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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概人類社會一形成,就開始有了階級差別,也就開始有了富人與窮人。富人自然不缺吃穿,而窮人則需要每天為一家人的吃飯問題發愁。如何解決這個貧富差距難題,實在是決定一個國家所謂「社會制度本質」的大問題。然而,弔詭的是,依據目前世界上已有各個國家的歷史經驗來看,從國策層面一貫宣稱要均貧富、實際上也曾經以種種絕對手段來消滅階級差別的國家,往往今天成了貧富差距問題最嚴重的國家。不信大家看看聯合國每年的全球基尼係數排名表就知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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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國家有貧富差距其實並不可怕,這也是社會常態。不正常的現象,主要有三點:一是貧富差距過大,當局沒有想實際的辦法來解決這種差距;二、富者的錢財來得不明不白,或運用特權化公為私,或商官勾結循私舞弊。三、政府與擁有種種資源的機構或人物都沒有真誠地來幫助窮人,反而對窮人採取歧視打壓政策。最近引起許多人關注的「城管」問題,其實在很多時候,就是窮人不但沒有受到照顧反而遭受不當壓迫的問題。正因為此,「城管」才會引起許多人的反感。這種反感實在是人們內心中良知存留的體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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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然而,中國有貧富分化,顯然不是從今天開始的。城市裏出現一批批的貧民,以流動商攤的形式來謀求一日之溫飽,也肯定是古已有之。遠的不說,就說說七八十年前的「北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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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開當時的報紙,我們可以看到,當時的中國城市裏到處都是自由營業的流動商販。比如當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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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條)公安局就各街便道或空地之不礙交通地點得指定範圍允許民眾設浮攤,由各警察區署管理之。(第二條)浮攤應按所佔地面分別徵收浮攤彈壓費,給予日票或月票其費額如左:(一)大攤月票收銅元一百五十枚,日票收銅元六枚票用紅色。(二)中攤月票收銅元一百枚,日票收銅元二枚票用黃色。(三)小攤月票收銅元五十枚,日票收銅元二枚票用白色。前項日票以每日上午四時至下午十二時為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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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規則首先就規定要保護民眾設立浮攤的權利,只要不妨礙交通之處都應指定地點由老百姓來設攤,並且明明白白規定要警察局負起責任來。其次,針對收費問題,規定得非常詳細,比如關於「大攤」「中攤」「小攤」尺寸的規定,關於「月票」 「日票」的靈活規定,以及必須編號發放以免警察舞弊,收的錢怎麼開支也規定得很清楚,「取之於民,用之於民」,收來的錢七成是用來補助「區所辦民眾學校經費」,另外三成,一成辦理浮攤雜費,二成用作警察獎金。對違反者如何處理也規定清楚。總體讀來應該是一個可以操作的制度。至於收取的費用,即使按照大攤 「月票」150枚銅元計算,相當於每日三枚銅元。按照當時北平的物價,從街頭小販那買一碗熱乎乎的薄皮大餡餛飩是五枚銅元,如果加一個荷包蛋,再添三枚銅元。肉麵一碗,便宜的小販那收四枚銅元。也就是說,小販一日所交「彈壓費」,大致上相當於街上買一碗餛飩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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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從史料來看,這種「彈壓費」在北京應該是收了許多年了,不是閻錫山時代的獨創。不過這種規費大概是針對制度化的「浮攤」,如果是那種走街串巷純粹是流動狀態的小販,可能是不在警察收費範圍之內。在北洋時代,普通警察的日子實際上也不怎麼好過,記得老舍的父親就是在北京城裏當一名下級警察,按照老舍的說法,當時警察是有錢人看不上,老百姓也看不上,收入很拮据,估計他們的私人創收能力遠遠不如今天的警察們。在當時,報紙上可以經常罵執法當局,地方上很長時間內都有議會存在,各種利益團體也比較能夠發聲,即使攤販,在很多城市裏曾經一度有自己的組織,能夠集體表達抗議。因此,相對來說,警察要為所欲為不是那麼容易,他們向小販收的彈壓費一般是下不了自己腰包,而且當市面因受戰爭或者其他因素影響不太景氣時,這種「彈壓費」也有可能免收。192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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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那個時代大概也會有官員顧及治下城市容顏,要求某條街道禁設浮攤。1927年11月,北京市公安局就規定,宣內大街是中外人士往來的通沖,恐怕外人看來不雅,因此不允許設浮攤,要求小販都到附近的抄手胡同小市去做買賣。負責的巡官拿到這個命令,想出的辦法是先和開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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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們各地的官員在管理城市時,大概也是可以先學習學習前代一些比較好的辦法,否則,動不動就想出一些愚蠢的毫無人性的手段,不把那些城市裏最為弱勢的百姓當成是與他一樣的「公民」或「人」看待,最終今天這些為官的是會遭到民眾唾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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