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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是安徽阜陽 三區五縣流行豬的不明疫情

來自安徽阜陽的手機短訊

張耀傑

2008年8月14日,先後收到來自安徽省阜陽市的兩條手機短訊。

其一是由當地的一位維權人士發送的,抄錄如下:「近一個月來阜陽三區五縣流行豬的不明疫情。不論大小豬都患此病。打針用藥無效。個體散養戶和專業戶都損失慘重。大多都死絕。政府不管不問也不組織專家研究防治對策。病死豬大量上市出售,對人民生命安全造成嚴重隱患。市場無人監管。這就是為什麼阜陽一次次疫情不斷而政府卻推辭說媒體妖魔化阜陽,他們為官的卻不會因死人而受處分,反而省委書記王金山來阜給他們撐腰打氣。快來暗訪揭露此怪狀,救人民於災難。謝謝。」(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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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是安徽:阜陽疫情事件說明了什麼
 

據世界經濟學人報道http://economist.icxo.com訊,安徽阜陽感染(作用)於腸道的EV71病毒疫情始發於3月上旬,直到最終釀成2003年SARS之後又一起重特大公共衛生安全事件,新華社才於4月27日向全國發佈首條消息。

從現有信息源判斷,EV71病毒疫情也許屬於「天災」,可在長達一個半月的時間內,如此重特大公共衛生安全信息的層層瞞報卻屬SARS之後最嚴重的信息屏蔽事件。

請看:3月上旬,阜陽市醫院收治多例兒童發熱病症;3月27日起連續出現5例患病兒童死亡;3月31日阜陽市才將疫情上報省衛生廳;4月13日衛生部專家才姍姍抵達阜陽調查;4月15日當地政府才首次在本地媒體公開疫情;4月23日確診為EV71腸道病毒感染;4月25日當地媒體首次報道疫情確診情況;4月26日衛生部部長陳竺總算趕至阜陽;4月27日新華社才公開發布消息……

這中間的各道環節,究竟都發生過、隱瞞過什麼,人們憑社會經驗就可作足夠的想像。

與當年SARS疫情初期持續的瞞報相似,本次EV71病毒疫情長達一個半月的屏蔽,全國人民尤其是疫情流行地民眾知情權被剝奪事小,寶貴的控制疫情蔓延的時機被白白錯失事大。由此支付的慘痛代價是,截止到4月28日21時,經確診被感染的病人(以兒童為主)1199例,死亡20例。

行文至此,還須再多說幾句:第一,1199名被感染病人和20名不幸死亡病人這兩個數字,有否作過縮水處理?根據當地的政治文化與社會文化的生態,人們有理由提出新的質疑;第二,發生後果如此嚴重的公共衛生安全事件,要是放在法治比較完善的國家,地方官員和衛生主管機構的負責官員,恐怕會在第一時間引咎辭職向國民謝罪。

筆者之所以首先提出阜陽當地的政治的和社會的兩種文化生態,在於阜陽自出現王懷忠、肖作新等一批「前赴後繼」的大貪官以來的這些年,重、特大醜聞接連不斷,譬如,僅公共衛生安全事件,就相繼有大面積發生的假疫苗危害事件、毒奶粉致兒童大頭娃事件。阜陽、阜陽,又是阜陽!這難道還不足以讓人們從「地方生態」的角度就此作出深層次的質疑?!

多年做記者的從業經歷——筆者多次采寫過疫情報道,但寫就的稿件經常受到人為阻礙而無法見報。坦率言,筆者並未經歷過諸如SARS或EV71病毒這樣的重、特大疫情的報道,筆者所碰到的疫情無非是些地域性中小強度的諸如雞瘟、「2號病」、痢疾之類的疫情,地方當局和相關部門尚且如此緊張,更遑論類似EV71病毒流行這般重、特大疫情之公佈——能封殺儘量封殺也就見怪不怪了。

社會輿論曾歡呼當年「非典」事件的處置是中國由信息屏蔽走向信息公開的標誌性事件。還記得當時筆者就在報上撰文,既肯定它的標誌意義,亦提醒社會各界事情並非如此簡單,圍繞信息公開和屏蔽的較量將長期存在。本次EV71病毒疫情再次失控的事例很能說明問題。

