講述人:彭嫻嫻 年齡:51歲 職業:退休職工
(彭嫻嫻很瘦弱,戴着一頂橘紅色的棒球帽,雖然沒什麼不對,但看起來與略顯寒酸土氣的裝扮不太協調。彭嫻嫻說我們經常看到一些不可思議的事情,其實那都是特定的環境造成的。彭嫻嫻的故事就是如此,似乎很傳奇,而聽她一路講下來,讓人感到可怕的真實與悲涼。)
我嫁給了強姦我的人
我是湖南瀏陽人,很小的時候全家就遷到了武漢。1968年母親忽然去世,兩年後父親患肝癌也走了,當時我只有14歲。接連失去了父母,也沒有兄弟姐妹,我開始了獨自漂泊的生活。
那時每個月只有12元生活費,前半個月有得吃,後半個月就要餓肚子。記得我住在廁所邊一個潮濕黑暗的小屋裏,沒有熱水。冬天的早晨,我用冷水洗了頭髮去上學,頭上都結了冰,落下了病根,直到現在我一年四季都要戴帽子,頭冷得受不了。
高中畢業後一直沒有工作,媽媽的一位同事看我太可憐,說我們單位有一個叫張魏的人,與局長關係很好,也許可以幫我解決工作。張魏比我大14歲,我喊他叔叔,他滿口答應敲敲局長的邊鼓。萬萬沒想到,張魏強姦了我,那一年我23歲。
我要與他斷絕往來,而他一天到晚纏着我要和我結婚,而我知道他在農村有老婆,還有3個兒子。
為了達到目的,他有天悄悄跑到局長辦公室,將他的抽屜撬開了,以單位黨委的名義開了個離婚證明並蓋了公章。之後他回到鄉下,對老婆說為了能讓3個兒子上城市戶口,他們要假離婚,戶口辦妥後再復婚。他老婆信以為真,答應離婚。
之後他每天來糾纏我,甚至半夜來敲門。有一次鄰居發現了,把他告到了派出所。派出所一調查,發現了他私蓋公章和強姦孤女的行為,單位開除了他的黨籍和幹部籍,調到郊區的分支機構做一般職員。關於他強姦孤女的罪名,已經引起了他的單位和街坊的激憤。居委會一位大姐對我說只要你點點頭,馬上抓張魏去坐牢。這時,他逃脫了監管找到我。他威脅說如果我敢檢舉,他就殺了我,即使他殺不了,他兒子也會報復的。我當時特別害怕,就沒有檢舉他。
這是讓我後悔一輩子的決定,現在想起,都恨不得噴出血來。
他娶我是一箭三雕之計
半年之後,房東要收回我借住的房子,而張魏仍然一直糾纏着要和我結婚。我感到這個世界上確實也沒有人來關心我,於是破罐子破摔,就決定嫁給他。他沒有出一分錢,我用媽媽留下的600元遺產結了婚。我更加不幸的生活從1982年開始了。
張魏是個心思很深的人,他費盡心思要娶我並不是因為多麼喜歡我,而是一箭三雕之計。他的老婆是農村童養媳,而他是城裏的幹部,自然覺得很沒面子。而他娶了我,一是娶了個年輕的城裏姑娘,二是解決了兒子的戶口問題,三是看中了我是孤兒,工資可以全部交給他。因為之前,媽媽生前所在的單位很同情我的遭遇,已經給我安排了工作。
因為私蓋公章,他被降職到郊區做了一般職員,我嫁過去後,他當然把怨氣都發在我身上,不是打就是罵。而且我每個月的工資都要一分不少地交給他,他再拿去養兒子。
結婚第一年,為了顯示勝利,他硬拉着我回老家過年。他的前妻見了我,撲上來就打,罵我是狐狸精,搶了他老公,他的三個兒子自然也不會放過我。我一下從受害者變成了害人者。
他的三兒子一直和我們生活在一起,脾氣很壞,水、電、氣都不讓我用。我正下着面,他就能把煤氣關了。有一次他一掌把我從樓梯上推下去,尾椎摔成了90度,一坐下就很疼。
因為房子我們離婚又復婚
1992年,他的三兒子因為偷竊被抓起來了,當時他剛滿18歲。張魏為了將兒子年齡改小,少坐幾年牢,和一個很有背景的女人勾搭上了,甚至開始公開同居。
我忍無可忍,向法院起訴離婚,雖然張魏不同意,法院還是判了准予離婚,兩室一廳的房產一人一半。因為我們是一個單位的,完全可以通過房管科將房子調成兩個單間,判決一執行我們就可以各走各的路了。可是房管科的人和張魏是朋友,就是拖着不給我們辦。
