與機關(公務員)曾互為同等彼此彼此的人員,因身份變化為不平等的不滿上。
鄙人在我市一個執法單位工作,改革多年來看到的深有體會。在實施公務員法(包括暫行條例)前還早些,我們單位還沒有公務員和事業編制,大家都是政府職能機關工作人員,干一樣的活拿一樣的工資和福利。後來精兵簡政行政改革,一部分人要分流,主要是那些與生產流通領域直接貨幣交換的「窗口」部門。於是出現了明顯的三支隊伍:公務員、工勤編和事業編。由於工勤待遇雖低但基本跟公務員系列走,問題還不大。大就大在原先為機關編後為事業編的人員上。
當年收支分流,領導都信誓旦旦承諾給優惠政策,但隨後操作卻是隨意性和不穩定性折騰,由於大環境使然,許多關鍵事情動輒推翻不算重新再來。此時此刻當初的美言承諾,變成無人負責的官話和搪塞。各方的差別逐漸拉大讓這些事業編人員備感失望且前途渺茫。既然事業編自負盈虧自創效益走向社會和市場,應該給他們多一些自主權才是,但所有人員編制仍由所在上級部門領導,如他們的主任、所長仍與公務員的處長同屬單位黨委任命,而且一般沒有人事權和財政權,甚至連「鳥籠政策」都不給。這種舉措直接導致事業編單位不死不活艱難度日人心惶惶。
這還不算。當年實施規範「陽光工資」和「陽光福利」,又給事業編人員「傷痛」搓了一把鹽,原先與公務員同等的待遇拉開了檔次,一夜間事業編制人員成了「三等公民」,直接影響了他們的工作積極性。另外,事業編人員將來退休不能享受與公務員同等待遇,幾乎與企業同等,使事業編人員人心不穩有的退職自謀出路。好在現在退休人員不多,有些政策變化不大仍維持現狀給予安置,還沒引起連鎖反應。但如果將來真正實施「養老金大幅下調」的大動作,估計引起的強烈憤忿和攀比討說法行為,決不會亞於一場跨省特大群體性事件。
以上只是說企事業改革中亂雲飛渡的混沌就業和待遇現象。它僅僅是我們許多牽一髮動全身但始終沒有真正解決好的實際痼征之一。我們有個不好的毛病:凡事總願意避重就輕繞着難點走,還美其名曰「漸進式」和「穩定壓倒一切」,按我國國情這樣做法不是沒有道理。但「避」「繞」總得有個時間限度和時機把握,不能無限度放任自流。一旦問題成堆積重難返再幡然悔悟「待從頭收拾舊山河」,一切都將晚矣。此刻再下大氣力想從根本上解決,不但會付出數倍成本的巨大代價,而且能否保證辦好不致引起社會動亂還是一個未知數。
這些年人們對公務員加薪勢頭給予普遍詬病。原本企事業單位與政府職能部門有不可比因素,所以工資差別不是一個檔人們也能理解。如果不慎認為再製造太大差距,那這種離譜卻不是一個好兆頭。十多年前我遇到原企業的「一把手」,談起退休工資僅800多元八輩祖宗罵着。無獨有偶,不久我老母住院,同在一高危病房有一原我市商業局某公司退休一把手,在談到醫藥報銷問題上大罵新上台幹部。其實按當時條件他們待遇已經很不錯了,但還不滿足與同級別的機關其他領導相比。這些退休離職「經常教育他人的覺悟高」老領導尚且如此,更惶論一般職工的「覺悟」了。其實對事業單位這些年來早就開始改革。鄙人有幾個其它事業單位的朋友,在談及他們各自單位的改制最終結果時,都稱「不了了之」的維持現狀,因為牽扯問題太多不好處理,特別是切身利益問題。這也是我們未來改革最大難點之一。坦率講,如果不是睜着眼說瞎話,人都是自私的。除了極個別「超人」外,絕大多數人都是凡胎素人沒有與錢「出五福」的。切身利益與後顧之虞是每個食人間煙火的人必須考慮的頭等大事,從個人和家庭角度看,遠遠大於對國家可望不可即的雲山舞罩憧憬。國人講現實認實惠急功近利,決不會舍小家去高風亮節顧大家。因此對事業單位養老金下調的舉措,必須客觀認定這個客觀國情事實去慎之又慎面對,決不能操之過急以免引起亂子。
據官方權威資料顯示:「截至2005年底,全國事業單位總計125萬個,涉及教科文衛、農林水、廣播電視、新聞出版等多個領域,工作人員超過3035萬人,是國家公務員的4.3倍,佔全國財政供養人數的近80%。 1990年全國機關事業單位退休費總額僅為59.5億元,目前已經遠遠超過千億元。」無論牽涉的人員,還是財政資金投入,這都不是一個小數目。因此,有的勞保官員發出「目前大部分事業單位人員的退休金與機關公務員掛鈎,仍處於一較高的水平,一旦改革會把他們拉到和企業職工一樣的標準,可以預見,新一輪改革肯定仍將有更大的阻力」,決不是空穴來風的杞人憂天。而「要想從根本上消除這種阻力,最終還是必須把機關公務員納入進來,這樣才能對所有人群實現制度公平」的忠告,確實是很有道理的告戒。
按照中國的公務員制度,由於傳統的「潛規則」等官場人際升遷複雜關係,中國公務員的形成和工資待遇,遠不能像香港、新加坡、歐美一些法制健全國家和地區相提並論,更不能實施「高薪養廉」政策。這些「吏祿三百石,歲晏有餘糧」的公務員總的實際作為,與目前總的實際工資收入(還不包括更多的灰色收入)遠不成比例。首先應從那些不合理的、非法的公務員收入開刀才是正道。如果繞開公務員先拿其它行當人員開刀,勢必引起人們的不良反應,應該說是不太明智的。如何處理好這起關係到數千萬人事業單位人的「潘多拉魔盒」,不至於將來其它類似改革再引起「多米諾骨牌效應」,也將高度考驗着政策決策者的成熟和智慧,以及深化改革的決心和毅力。
2009年2月1日早草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