儘管如此,筆者仍要肯定SARS之後,國家在信息公開變革中的種種建樹。僅法制建設方面,國家層面的《信息公開條例》已頒佈施行;《傳染病防止法》修正案單列了疫情必須及時上報的法條;《突發事件應對法》則對新聞報道作了有限的「網開一面」等。以此觀照本次處置EV71病毒疫情所暴露的有法不依,既屬不可理喻,卻也在情理之中。因為人們尤須認知,從法制走向法治,在任何國家和社會裏,都系一個歷史進程。進程之快慢、為此支付代價的大與小,很大程度上取決於法治文化及更上位的政治文化和社會文化更新的快慢。

EV71事件再次提醒善良的人們,法治文化仍需極大加強。筆者相信社會也不會因此而氣餒。相反,它恰恰說明人們的努力還遠遠不夠。為爭取知情權的逐步落實,還須繼續從各環節努力

 

從毒奶粉到疫情,誰來拯救阜陽這座淪陷之城?

據報道,今年3月上旬,安徽阜陽市幾家醫院陸續收治了以發熱伴口腔、手足臀部皮疹為主的疾病患者,少數伴有腦、心、肺嚴重損害。經臨床診斷和實驗室檢測,確定該病為腸道病毒EV71感染。

至今已有789名兒童感染腸道病毒EV71,19人經全力搶救無效死亡。

  這是一座不幸之城,也是一座苦難之城,生活在這個地方的黎民品嘗了太多的悲苦和哀戚。從臭名昭彰的王懷忠、王昭耀、李和中、肖作新,官員貪腐屢禁不絕,到天下聞名的法院腐敗窩案,幾任院長前腐後繼;從法官行賄毫髮未損,官運亨通,到"白宮"招搖於世,舉報人慘烈而死;從讓人心驚肉跳的毒奶粉事件到如今尚未遏制的疫情。哪一起不讓人骨折心驚?哪一起的最終埋單者不是當地生民?

  比天災更可怕的是人禍,比疫病更可怕的是人心有病,是官員腦子有病。揆諸媒體的公開信息,我們看到這樣一張猙獰的時間表:

  ●3月上旬收治「怪病」患者;

  ●3月27日第一例死亡;

  ●3月28日第二、三例死亡;

  ●3月29日第四、五例死亡;

  ●3月31日上報安徽省衛生廳;

  ●4月13日衛生部專家抵達阜陽;

  ●4月15日當地媒體首次公開「呼吸道疾病」病情;

  ●4月23日確診為腸道病毒EV71感染;

  ●4月25日阜陽媒體發佈官方消息;

  從3月上旬醫院收治「怪病」患者到4月15日當地媒體首次公開「呼吸道疾病」病情,真相被埋葬,有效信息被延宕,當所謂的謠言滿城風雨之際,主政的官員有何理由安之若素?

  一位早夭患者的祖父說:「我孫子犯病時,得這種病的幼兒在市人民醫院都已經死亡了5例,如果政府早向老百姓公佈這是什麼病,這種病怎麼厲害,孩子也許就不會被耽誤。」這是悲愴的詰問,也是悲情的控訴。如果早日將真相公開,也許就會少隕落一個鮮活的生命。越掩蓋真相,就會越催生「謠言」,就會使人心惶惶,更可怕的是使一個個生命得不到有效救治。

  在疫情面前,任何試圖掩埋,都是草菅人命,那些拿着納稅人血汗錢的官員,有意無意地扮演了劊子手的角色。令人悲憤的是,能捂則捂,能瞞則瞞,能騙則騙,這儼然成了一些官員的習慣性動作。且看一些官員的醜陋嘴臉吧:

  在全市衛生口召開的會議上,領導說這次嬰幼兒發病,主要是春季上呼吸道「重度肺炎」或叫「急性肺炎」誘發死亡,且僅有「幾例」死亡,並沒有傳染性。這是闢謠還是造謠?新華社的消息則稱,阜陽市3月份以來已有789名兒童感染腸道病毒EV71,19人經全力搶救無效死亡,目前仍在醫院住院治療和留院觀察204例。用謊言掩蓋「謠言」,實際上正是罪惡的淵藪。

  在來勢洶洶的疫情面前,任何沉默都是不負責任。然而,「上級有安排,這件事情,不准亂說,誰說出去,誰丟飯碗」的威嚇讓我們再次見識了權力的無恥和暴戾。同時,也見證了權力者的恐慌和虛弱,拿」丟飯碗「相要挾實際上是怕自己「丟飯碗」。難道烏紗帽如此重要,比生民生命還重要?

