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 合法地位與議會政治
共黨「和平共存」的鬥爭方式,還有兩種,不-使自由世界誤信他是爭取和平,並且使自由世界誤認他是爭取民主。但在實質上,這兩者仍然是共黨慣用的戰術。
第一節 合法地位
在自由國家-,如果共黨的鬥爭正在發展,他就要「轉變合法為非法」-叛亂。如果他受了政府的打擊,而不能不退卻,他就要向政府爭取合法地位。爭取合法地位乃是他的防禦戰之一種方式。
民國十六年四月,國民政府實行清黨。此後共匪即成為非法的組[434]織,而他們即在湘贛豫鄂皖等省的山區,以流寇的方式作武裝暴動。到了二十叄年十月以後,匪軍從贛南展轉流竄而到陝北,乃於二十五年五月乞降。此後,他每次商談,必要求合法政黨的地位。(注一)我國民政府始終堅持,一面收編匪軍,一面以政治方法解決共黨的問題。其解決的方針,就是容許共黨參加對日抗戰,至於其政黨的合法地位,要到憲政時期,依憲法辦理。
為什麽我們不許他享有政黨的合法地位呢?因為共匪慣用的技倆,就是他利用其合法地位,在群眾中發展組織,並準備武裝暴動的各種條件,一有機會,就乘機而起。所以爭取合法地位,乃是他防禦戰的一種方式,而隨時準備着轉守為攻。我們要防範他利用合法地位而實施其非法活動,亦就是要制止他「轉變合法為非法」的狡計,惟一的方法,就是不給他以合法地位。
自由人注 乳共及毛共在本質上是一個由外國來的及鼓吹仇恨與暴力的組織,而其宗祖國又在近代歷史上侵佔了大片中國國土。 所以乳共及毛共是否有忠於國家的誠意? 甚至乳共及毛共是否故意為其宗祖國侵犯中國之利益? 都值得深刻思考!! 毛共篡奪政權之後,其對人民的大肆殺戮,不是說明了毛共勝過暴君的本質嗎? 其對民族文化的破壞,不是說明了毛共為其宗祖國馬前卒的真相嗎? 在這種情況之下,乳共及毛共暴力集團當然是非法!! 自由人 中國八十七年十月二日十七點零八分
(如果您是共產黨黨員,請您從中華民族的立場去思考!)
第二節 議會政治
馬克斯主義是反對議會政治的。列寧在其「國家與革命」一書中,更確定「無產階級專政」為社會革命唯一的政權形式。列寧說:「所謂專政的科學定義,就是直接基於暴力的權力,不受任何法律的限制,絕對不受任何規程的限制。」(注二)這種暴力政權,當然是與[435]議會政治和法治主義完全相反的。
但在一個自由國家-,共黨並不是不參加議會。列寧在一九二零年說道:「布爾雪維克參加過最反動的國會。經驗告訴我們:這種參加,對於布爾雪維克準備第二次革命(指十月革命)不但是有益的,並且是必要的。」但是我們要知道,共黨參加議會,不是贊成議會政治,而是為了破壞議會。列寧說得非常明白:「我們參加國會,不但無害於無產階級,而且使我們更容易向群眾證明,為什麽這種國會必須解散。」(注叄)
在抗戰時期,共匪參加國民參政會。(注四)他的參加,並不是他贊成議會政治,而是他把國民參政會當作宣傳講台,當作政治作戰的場所,而他最後的手段,乃是退席和拒絕出席,來抵制國民參政會不利於他的決議。這就是他參加議會而破壞議會的一種戰術。(注五)到了叄十五年十一月十二日,國民大會開會,共匪拒絕推選代表出席,企圖阻止大會,破壞政府威信。他這一着沒有成功,就公然發動全面武裝叛變。(注六)
共黨為了準備其非法叛亂而爭取合法地位,並且為了破壞議會政治而參加議會活動,他這種鬥爭方式,如依辯證法來分析,也不過是矛盾律與質變律的運用而已。共黨認為每一事物都是矛盾的統一,而當其矛盾發展而由量變質的時候,這個事物必然轉變為其相反的事物[436]。所以他爭取合法地位,是為了破壞法律,而轉變其合法運動為非法叛亂;他參加議會就是為了破壞議會,而轉變民主政治為獨裁專制。
自由人注 所以他(共產黨)參加國民黨就是為了破壞國民黨,而轉變民族主義政黨(國民黨),為其宗祖國的代理黨(共產黨)。自由人中國八十七年十月二日十七點五十七分
(注一)本書第一編第叄章第二十叄節,第一零七至一零八頁;第叄十一節,第一二叄至一二五頁。
(注二)列寧全集第二十五冊四四一頁。
(注叄)列寧:「左傾幼稚病」,選集第十冊,一零一頁及一零二頁。
(注四)本書第一編第叄章第十叄節,第八四至八六頁。
(注五)本書第一編第叄章第十叄節,第八四至八六頁。
(注六)本書第一編第四章第二十叄節,第一八零至一八叄頁。
第十章 聯合政府
前面所說共黨在其國內所施展的一切政治戰術,都是為了他最後決戰,來奪取政權。現在要說明共黨和平共存所採取的鬥爭方式,其最後的一步就是他所謂「聯合政府」。
