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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蘭芳「金屋藏嬌」 情敵持槍血洗公館

1927年9月,北京發生了一起京劇名角梅蘭芳宅槍擊案,成為當時聞名遐邇的一樁奇聞。在這起槍擊案中,兇手的目標是梅蘭芳(1894年—— 1961年),不料當時一名叫張漢舉的辦報人卻自告奮勇前去勸解,卻成了「替死羔羊」。只是關於關於此案,史學界卻對兇手之名存有兩種說法,其中一種就是 「情殺」。


【「梅孟之戀」惹惱公子哥兒】


說起這樁名噪一時的「梅蘭芳槍擊案」,還得從1926年梅蘭芳的感情生活出現了插曲談起,那就是當時人們競相議論的「梅孟(孟小冬)之戀」 (見圖)。梅蘭芳與孟小冬的戀情一直為世人所艷羨,儘管當時梅蘭芳已有兩房妻子——髮妻王明華,二房福芝芳(地位與王明華同等,故曰妻),但孟小冬卻並不在乎。


兩人相戀的過程充滿戲劇化,據《檔案春秋》記載:1925年,北京第一舞台有一場盛大的義演,不到二十歲的孟小冬破例作為「坤伶老生」被邀演出,大軸是梅蘭芳、楊小樓的《霸王別姬》,這場演出讓孟小冬聲名大噪。在接着的一次堂會戲上,她與梅蘭芳合演《四郎探母》,她唱老生而梅扮鐵鏡公主,人們就說,他倆是「陰陽顛倒」,旗鼓相當,大為成功。以後梅蘭芳唱堂會,如有《四郎探母》,總邀孟小冬合演,梅、孟兩人感情更洽,漸生戀情,雙雙墜入愛河。


1926年8月28日《北洋畫報》上有一篇署名「傲翁」的文章說:「小冬聽從記者意見,決定嫁,新郎不是闊佬,也不是督軍省長之類,而是梅蘭芳。」報紙還刊發了梅、孟兩位的各一張照片,照片下的文字則是「將娶孟小冬之梅蘭芳(戲裝)」和「將嫁梅蘭芳之孟小冬(旗裝)」,這也許就是在媒體上最早說破兩人戀情的報道了。


到了1927年2月,梅蘭芳和孟小冬相偕從上海返回北京,而他們的新屋就設於東城內務部街的一條小巷內。當時,由於福芝芳極力反對梅孟之間往來,同年4月,使得梅蘭芳只能「金屋藏嬌」,將孟小冬安置於東四十條(有說是九條)即朋友馮耿光的公館裏。


就在梅蘭芳與孟小冬熱戀之時,也醞釀了一場「情殺」。原來,當時京城裏有一名叫王惟琛的紈絝子弟,此人一直暗戀孟小冬,並寫過多封書信,但卻得不到回復。當他聽說孟小冬與梅蘭芳相戀的消息後,非常氣憤。



梅蘭芳與孟小冬的親密照,不過孟小冬最終卻嫁給了青幫大佬杜月笙


【槍聲下的「替死鬼」】


1927年9月14日,王惟琛終於決定動手了。當天正午,梅蘭芳和幾個朋友正在馮耿光的公館裏吃午飯,這時候,一位傭人通報說有一個年約二十歲左右的大學生要見梅蘭芳。在座的北京《大陸晚報》的經理張漢舉聽後自告奮勇,以為可以用幾句託詞將來人打發掉。誰知他還未開口,王惟琛就從口袋裏掏出一把手槍對準張漢舉叫道:「叫梅蘭芳出來見我。」


張漢舉大吃一驚,轉身便要去回報梅蘭芳。然而,王惟琛卻突然緊張起來。當他聽人說梅蘭芳不在馮宅時,便顫聲要求張漢舉轉告梅家,要梅家賠償他五萬元,以作為自己失去女朋友的精神損失。張漢舉大受驚嚇,便大聲呼喚傭人趕快去籌款。


這時候,馮耿光公館已經亂作一團,有人趁亂通知北洋軍警督察處,又通知了銀行迅速提出五萬元現款以備急需。當這筆錢送到時,軍警也已經包圍了馮宅。但王惟琛拿到這筆賠償金後又將張漢舉挾持為人質,慢慢離開。

膽子並不大的王惟琛這發現自己已被大量軍警包圍,一時間方寸大亂,不知不覺扣動了槍板,可憐張漢舉就這樣成了冤死鬼。人質既死,軍警們怕王惟琛殺機再起,於是紛紛開火,將王惟琛當場擊斃。


對於這起案件,當時的《北京報紙小史》曾撰文:張漢舉素與梅蘭芳最契。時有某大吏之子,與名坤某交往甚密,花費金錢甚多,而某坤伶又欲委身梅郎。大吏子不能忍,擬以手槍對付情敵,數至梅郎私寓尋仇未果。某日。梅郎應東四十條銀行家馮耿光之召,大吏子跟蹤而至。適野狐亦在馮處,張氏素好事,當時聲言,願作調人,即與大吏子同車尋某坤伶,未見,復回馮宅。馮宅驟以電話告知憲兵司令部,謂有強盜持槍索款。兵至,即向屋內開槍。恰值張氏與大吏子談話,二人同死於槍彈之下。


【槍擊案擊破「梅孟之戀」】


關於這起發生在馮耿光公館的槍擊案,還有一個版本的說法:當時北京黎明中學青年教師李志剛因為聽說梅蘭芳家財萬貫,動了綁票之心,於是前往劫持。李志剛被擊斃的過程與王惟琛的死情節類似,不比贅述。


關於要槍殺梅蘭芳的兇手究竟是李志剛還是王惟琛,至今仍有多種說法,例如《梅蘭芳全傳》(作者李伶伶)與同濟大學許錦文先生所著的《梨園冬皇孟小冬傳》就有很大出入。但當時流傳着一個說法,這起槍擊案後,「梅孟之戀」大受影響。


《檔案春秋》記載:事情鬧得滿城風雨,福芝芳終於有了理由:「大爺(梅蘭芳)的命要緊。」輿論很快也站到了她的一邊。梅蘭芳深受驚嚇,一度避居上海,梅、孟關係由此逐漸疏淡。到了1931年,在孟小冬聘請的鄭毓秀律師和上海青幫老大杜月笙的調停下,梅蘭芳給孟小冬四萬塊錢贍養費,以作為二人感情的了解。後來,孟小冬嫁給了杜月笙,於1949年去了香港


說起張漢舉,梅蘭芳事後也深感歉疚,他包攬了後事,並贈送給張家位於麻草園的房屋一幢和現金兩千元。但其實,社會輿論對於張漢舉並沒有給予同情,因為他曾為了得到北洋政府的重金賞賜出賣了民國一代報人邵飄萍。

責任編輯: 王篤若  來源:中華網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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