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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家李英儒挨整記

—中共罪行錄之一百八十七

作者:

「文革」開始後,長篇小說《野火春風鬥古城》的作者李英儒被江青點名。隨即以「莫須有」的罪名,被隔離審查,後來被關押。在李英儒身邊,有軍隊專案組,有奉江青之命的中央二辦專案組,有地方文藝團體聯合組成的專案組。

對李英儒,大會「煮」,中會批,小會鬥,輪番戰鬥,實施精神摧殘。

最初的審訊還算文明。

英儒被押進一間會議室,主持人斯斯文文拿着一本書。李英儒瞥了一眼就看清了,那是他寫的長篇小說《野火春風鬥古城》。

主持人問:

「這本書是你寫的嗎?」

李英儒點了點頭。

「那好,咱就談談這本書的問題。」主持人說,「這本書的主人公就是你自己,抗戰期間,你動搖妥協,進入保定城。後來你——就是主人公吧,就被捕入獄……咱們一個問題一個問題說,你老實交代,先說你是如何進入保定城的吧!」

李英儒解釋道,這是文學創作,主人公不是他。小說中雖然有自己的親身生活體驗,但確是經過藝術的概括虛構加以構思的。

專案組一聽就惱火,文明面具撕掉了,由文「攻」變成了「武攻」。一擁而上,推操叫罵,長達二個小時。人群有人罵他是「漢奸」,不許回去吃飯,只有原則上承認才能回去。李英儒眼黑頭暈,嗓子冒火,滴水難咽。

李英儒如實陳述着,自己的確是受黨委派,才去保定的。委派人就是後來的湖南省省委書記周小舟。李英儒心想,周小舟是「廬山會議」的敗將,這一說說不定又往哪裏附會呢!

主持人當然不同意這種訴說。他怒叫道:

「我們認為你不是組織上派去的。你是先和敵人通了氣,由敵方接你進入保定城。後來你想和抗日方面聯繫,敵人得知把你逮捕了,你又叛了黨!」

李英儒果斷地說:「我從未被俘被捕過!」

主持人搖着頭說:

「白紙黑字,有你寫的書為證,鐵證如山。」並告訴李英儒「你不要再抵賴了,你的同案犯金環銀環也正在被審查呢!」

李英儒哭笑不得。如果說利用小說反黨,是一大發明,那麼,把小說人物被捕的情節扣到作者頭上,不也是一大創新嗎?

在其後的三年中,李英儒家多次被抄,大大小小的鬥爭會,累計有上千次。有時一天好幾場。寫檢查更家常便飯,檢查材料頁數之多,實在驚人。古人講寫作等身,李英儒在「文化大革命」中寫的材料摞起來,差不多等於他1米78的身高了。

鬥爭他的人賣弄地說:

「坦白地告訴你,你的情況我們每天都向『她』匯報。」

李英儒清楚,這個「她」就是江青。她握有生殺大權,順我者昌,逆我者亡。

時至1969年底,部隊和文藝單位的四個專案組,對李英儒加緊鬥爭。囚禁地也不斷地換。每天最少三批三斗,從早晨到深夜,中午也不休息。李英儒想,自己的問題將要發生變化了。只要給個結論就行,那怕邊塞充軍,比這無休無止的批鬥強多了。他已經50多歲了,家被抄多次,「造反派」碎門破壁砸玻璃,全家被打傷,親人被逼死。他只希望解除幽禁,當一名老百姓,自食其力,割草撿糞也行。

1970年,已經夜深人靜了,估計已經午夜,忽聽開電門的聲音。囚室亮了,進來幾個穿警服的警察.警察問過姓名,立即命令他穿上衣服,跟他們走。

「到哪裏去?」

「不許問。」

李英儒穿好衣服,什麼也不讓帶,跟着走了。

李英儒被帶上警車,坐在前邊的警察回頭盯着他說:「汽車要穿行北京市,不許你說話,更不許喊叫!」說完,熄滅了車內的燈。

經過長時間的急馳,警車停在依山而建的一座建築的牆外。不一會兒,李英儒被拽下警車,拉進一間室內登記。並進行搜身,衣兜里的煙被扣留,鋼筆手錶全部沒收。然後被領着,穿過深探的長巷,真感到是從陽世間朝陰間地獄走去。最後在夜色中眼前出現一幢兩層樓房,幾排狹小的窗欞,黑森森的如同怪獸。

這就是秦城高級監獄。

李英儒被帶進樓內,來到一間囚室。他看見門口掛着的牌號:7003。

李英儒被關進囚室。這時鐵門上端的小門打開了,從巴掌大的小方孔,露出一張森人的臉。

「從現在起,你已變成犯人,要長期坐牢了。」

「不許說話,不許喊叫!」

「白天可以坐在床頭,但不許躺下!」

「夜晚睡覺,要臉朝外。我每次拉亮燈,你必須表示回答!」

嚇人的聲音向他宣佈一條條監規。

李英儒的頭腦,翁地一聲漲大了!「犯人」、「長期做牢」幾句話把他撕裂開來。

「我犯了什麼罪?為什麼被關在這裏?」

李英儒克制住自己,冷靜下來,想着往事。

當時,李英儒是「中央文革」文藝組副組長,金敬邁是組長。北京圖書館、上海圖書館曾送過一包材料到文藝組,李英儒曾發誓根本沒拆看過。後來才知道,那包材料是江青30年代資料、照片。

就為這,將文藝組江青認為有關的人全部關押。

天理何在?

關你是為封你的嘴;找藉口打你、批你、鬥你也是為堵你的嘴。將你打成「叛徒」你還能發言嗎?誰會相信一個「叛徒」的話呢?

責任編輯: 李安達  來源:大紀元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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