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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魯迅殺人

編者按:"過分在氣節上求全生活在那個苦難時代的知識分子,都不免是為那個殘暴的政權在作開脫。"

《魯迅的最後十年》,林賢治著,廣西師範大學出版社2021年10月第一版

魯迅先生立傳的人數以百千計,最得我心者,除了竹內好,便數林賢治。他人寫魯迅,將其當作客體,作者是作者,魯迅是魯迅,兩者之間涇渭分明;林賢治寫魯迅,則將其當作主體,作者與魯迅,簡直要不分彼此,合二為一,甚至只見魯迅,不見作者。林著《人間魯迅》,上下兩冊,將近千頁,雖是第三人稱,卻可作魯迅的自述來讀。能使魯迅在紙上復活,不僅需要思想的相通,更需要風骨的相通。畫虎畫皮難畫骨,寫魯迅,若無風骨支撐,便難以臨摹其俯首背後的橫眉、絕望背後的悲憫。這一點,恰是林賢治的擅長。他們相通到什麼程度呢,我看林賢治近年來的肖像,竟有了一些晚年魯迅的氣質。

說林賢治酷肖魯迅,於他而言,無疑是最大的讚美。他對魯迅的傳承,不止傳承了魯迅的優點,還傳承了魯迅的缺點。因此有人譏諷他是魯迅的"凡是派":"凡是魯迅贊成的他都贊成,凡是魯迅反對的他都反對,凡是贊成魯迅的他都贊成,凡是反對魯迅的他都反對。"對此他的態度十分坦然:"朋友告訴我,說有一位海上批評家說我是魯迅的'凡是派',問我意下為何?我回答說榮幸之至,只是愧不敢當。"

"凡是派"的立場,之於林賢治的魯迅寫作,可謂利弊參半。像《人間魯迅》這樣的文學創作,"凡是派"的愛憎分明、一往情深,正有助於林賢治進入並呈現魯迅的精神世界;如《魯迅的最後十年》這樣的學術研究,"凡是派"的偏執與狹隘,則阻礙了林賢治認知並解剖魯迅生命最後十年的政治與文化生態。質言之,文學需要激情,學術需要客觀,"凡是派"得之於前而失之於後。林賢治是優秀的作家,卻未必是優秀的學者(當然林賢治從不以學者自命,而對學者的稱號頗為鄙夷,對學院的生態相當厭惡)。

《魯迅的最後十年》一再重印,足見風靡。從初版(中國社會科學出版,2003年)到最新一版(廣西師範大學出版社,2021年),這十八年來中國的變遷,固然不比"魯迅的最後十年"(1927-1936年)那般波瀾壯闊,天翻地覆,卻也是暗流洶湧,於無聲之中醞釀驚雷。林賢治寫此書,立意不止在歷史,還有影射現實之意,連書中的留白都充滿了反諷的氣息(不妨說,此書諸多論調,相比歷史,毋寧更適用現實)。不過,而今驀然回首,只怕他要失望了:此書談論的主題,如"書報審查制度"、"自由與人權"、"專制與改革",十八年來現實並無顯著進步;作為主角的魯迅,所受冷遇、貶損、廢黜更甚往日……

"凡是派"的教條主義僵化了歷史,影射史學的實用主義扭曲了歷史,這二者,決定了《魯迅的最後十年》必將陷入重重爭議。在我看來,此書最大的問題,還不是出在魯迅身上(林賢治試圖以一個自由的魯迅,來對抗被權力禁錮的魯迅,然而魯迅始終被供在高不可攀的神龕之上,不曾回歸人間,自由趨向極端,同樣是一種神化),而出在了魯迅的批判對象身上:一是國民黨,二是胡適

此書第一章名曰"國民黨'一黨專政'"。林賢治竭力論證國民黨反自由、反民主,是一個極權主義政黨,蔣介石是一個大獨裁者等,以環境的險惡、敵人的兇殘,反襯魯迅戰鬥的無畏、風骨的嶙峋。他的論據都是什麼呢,如"一個主義,一個政黨,一個領袖"的口號。拿口號來立論,正折射了林賢治的顢頇。因為口號之為口號,尤其政治口號,一在欺人,二在自欺,無足為憑,何以為證。不知是有意還是無意,林賢治竟混淆了口號與行動、理論與現實,或者說應然與實然。縱使國民黨企圖成為一個極權主義政黨,事實則是,從其誕生,至今百年,它從不曾具備極權主義一半以上的特徵;縱使蔣介石企圖成為大獨裁者,事實則是,如其對手所嘲諷的那樣:"民主無量,獨裁無膽"(需要注意,獨裁併非膽量的問題,而是能力的問題),哪怕在其權力巔峰,卻不過是"弱勢獨裁"。反觀歷史,在"魯迅的最後十年",中國四分五裂,國民黨內憂外患,談何一黨專政,談何極權,談何獨裁?要知道當時國民黨最大的問題,不是獨裁,而是不能獨裁。更不難想見一點,假如那十年的國民黨誠如林賢治所論,魯迅的命運必遭改寫,在真正的極權之下,怎麼可能容忍魯迅式的寫作呢,他的歸宿,不是沉默,就是入獄,生於1948年的林賢治可謂過來人,對此應有明鑑。一言以蔽之,倘若國民黨極權,蔣介石獨裁,就不會出現"魯迅的最後十年";恰因存在"魯迅的最後十年",則可反證國民黨不夠極權,蔣介石不夠獨裁。所以說此書自打開篇,便陷入一種自相矛盾、自我解構。