民主國家的一般人士誤認共黨所主張的「聯合政府」,就是議會中兩個以上政黨聯合起來,組織內閣。這聯合內閣,或是網羅議會中所有的黨派而成為舉國一致的政府,或是聯合其議會中的幾個政黨而[437]取得議會中多數的支持。民主國家在緊急危難時期或是對外戰爭時期,往往成立這種聯合政府,來克服國難,爭取戰爭的勝利。但是共黨他的所謂「聯合政府」,乃是一個政治口號和一種滲透與顛覆的政治戰術,而決不是現代民主國家所採取的聯合政府的精神。他這種戰術是從一九一七年,列寧在俄國革命中所採取的「兩重政權」的戰術,發展出來的。所以他們這樣「聯合政府」,亦是國際共黨在政治鬥爭中的主要戰術之一。
中共在莫斯科指使之下,把這個戰術應用於我們中國,演成了「聯合戰線」和「聯合政府」口號政治鬥爭方式。分析說明如下:
一、民國十叄年,共產份子加入我們中國國民黨,在形式上是採取其所謂「聯合戰線」,而在實質上,他的企圖是要在「民主主義的革命運動」中,煽起工人和農民暴動,來打倒本黨,而製造其所謂蘇維埃政權。(注一)十五年叄月二十日,共黨製造中山艦事件,就是要實行政變,達到其組織蘇維埃的目的。但是他這一企圖是失敗了。(注二)
二、民國十六年,史達林指使共黨,要把武漢政權從「工農小資產階級的民主專政」轉變為「無產階級與農民的革命的民主專政」,實際上就是要把武漢左派的政權轉移到共黨的手-,而後組織其所謂蘇維埃。但是他這一企圖又因武漢實行「分共」而失敗了。(注叄)
[438] 叄、民國二十四年以後,中共奉行其共產國際第七次大會「統一戰線」的指示。他在抗戰期間,始終以「召開黨派會議,組織聯合政府」為其政治主張。(注四)但是他直到叄十叄年十一月,-正式向我政府提出「聯合政府」的要求。我政府拒絕了他這一要求。(注五)
四、民國叄十四年十一月,伊寧事變之中,叛黨向新疆省政府要求和平解決。新疆省政府為了和平解決事變,乃容納伊黎叛黨首領,並且任其為副主席。這可以說是史達林在第二次大戰最後階段重新提出的兩重政權戰術的一個公式,在中國境內新疆省首先應用,亦就是他在東歐附庸國家所設立的「聯合政府」的一個典型。(注六)
五、民國叄十五年一月,政治協商會議所協議的國民政府改組案,就是要改組國民政府為聯合政府。(注七)後來因為中共和民主同盟要求其在國民政府委員會中,保持否決權,而為其他各黨派所反對,(注八)並且他共黨屢次拒絕提出國民大會代表名單,企圖阻止國民大會的召開。(注九)直到叄十五年十一月二十叄日,國民大會制定了中華民國憲法,叄十六年元旦,由國民政府公佈。國民政府乃與制憲各政黨組織聯合政府,但沒有共黨在內。於是共黨以「聯合政府」的方式而實行滲透顛覆的企圖,亦終於失敗。(注十)
兩重政權的戰術乃是共黨對於辯證法的矛盾律、質變律和否定律[439]的綜合運用。列寧與史達林雖同樣運用這一戰術,但列寧所運用的力量是群眾暴動,而史達林所運用的力量是組織武器。一九一七年俄國革命有「工農兵蘇維埃與臨時政府並存的事實」,列寧的兩重政權戰術就是利用這一事實,促使兩者的分裂和鬥爭,而以蘇維埃的群眾暴動來打倒臨時政府,取得政權。到了第二次大戰結束期間,史達林卻是定下一個「聯合政府」公式,指使中共及東歐各國共黨,來製造政變。第一步由共黨要求參加政府,第二步由他利用其政府機關的掩護,製造和發展其反政府的組織武器,第叄步再來實行政變。可是我們對於史達林這一公式,是看的特別清楚的。因為他這一公式是從民國十叄年到十六年之間,中共在我們中國國民革命中的鬥爭經驗發展出來的。所以我們政府也就依據這同一時期的痛苦經驗,拒絕了他的要求。於是中共乃又採取暴力決戰的方式來發動全面叛亂了。(注十一)
(注一) 本書第一編第二章第五節,第一五至一七頁。
(注二) 本書第一編第二章第十叄節,第叄八至四叄頁。
(注叄) 本書第一編第二章第十五節,第四八至五二頁。
(注四) 本書第一編第叄章第十叄節,第八四至八六頁。
(注五) 本書第一編第叄章第叄十一節,第一二叄至一二五頁。
[440](注六) 本書第一編第叄章第二十一節,第一零零至一零四頁。
(注七) 本書第一編第四章第十五節,第一五九至一六二頁。
(注八) 本書第一編第四章第二十一節,第一七五至一七七頁。
(注九) 本書第一編第四章第二十叄節,第一八零至一八叄頁。
(注十) 本書第一編第四章第二十六節,第一九零至一九一頁。
(注十一)關於共匪的暴力決戰,參看本書第二編第二章第五節,第二四一至二四六頁。
蘇俄在中國
著作者: 蔣中正
出版者 及 發行者: 中央文物供應社
中華民國四十五年十二月二十五日出版
中華民國八十七年八月至九月自由人輸入本卷
(補 編 俄共在中國叄十年來所使用的各種政治鬥爭的戰術,及其運用辯證法的方式之綜合研究 全文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