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艷星李麗珍溫碧霞出場費跌到慘不忍睹


在泉州和廈門等地的迪斯科和酒吧以及夜總會裏,越來越多的明星招貼廣告為人所關注,間隔一段時間就有一個看上去「身價不菲」的明星前來在現場為酒客們表演,並且進行一些互動活動,往日可望不可及的明星們,居然可以手執洋酒拍賣,還可以當場勾肩搭背的合影,自然成為夜店們不二的宣傳噱頭,而在這樣魚龍混雜的環境中,包括陳曉東、阿朵等藝人在夜店演出時遭遇「鹹豬手」和「走光門」事件,都成為被娛樂圈廣泛關注的話題。日前東南早報記者從內部人士處得到了一份明星夜店走穴價格表,據調查,幾萬到幾十萬的價格,幾乎所有圈內明星都可以被請到夜店,好好地玩上一把。



  

明星夜店價格大曝光伊能靜走穴一場17萬(圖)
伊能靜
明星走穴價格圖。(圖片來源/中國娛樂網)


  


  艷星李麗珍的走穴價只有幾萬。(資料圖)



  調查:大部分明星都走穴

  雖然此類走穴活動並不「光彩」,但事實上,只要出得起價格,大部分明星都會接受這種演出。記者在採訪一名專門在福建一帶從事明星走穴聯絡的經紀人時得知,藝人走夜店在台灣和香港幾乎都是沒有底線的,所有的大牌,包括周杰倫陳奕迅甚至是成龍,只要有錢都能請過來,當然如此的大牌價格動輒百萬,事實上也不會有夜店有如此實力,所以等於空談。但是比如周華健林俊傑這類檔次的藝人價格大概都在30多萬,不時的還是有演出的。

  一般大家都覺得在夜場演出的主力明星都是那些人氣在下滑的藝人,其中就包括剛剛去世的龍方,儘管曾經是一代「奸雄」,但後來演藝事業發展不順利,只好走夜場賣錢。溫碧霞、李麗珍、鍾淑惠這些曾經的艷星如今只剩下名氣,韶華已逝,所以經常能在夜店看到她們,價位都在幾萬元。

  原則上港台藝人都接受夜店演出,內地藝人則受經紀公司約束,只要稍微「潔身自好」的藝人都會拒絕這樣的活動。比如在價格表有一些明星的價格欄是空白的,其中就包括范冰冰李冰冰陳好等為數不多的幾個藝人。據稱她們是不接受夜店演出邀約的,所以一半經紀人都沒有把握請到她們。吳奇隆到內地發展以後也拒絕了夜店演出,但同檔次的黃聖依則會以20多萬的價格接受,愛戴和阿朵等人也都是靠夜店演出來撈金,所以特別歡迎這樣的邀約。

  明星走穴價格大曝光

  「 福建一帶的夜店文化非常發達,這也成為我們藝人非常重視的一個市場。」一名在北京的經紀人這麼告訴記者。確實,近幾年來福建本地的明星代言活動趨少,而各種明星到夜店走穴的的宣傳廣告則經常見到,雖然大部分都是一些二三流的小明星在夜總會和慢搖吧出現與酒客聯歡,但也不乏阿杜、蘇有朋這樣「上檔次」的藝人在夜店獻唱。

  日前記者從一名內部人士處得到了一份明星走穴的價格表,其中明碼標價的地把百餘名明星走穴的價格標註出來,如同「人肉市場」。在名單中雖然有許多是八兩金、成奎安這樣已經過氣的港台藝人,但也有當紅的蘇有朋、陳小春等明星。價格跨度非常大,從幾萬元到幾十萬元不等。

  名單分為港台男女藝人、內地男女藝人幾個欄目,囊括了我們熟悉的大部分明星,港台女藝人中,鍾麗緹和伊能靜的價位都在17萬元左右,相比之下同時出道的李麗珍、麥家琪等人的價格只有4萬元,身價差別巨大。而港台男藝人則有張家輝何潤東等大部分二線藝人,其中蘇有朋的價格最高在24萬元左右,這和記者去年曝光過他在廈門某夜店演出時候的價格一致。