如果說林賢治對國民黨的誤判,可以歸結於現實的焦慮,那麼他對胡適的貶斥,只能歸結於自身的狹隘。此書第三章"自由與人權",以胡適觀照魯迅,把二人強行對立,諸如這樣的結論:"承認還是不承認現存的政府和法律,承認還是不承認奴隸——政府稱之為'公民'——反抗專制壓迫的合理性和合法性,是魯迅和胡適們的分歧的根本所在。"此言貌似深刻,可惜只說對了一半。胡適的確承認"現存的政府和法律",主張在體制之下、現狀之上漸進改良,然而他什麼時候否決了公民"反抗專制壓迫的合理性和合法性"呢,須知反抗者不止魯迅一人,反抗的方式,不止魯迅一條,胡適何嘗不在反抗,而且極具殺傷力,否則就不會導致《新月》六七號合刊和《人權論集》被查禁,中國公學校長一職被迫辭去。魯迅的朋友(魯迅書信集中,有二十五封半致曹聚仁)、寫過《魯迅評傳》的曹聚仁說:"胡適的處境在那時期,並不比魯迅更自由些。"可為註腳。

以胡適襯托魯迅也好,以魯迅鄙薄胡適也罷,林賢治的思維,還是二元論,使魯迅與胡適構成了一種非此即彼的二元關係。我早說過,二元思維作為一大病毒,十分流行,看來連林賢治都不能倖免;一旦感染,其論點便無足觀。因為魯迅與胡適之間,絕非針鋒相對,勢不兩立,若譬之為兩條線,他們不是平行的直線,反而時有重合;況且那十年間中國的反抗者,不止魯、胡二人,就像這世間的顏色不止黑白,人心不止善惡,倘你眼裏只有二元,則只能看見一個一元的世界。從思維上講,一元的終點是專制,多元的終點才是自由。

林賢治心中的一元,便是魯迅,他的一元論,便是唯魯迅論,把魯迅塑為幾近完美的標杆,藉此橫掃天下,推倒一世豪傑。在魯迅的輝光之下,胡適淪為奴才,乞求政府施與自由;陳寅恪淪為"文化遺民",其氣節僅在於守舊,而無關開新,所張揚的是"一種沒落的士大夫情調",所演奏的是一首"唱給舊文化的深情輓歌"……這樣的道德批判,遍佈林著,誠可謂魯迅遺風。

魯迅的風骨,怎麼弘揚都不過分。然而風骨,以及氣節、道義等,用途在於勸勉,而非責難。所謂不以大義責人,你不能要求每個人都成為伯夷叔齊,成為文天祥、方孝孺,成為魯迅、胡適。道德批判的意義,不在抬高上限,而在維護下限,捍衛人之為人的良知與尊嚴,使人類不至淪為奴隸、禽獸;換言之,成為一個人,並不意味着要成為聖賢,成為英雄,成為鬥士。倘把上限降格為下限,道德批判便可殺人。

這不是危言聳聽。可以史為鑑。1949年後,留守大陸的馮友蘭備受政治批判,屢作"自殘、自踐、自辱式"的檢討和自我批評。1950年8月,在印度講學的張君勱讀到馮友蘭《學習與錯誤》,遂撰《一封不寄信——責馮芝生》,刊於香港《再生雜誌》,信中責備馮友蘭"不識人間尚有羞恥事乎","足下讀書數十年,著書數十萬言,即令被迫而死,亦不失為英魂,奈何將自己前說一朝推翻,而向人認罪?"雖倡以大義,卻滿紙殺氣騰騰,不啻用名節殺人,逼馮友蘭捨生取義。

同理,林賢治批判陳寅恪,對於1949年後陳寅恪的一些表態,以及"晚年唯剩頌紅妝"等,非但不予體諒,反而橫加苛責,以"現代意義的知識分子"的名義,以魯迅所云"戰鬥者"的名義。他卻不去想,假如將魯迅置於晚年陳寅恪的語境,該當如何?只要堅持戰鬥,不管怎樣深沉、韌性,結局終不免一死,而且極有可能是橫死。就此而言,以三十年前的魯迅批判三十年後的陳寅恪,可謂殺人之舉。痛斥"文化移民陳寅恪"的林賢治,最該傾聽周質平的告誡:"過分在氣節上求全生活在那個苦難時代的知識分子,都不免是為那個殘暴的政權在作開脫。"(周質平《氣節與學術——論馮友蘭的道術變遷》)

責任編輯: 李廣松  來源:波士頓書評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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