  權力一旦喪失恥感,必然帶來巨大的災難。我們記得,早在毒奶粉事件中,瞞報、搪塞、不以為恥就已成了一些官員的執政本能了。比如,主管食品衛生工作的副市長明確聲稱:「我不準備道歉」;更讓人悲憤難抑的是,當記者採訪相關部門負責人時,幾乎所有的官員都為自己開脫,都尋求種種不堪一擊的理由,都恬不知恥地強調各種難處。這是多麼殘忍的舉動?面對蒼涼棄世的無辜嬰孩,哪怕有一絲良心未泯,也斷然不會矯飾吧?

  誰讓你不幸生活在阜陽?阜陽的老百姓太不幸,他們碰到的是一輪又一輪的殘酷政治生態。與其說那些嬰孩死於毒奶粉的清洗,死於疫情的戕害,不如說他們死於無良官員之手。因為在與疫情搏鬥中,任何的搪塞就是置生命於死地,任何的掩瞞都是將氣息奄奄的生命進一步推向死亡之淵。如果說天地不仁以萬物為芻狗,那麼無良官員則是視轄下生民為草芥。

  筆者查了查由溫家寶總理簽署、國務院令公佈施行《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其明文規定:

  第十九條 國家建立突發事件應急報告制度。

  國務院衛生行政主管部門制定突發事件應急報告規範,建立重大、緊急疫情信息報告系統。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應當在接到報告1小時內,向國務院衛生行政主管部門報告:

  (一)發生或者可能發生傳染病暴發、流行的;(二)發生或者發現不明原因的群體性疾病的;(三)發生傳染病菌種、毒種丟失的;(四)發生或者可能發生重大食物和職業中毒事件的。

  國務院衛生行政主管部門對可能造成重大社會影響的突發事件,應當立即向國務院報告。

  第二十條 突發事件監測機構、醫療衛生機構和有關單位發現有本條例第十九條規定情形之一的,應當在2小時內向所在地縣級人民政府衛生行政主管部門報告;接到報告的衛生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在2小時內向本級人民政府報告,並同時向上級人民政府衛生行政主管部門和國務院衛生行政主管部門報告。

  縣級人民政府應當在接到報告後2小時內向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或者上一級人民政府報告;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應當在接到報告後2小時內向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報告。

  第二十一條 任何單位和個人對突發事件,不得隱瞞、緩報、謊報或者授意他人隱瞞、緩報、謊報。

  此外,該條例第四十五條規定: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衛生行政主管部門未依照本條例的規定履行報告職責,對突發事件隱瞞、緩報、謊報或者授意他人隱瞞、緩報、謊報的,對政府主要領導人及其衛生行政主管部門主要負責人,依法給予降級或者撤職的行政處分;造成傳染病傳播、流行或者對社會公眾健康造成其他嚴重危害後果的,依法給予開除的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布魯斯·威利斯曾主演過一部名為《罪惡之城》的電影——一個充滿陰暗、腐朽與沒落氣息的城市,城市裏似乎永遠沒有白天。在這座被暴力所摧殘的城市中,到處充斥着狹窄的街道、破舊的樓房,只有暴力才是永恆的保護色。可以斷言,一切罪惡的背後都離不了權力在作惡。如果權力為非作歹,如果主政者草菅人命,罪惡之城就必然聳起。

  誰來拯救這座淪陷之城?也許惡行得到糾正,罪愆得到贖買,踐踏法律者受到懲處,這座城市才會康健,生民才會安然,那些一輪又一輪的怪象才會減少。

責任編輯: 鄭浩中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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