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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年時間受賄6300萬 最後一任鐵道部長被判15年

資料圖:2016年1月21日,中國鐵路總公司總經理盛光祖(中)出席印度尼西亞雅加達至萬隆(雅萬)高速鐵路開工儀式。

原中國鐵路總公司總經理盛光祖受賄案周二(12月12日)在陝西省寶雞市中級法院宣判,盛光祖以受賄罪、利用影響力受賄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5年,並處罰金600萬元,其違法所得及孳息上繳國庫。

盛光祖去年中國二十大召開前就傳出落馬的消息。盛光祖現年74歲,是中國原鐵道部最後一任部長,他在劉志軍落馬後、調到鐵道部,也曾任海關總署署長。去年,中紀委曾批評盛光祖「靠海關吃海關」、「靠鐵路吃鐵路」。2011年杭深線高鐵動車發生追撞事故,盛光祖曾被批判處置不力。

鐵道部改制為中國鐵路總公司,盛光祖擔任首任總經理,他於2016年10月到齡卸任,隨後擔任全國人大財政經濟委員會副主任委員,至2018年3月退休。

根據中國官媒央視的消息,審理查明,從2004年至2022年,盛光祖利用在海關總署、鐵道部以及中國鐵路總公司擔任要職的便利收受5666萬餘元人民幣;退休後仍利用其影響力收受財物714萬餘元,總計6300萬餘元。

 

責任編輯: 楚天  來源:RFA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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