1994年,我們所住的福利房要變成商品房,過了期限不將房子買下來,單位就要收走。我想把房子買下來,但沒有分房權,為了那套房子,我們復婚了。
他的三個孩子都沒有工作,一天到晚摳我的錢,甚至他的侄子、侄姑娘都來向我借錢,從來沒還過。
有一次他的二兒子向我借錢,拖了幾年不還,還說沒借過。我實在沒辦法,跑到咸寧找到他的領導,才把錢要回來。
再次離婚我沒有離家
實在和他過不下去了,2004年我又提出離婚,他起初堅決不同意,到處躲。最後終於同意離婚了,但提出的條件是他要房產和全部財產,給我一筆錢做補償,最初是6萬元,後來降到了5萬,最後他只願意出3萬。為了和他儘快離婚,我答應了,我們簽定了離婚協議。
之後他馬上出錢辦下了房子的其他手續,將福利房完全變成了商品房。離婚前房管科要求他買,他就是不肯,這是他早就算計好的,怕在和我的婚姻存在期間買下了,我會分這份房產。
雖然我們離婚了,但我確實無處可去,和他仍然生活在一個屋檐下,仍然受着他的氣。比如我們倆同時都要用廁所,他都要把我往死里罵。
他們父子要榨乾我的養命錢
為了老了能有個立足之地,去年我到法院起訴要求平分房產,2006年的最後一天判決結果下來了,我敗訴了。而為了打這場官司,我又花費了1500元。
我內退時,單位給我發了3萬元錢,張魏父子就開始想心思了。他們商量好了,老大每天早上6點晚上12點給我打電話,要我把他在咸寧的舊房子買下來,讓老三住我們現在的房子。這又是一箭雙鵰的主意,咸寧的房子根本沒人買,我去買了,還過去為老大做牛做馬,而好房子也留給他們家了。
我內退工資是每個月480元,正式退下來是600元,沒有醫療和養老保險,可以說在武漢我是一無所有,僅有的這套房子眼看保不住了。他們父子每天這麼逼我,年都過不了,可能就被逼死逼瘋了。
有時很想和他同歸於盡,但這樣所有的財產就全留給他兒子了。
軟弱造成了我一生的悲劇
媽媽的一位同事說她看着我長大,再沒看到過比我的遭遇更可憐的女人了。
聽她說我本不應該來到這個世界的,媽媽懷我時,爸爸正受到衝擊。媽媽不想讓我降生,吃了打胎藥,但卻沒有打掉,我不足月就出生了,只有4斤,體質一直很弱。
這樣的降生也許已經預示了我一生的悲慘命運。我不僅從小失去父母,而且沒有兒女,因為張魏已經有3個兒子了,他害怕自己養不活,不讓我生育,我打掉過5個孩子。
2000年,有一天父親託夢給我,讓我回一趟湖南老家。我回去後,才發現自己還有一個同父異母的哥哥,他一看到我眼淚一下就下來了,他說我們都以為你已經死了。哥哥一家生活得很好,他們多次邀請我回去住,我拒絕了。我雖然過得不好,但還是要尊嚴的,我過成這樣,怎麼回去?而且湖南的生活我也過不慣,我的根還是在武漢。
人都說五十而知天命,我的遭遇都是搬起石頭砸了腳,是自己造成的。我一輩子膽小、怕事、性格軟弱,活得像老鼠,張魏就是看準了這一點,一直控制着我。文中人物均為化名
李青說情 姑息養奸
人際交往中,有時候需要退讓,不過一般來說,這只是權宜之計,以退為進。如同跳遠,退後是為了向前衝刺時有更大的力度。如果因為軟弱怕事而退讓,以為退讓一步就能息事寧人,那就大錯特錯了。退了第一步就不愁沒有第二步第三步,不知不覺中就被逼到死角,到那時後悔已經來不及了。
觸碰到底線的事是絕對不能退讓的。雖說底線的設置各人高低不同,但仍然存在一個基本共識,那就是不能容許惡意地侮辱和蓄意地傷害。無原則的寬容和遷就,只會助長壞人作惡,這叫做「姑息養奸」。(武漢晚報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