  演唐僧的徐少華價格是3萬元

  內地藝人的名單則十分有趣,名單中大部分是網絡歌手和過氣明星,甚至曾演過唐僧的徐少華都能以3萬元的價位出場,許多不熟悉的名字構成了5萬元以下價位的主體,而汪涵毛寧楊坤等人則都以10多萬元的價格成為箇中翹楚。

  為了進一步了解明星走穴的方方面面,記者採訪了從事多年藝人走穴經紀人工作的阿凡(化名)。

  告訴記者,邀請明星在各種娛樂場所里走穴,台灣、香港和內地的藝人關心的問題各有不同。台灣藝人最關心的是演出環境和住宿條件,香港藝人最關心的是地點和所在城市的天氣,而內地明星最關心的就是走穴的費用。藝人到達走穴地點,在圈裏的行話叫「落地」。「落地」之後,最先安排的是食住行,然後才是和老闆溝通演出方面細節,最後就是到場地走台熟悉環境。「但是絕大多數藝人都是不喜歡走台的,而且演出開始之前,不會在公共場合作過多的逗留。」但是也有明星會認真完成這些要求,特別是來自香港的影視演員。

  記者了解到,最近張衛健曾經有一次到廈門的一家迪吧演出,因為不是唱歌出身,一開始就很緊張地要經紀人安排走台,但是由於飛機晚點、時間太緊張沒來得及,晚上演出時話筒的聲音太小,張衛健當場發飆把經紀人和「落地」人員罵得狗血噴頭。

  和記者的戰爭

  阿凡告訴記者,為了防止被人偷拍或是被太多的「粉絲」包圍,大多數藝人都會在演出開始前5到10分鐘內到達表演場地外,但是不下車,越有名氣的藝人在這一點上表現得越明顯。而且藝人特別不喜歡夜店演出有媒體出現。

  對此東南早報攝影記者石勇就深有體會。「每次有藝人到夜店演出,為了新聞我們也會趕過去採訪,但是往往都遭遇冰火兩重天。就拿有一次卓依婷到晉江某夜店演出來說,當時夜店老闆非常熱情地對待記者,期待有一些宣傳效果,但是卓依婷則非常害怕鏡頭,態度冷漠地拒絕了採訪,演出過程中也不願意拍照。」他回憶說藝人可能擔心照片刊登後有反面效果。

  潛規則有專人做

  阿凡說,在這點上,台灣藝人是比較「怪」的,讓人覺得想不通。香港藝人和內地藝人不管是多「大牌」或是多「小牌」,都會和主辦方的老闆合影,只要檔期排得過來,也會抽時間陪老闆吃飯,所以,香港和內地藝人越來越受娛樂場所的老闆們歡迎。

  但這其中也有許多地接經紀人都沒有辦法涉足的內幕。曾經有人傳說一些過氣的女星在夜店演出以後會有老闆直接與其洽談「進一步」交易,對於這些話題大部分經紀人諱莫如深,但記者和一些夜店老闆聊天時時常聽到此類事件的隻言片語。「這樣的事情肯定有,但是我們接觸不到!」一名不願意透露姓名的經紀人告訴記者。「 這些都是有專人操作的,比如一些藝人在演出之後就會私下活動,雖然我們地接的不允許,但她堅持也沒辦法!」

  「鹹豬手」連連

  明星在夜店走穴的演出內容無非就是出場唱歌和簽名合影,但在這樣的環境中不時會有異常情況發生。女藝人當「雕塑」陪老闆和朋友合影已經是小事,不時出現的「 鹹豬手」也很常見。記者就曾經在李麗珍身上見過此類情景,由於是艷星出身,當天不少前來捧場的是中年男子,在得到合影機會時不少人直接把手搭到李麗珍的肩膀上,甚至還有人把手放在她腰部,最後李麗珍非常不高興地結束了合影。

  一次阿朵前來廈門演出,就曾經現場大玩禁忌表演,當天被媒體曝光的照片也一直成為阿朵被攻擊低俗的話柄。「當天的演出真的很黃很暴力!」一名觀看過現場的工作人員告訴記者。阿朵當天一定為自己的表演後悔了,一直到演出結束,她還被不少酒客「來喝一杯」的叫囂逼在化妝間不敢出去,生怕真被抓去陪酒。

責任編輯: 趙亮軒  來源:中國娛樂網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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