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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正毅賄看守所長 49萬買每頓四菜一湯

上海市看守所所長黃堅因接受周正毅家屬賄賂,於2006年12月下旬被刑事拘留。現有消息人士透露,周正毅的親屬前後花出49萬元賄賂看守所長,據稱周正毅力在獄中每餐可以享用「四菜一湯」和允許使用手機。這已是第二個因接受周正毅賄賂而被捕的監所管理人員。

  財經雜誌報道,消息人士透露,據有關部門初查結果,周正毅、毛和平(周正毅妻兄,原富友證券董事長)、周蔚雁(周正毅侄,原農凱集團財務負責人)三人在上海市看守所羈押期間,身為看守所所長的黃堅,接受周正毅、毛和平親屬賄賂共計人民幣49萬餘元,另有港幣、金銀首飾若干。

  

黃堅年逾五十,有20餘年警齡,他是第二個因接受周正毅賄賂而被捕的監所管理人員。

  周正毅在2003年5月26日被刑事拘留後,一直由位於浦東新區北蔡鎮的上海市看守所收押,直至2004年6月26日轉至上海提籃橋監獄服刑。毛和平、周蔚雁二人在2003年7月被刑事拘留後,也被關押於上海市看守所。2004年6月1日,周正毅被上海市第一中級法院以操縱證券交易價格罪、虛報註冊資本罪兩罪並罰處刑三年;同案的毛和平、周蔚雁也因操縱證券交易價格罪,分別被判刑一年三個月和一年六個月。三人在上海市看守所的羈押時間都超過或接近一年。

  消息人士透露,在接收周正毅、毛和平家屬分三次送出的賄賂後,黃堅為周正毅等三人提供了生活和通訊便利,如可享用每餐「四菜一湯」,允許其使用手機等,「客觀上為在押人員和案件關係人內外串供提供方便」。周正毅被刑拘後,一直遙控農凱集團的坊間傳聞,由此變得真實可信。

  另悉,在被羈押上海市看守所的一年間,周正毅至少到位於楊浦區的上海監獄總醫院看病三次,每次該院都接到命令停止門診,專為周正毅一人服務。 「都是小毛小病,這麼做也是為了向未來接收周正毅的上海監獄方面顯示他的威勢。」監獄方面的一位人士說,周正毅之後在提籃橋監獄裏享受的特殊待遇,只是他在看守所所獲「優待」的延續。

  據透露,2006年9月,原上海市委書記陳良宇「落馬」後,上海市成立了由市紀委書記羅世謙為領導小組組長、市高級法院院長滕一龍為偵辦小組組長的專案組,調集上海市紀檢、司法界數十名幹員,專事查辦上海系列腐敗案件,外界稱之為「上海小組」。一個多月前,原最高法院副院長、中央紀委常委沈德詠任職上海市委常委、市紀委書記。他「接管了『上海小組』的指揮權,」消息人士說。

  之前,外界以為「上海小組」是為調查上海社保案專設,現在看來,其工作已超出了調查社保案的範圍。2006年11月初,上海市政府新聞發言人向媒體證實,周正毅再次被有關部門拘捕,「針對某些問題進行調查」。另據新華社消息,周正毅在2006年10月已被刑事拘留。


  上海市司法機關一位官員透露,在幾乎所有涉及周正毅及其「農凱系」的刑事、經濟案件的司法處理過程中,都有明顯的操縱痕跡。在「農凱系」的經濟案件中,法院立案與否,曾均要事先經過上海市委授權的一個小組的認可;案件審理期間,這一小組的意見可視為上海市委的意見,否則,經辦法院和法官將被責為 「不聽招呼」。另外,為獲得有關主事者的歡心,上海司法局一高層在為周正毅減刑未成後,還曾向法院探詢假釋的可能性。

  「在操縱周正毅案司法處理的過程中,黃堅等都是小人物。」消息人士說,「如果沒有上層人物的插手和默許,以周案的被關注度,他們的犯罪成本也太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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距「上海首富」周正毅出獄後不足三月,他在上海提籃橋監獄服刑期間的專職看守俞金寶被「雙規」。在2006年8月18日提籃橋監獄召開的幹部會議上,監獄領導宣佈,俞金寶因「嚴重違反黨紀,嚴重違反黨的工作紀律,被有關部門雙規」。


  俞金寶是提籃橋監獄二監區教導員。2004年6月26日,剛被判刑不久的周正毅從位於浦東北蔡鎮的上海市看守所,轉移至提籃橋監獄關押。俞金寶即被指派擔任周的管教幹部,實為專職看守。有獄警稱,周正毅被收監後很久,提籃橋監獄的許多工作人員均不知情。即便是監獄獄政管理處的負責人,也從未見過周正毅收監的相關資料和文件。大多數監獄工作人員是在看到香港報紙的報道後,才知道周正毅即是番號為「38440」的服刑犯人「鄒振義」。

  據財經報報道,俞金寶管教下,周正毅在獄中的表現,有兩種截然不同的版本。從監獄的綜合評分看,周正毅表現很好,有望減刑。根據上海市監獄局有關規定,在押犯人單月獎分10分以上者可評為「五好個人」。周正毅在押第一年,月均獎分近20分,獄方甚至在2005年9月受命為其起草減刑報告。但因當月香港廉政公署發出對周的通緝令,「減刑計劃」才未啟動。據透露,周正毅的獎分基本由「一對一幫教」的俞金寶說了算。另一方面,上海市檢察院曾多次接到舉報,稱周正毅在獄中享受特殊待遇。檢察院有關部門曾為此舉行問詢,提籃橋監獄回應稱,「對周正毅的教育管理,是管教幹部俞金寶執行,他直接向刑務處副主任毛建平負責,由毛直接向監獄長匯報。其他人無從過問。」
  《財經》證實,周正毅在押期間,基本不參加勞動,也不待在監室,而是經常出入俞金寶辦公室,打電話,看電視,享受空調和沙發。更有甚者,監獄對犯人會見親友本有嚴格限制,一般每月一次,在獄中「會見大廳」進行,且需當場記錄。但周「會見」頻繁,有時多達每周八九次。且俞金寶未予盡錄,只留下每月會見一次的記錄。

  周正毅在2004年6月1日被以操縱證券交易價格罪、虛報註冊資本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服刑期自2003年5月26日被刑事拘留算起,至今年5月26日出獄。出獄後的周正毅去向不明。有消息稱其仍在上海,以圖東山再起。至今,香港廉政公署網站上,仍掛有對周的通緝令,涉嫌罪名是「串謀詐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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